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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侦探 第28节(2 / 2)

“得到了,非常多。”南丁格尔说:“所以我也希望您能得到回报,我相信您,您会好好地经营它,让更多不幸的人得到安慰和支持。”

“我……”医生深深地吸着气:“您知道的,我正在……”

“瘟疫地图,”南丁格尔温和地说:“那么您想过了吗,既然芳女士可以借助怜褔会的名义收拢那些工人,您为什么不能借助怜褔会去完成您的地图呢?”

“我可以吗?”

“为什么不可以,烈酒可以用来消毒,可以用来暖身,可以用来欢愉,只要您不是拿去作恶,随便您怎么用。”

“我……”

斯诺医生还在斟酌,就听到外面忽然一阵喧哗,他们立即从椅子上站起身来,透过宽大的玻璃窗,他们看到一群人正围在爱德华王子身边,“医生!”一个仆人急匆匆地进来喊道:“王子受伤了。”

两个医生与一个护士立即跑了出去,他们分开人群,看到爱德华王子正蹙眉抱着膝盖,孩子们受伤是家常便饭,但这次的伤格外触目惊心,女王用她的羊绒披肩裹在王子的伤口上,血已经渗透了披肩并且还在不断地往下滴,这个出血量,斯诺医生跪在草地上,小心打开披肩,血液立即大量地涌出,但就算这么短短一会,他们也看清了伤口——那不过是手指宽的一条小伤口而已。

一个医学名词跳进约翰.斯诺的脑子,血友病。

最早记载的两个血友病患者,是在公元2世纪,他们因为受了割礼流血不止而亡。但直到1828年的时候它才被命名,凝血功能缺失,遗传性疾病,它用希腊文中的“血与爱”命名,名字很美,但病症一点

也不美,得了这种病就意味着最好不要受伤。

第82章拉结

有关于爱德华王子的病症,在场的人都被要求三缄其口,毋庸置疑,一个君王的继承人罹患上这种遗传性病症,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维多利亚女王倒要感谢汉诺威王朝的人口凋零,这意味着没人可以以这个借口来夺走她儿子的王位,。

“这不是什么大事,”她对自己说:“只要别受伤,别受伤……”

但真的可以吗?女王并不确定,除了奔跑、骑马、狩猎这类剧烈活动必然会受伤之外,一个君王必须面对的还有数之不尽的阴谋和刺杀——人们总会天真的以为,只要成为国王,或是女王,就不会受到致命的威胁,这可真是大错特错,一个坐在王座上,主宰着无数民众命运的人,有多少人喜爱她,就有多少人憎恨她,这种喜爱和憎恨都可以说是毫无理由的,与她是否作恶或是行善无关,有些人想要哗众取宠,有些人反对君主制,有些人将遭遇到的不公迁怒于她,还有些人只是被雇佣和收买。

她登基后的第二年,乘坐马车经过康厄尔大道的时候,就曾经遭到过枪击,幸好火枪的准头很差,子弹只在马车的车厢上留下了一个凹坑,她本人毫发无伤;之后隔了不到两年,在一次弥撒游行中,一个男人伪装成修士靠近女王,同样对她开了枪,这次子弹距离她可近了,烧焦了她的头发,差点打碎她的耳朵,但她还是没受伤;然后42年,她又被投掷了一个燃烧瓶,我们或许还记得,当初委托人的未婚妻就是被假托碰到了明火,引燃了裙子被烧死的——女王的裙子并不特殊,不是防火材料,如果烧起来了,身边的人未必能及时援救,毕竟这只是几分钟的事情。

最近的一次是在不久前,女王在返回白金汉宫的时候,马车突然故障,她下车走到一处绿荫旁,一个看似偶尔经过的男士用手杖的金属头狠狠敲击女王的头部。

但她真的只是幸运才得以安然无恙吗?女王再清楚不过了,统治者身边不可能没有天使护佑,而那些袭击者,未必也都出自于本心,他们或许连身躯都不是自己的了,在法庭和监狱里,他们就是一个疯子,按理说,刺杀女王应当被处以极刑,以儆效尤,但维多利亚一点也不觉得有用,那些能够被威慑住的根本不是真正的凶手。

但这是她,如果是她的孩子呢,如果将来是爱德华成了国王,遭到了刺杀,他该怎么办呢?或许一次不经意的戳刺就能让他丧命。

“我该怎么办呢?诺查丹马斯?”

