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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1 / 2)

眼角余光瞥过,他看见岳一宛换了个抱臂的姿势,脸上写满了“哦又来这套”的不感兴趣。

“我喜欢过一个人。”

谢咏的第一句话,就是老掉牙到令人沉默的开头。

“可能不是喜欢过,而是现在也喜欢?大概吧,我也不知道,我现在已经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了……但刚开始的那年,我十二岁。”

你没有在最青春稚嫩地时候爱上过一个人?爱过一张既端正又艳丽,仿佛童话里小小主角那样,令人情不自禁地就感到喜爱的脸庞?

十二岁的谢咏,就在童星海选的现场,遇到了一个身量矮小却极为清秀的孩子。

三个月之后,他们以队友的身份组团出道。在当时,这创下了“平均年龄最小的偶像男团”的世界记录。

“我很喜欢他。”谢咏说,脂粉斑驳的脸上却是一片失魂落魄的神色,“所有人里,我最喜欢他,最想要和他做朋友。”

他脸上还残留着一抹未能拭净的水痕。

“但是,我……”

出道之前的谢咏,从没有想过要做什么“男团偶像”,因为他觉得这是娘们儿才喜欢的东西。而他谢咏,身为小学的篮球队队长,当然是如假包换的纯血真爷们儿。

涂脂抹粉是女人做的事情,所以值得嘲笑;三步上篮是男人做的事情,所以酷炫极了。

唱歌跳舞是女人做的事情,所以令人恶心;挑架撩事是男人做的事情,所以很有血性。

要不是有“零花钱翻倍”的诱惑在前,谢咏打死都不会去参加那劳什子童星海选。

即便最后被经纪公司选中组团,他也是在爹妈的连哄带骗与三令五申中,才不情不愿地参加了第一张单曲的排练与录制工作。

从十二岁到十五岁不等的八个男孩儿,天天都吵得能把排练教室的屋顶给掀翻。趁着声乐老师不在,谢咏袖子一卷,转身就和队长扭打在了一起——一山不容二虎,正如一间教室里容不下两个以“老大”自居的熊孩子。

脸漂亮得像是洋娃娃一样的男孩子叫他们别打了,十二岁的谢咏扭头就是一口唾沫吐过去,「娘娘腔给我闭嘴!」

那男孩儿怔住了,周围的几个大孩子却立刻不怀好意地大笑起来:「娘娘腔,哈哈哈哈!」

“我当时太蠢了。”

面对着斯芸酒庄的二人,谢咏始终没有说出另一个人的名字。他只含糊地提到,那是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曾经身在同一个经纪公司的人。

“我想要得到他的关注,想要他看着我,只看着我。”他喃喃着,脸色灰败得一如丧家之犬:“就因为这种无聊的念头……我做了好多蠢事。”

由八个小男孩结成的偶像团体,专辑还没卖出多少张,内部却已飞快地分裂出了以谢咏或队长为首的两个派系来。

「你得跟我们玩儿,知道不?」

舞蹈课之前,谢咏把人堵在了杂物间的门口,用自以为痞帅的语气,对着那个容貌秀美的孩子说道:「你要是敢背叛我,跑去跟队长混,我就把你的书包扔进垃圾车里去!」

出差去外地录mv,他往初恋对象的酒店床铺上浇水,然后对经纪人说自己愿意和这位可怜队友“凑合一晚”。

公司让他们在团内组双人搭档,谢咏把对方的大腿掐到青紫,就为了阻止那人举手表示想与其他人一起唱歌。

「你怎么老穿粉蓝粉绿色的衣服?」录音棚里,他讨厌那人和其他队友说说笑笑却不向自己转头的场景,于是公然出声嘲笑对方:「哇,你不会真的是女的吧?哎哟喂~」

十三四岁的时候,谢咏满心满眼地以为,对方既然从未反抗,那肯定也是对自己有点意思的。

二十四岁的谢咏,意气消沉地坐在山间酒庄的厨房里,颓然麻木地咬着坚果,仿佛是在默默反刍自己的愚蠢与残酷。

“……没过几年,我的梦想就短暂地成了真。”他说,“我喜欢的人,在访谈视频里,说我们是好朋友。”

谢咏不敢抬头。他害怕看见对面那两人的目光。

无论那是什么样的目光。

“后来,直到我自己在剧组里被人穿小鞋,却还得笑着在采访镜头前说,‘某某老师对我很好,这次非常感谢某某老师的照顾’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当他说我们是朋友的时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