她之前还在喜悦于打破了不祥的预言,现在又不得不咽下这枚苦涩的果实。

——

“也就是说,你发了一大笔财。”利维说。

医生笑盈盈的,“可不能这么说,”他志满意得地说:“虽然怜褔会确实在银行里有着一笔数额不小的善款,”大约在十万金镑左右,他看到的时候都惊呆了,而且这还不是所有,怜褔会是由南丁格尔创办的,而那时候她在伦敦,也可以说是一个富有的淑女,想想看,她都接触到当时还是王位继承人的维多利亚,并且能够被现在的女王依旧称为朋友,这可是一个特例,要知道,维多利亚女王在某个程度上相当薄情寡义。

她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身边有个家庭教师,是她的舅舅利奥博德送来的,这位家庭教师陪伴她整整十二年,和她一起共同对抗其母肯特公爵夫人以及其情夫康罗伊的压力,但在女王登基后,只是给她一个男爵的爵位,随便打发了了事,并不允许这位家庭教师继续陪伴在自己身边,或是出入宫廷。

能够被女王称为朋友,必然有超乎常人的可取之处,南丁格尔的家庭或许在伦敦之外算得上显赫,但在伦敦城内就不怎么起眼了,她能够得到女王的看重,完全是她本人的才能与品德带来的,医生有幸得到这么一位女士的委托,交付重任,也算是得到了一个道德崇高之人对自己品行的肯定,不免有些得意洋洋。

“另外,她也允许我借助怜褔会的人力物力,完成对瘟疫地图的绘制。”

“这真是一件好事,”利维无精打采地说,“但不要对一个恶魔说了。”里鲁之前对瘟疫的看法让他有点担忧,不是担忧医生,是担忧自己的收入,不过现在想起来,医生有了怜褔会,可能就不需要他的帮助了,在帮

医生做事的时候,利维很头痛,但在没事做的时候,他又不免忧心忡忡,有地狱在,他就永远活在噩梦里。

“利维?”房东太太在门口叫了一声,“有人找你。”

“你暂时留在公寓里,”利维说:“等我回来送你回东区。”等医生表示一听到了,他才往公寓外走去,北岩勋爵正在门外等他,也许是知道半恶魔生性多疑,他总是亲自来,“找我有什么事情吗?”利维挺愿意接待这个顾客的,出手大方还深谙内情,不用他在做事的时候还要担任解说员。

“跟我来。”北岩勋爵说,等利维登上了马车,他才说:“还记得那个天使和芳女士的孩子吗?”

“那个半天使?”利维当然记得,“她活着?”

“活着。”北岩勋爵说:“但她身上有些问题,可能需要你帮忙解决。”

“只要酬劳到位。”半恶魔说:“不过她有什么问题?”半天使与半恶魔都有很强的自愈能力,就算用了焦油,只要将那部分皮肉剜掉,很快新生的血肉就会长出来了:“你看了就知道了。”

他们没有去俱乐部,而是到了俱乐部的另一个落足点,毕竟这个半天使还不是俱乐部的成员,俱乐部之前又才出过黑外套的事情,勋爵带着利维上了顶层,顶层也是阁楼,但比利维的那个舒服多了,两个俱乐部成员正负责照看和监视这个半天使,勋爵走向女孩:“让他看看你的上伤口。”

“你好,”利维说:“还记得我吗,小家伙?”

女孩明显是记得他的,但没有露出多少畏惧之色,半恶魔没有作恶成功,意兴阑珊地拨开披在她身上的袍子看了看,“这不仅仅是焦油,”他说:“有点糟糕,那些器官是被献祭的,”他转向勋爵:“说真的,我真担心我们恶魔以后要没啥可干了,这些家伙的手段可比我们高明多了——你看,被切割了的还能长出来,焦油也只能限制一时,但若是被献祭了——除非有人能帮她找个替换的,不过就算是替换了,也没法长在一起,纯粹看个样子。”

利维还真是有点无法理解,天使是没有性别的,恶魔也——也算是没有吧,因为恶魔可以随意地变换自己的性别,无性也可以,你怎么判断一道光,一团火,或是一堆虫子是男性还是女性?天使要堕落到人世间,无物质的身躯逐渐物质化,才会有性别,但问题是,这性别也是自己选择的,可以说,在选择的同时,也就更进一步地堕落了,因为有了性别也有了爱和欲望——天使几乎都会选择成为男性,没问题,与人类女性有了孩子,也没问题,但对孩子的性别不满意——你大可把她丢到一边不闻不问,或是杀了也可以,弄成这个样子……简直就是莫名其妙。

“就算是祂献祭了芳女士的……”

“父权,”北岩勋爵平静地说:“别忘记,最崇高的那位父亲,”他指了指天上,“天使原本不该有妻子,也不该有孩子,在成为父亲的同时他不会感到欣喜,只会感到僭越和恐惧,他将女儿塑造成儿子,献祭了邪恶的器官,或许就是一种他认为更好的赎罪方式,譬如,”他沉吟了一会:“就如同上帝创造了他们,他们也只是创造了另一个自己。”

“你们打算收下她吗?”

“她不单单是半天使,还接受过战斗的训练,把她放在我们看不见的地方,她未必会去研究昆虫,总不能等她做出了更大的事情再来收拾残局,不过有点可惜,”勋爵说:“我们最近收到了一个很不错的委托,需要一个十七岁到十八岁的女孩。”

“哦……”半恶魔意味深成地看着勋爵。

“女孩。”

“性别卡的不要那么死。”利维说,“总不见得要她去妓院干活儿吧,既然不是去妓院,谁会要求她脱衣服呢?”

北岩勋爵笑了笑:“我不知道该不该给你,利维.伦蒂尼恩先生,这份委托还挺重要的,”他斜睨了半恶魔一眼:“你还记得你的那个委托人,大卫.阿斯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