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沈清婉也转身离去,少卿署内只剩二人。
陆瑾上前,将她搂进怀里,轻轻抚过她的发丝。
他低头,低沉而郑重,“陆瑾妻沈氏沈风禾,良籍。”
没关系。
他根本不会在乎这些东西,是阿禾就好。
“快回去吧。”
陆瑾松开搂她的手,从桌案里取出一方油纸包,递到她面前。
沈风禾抬眼,“这是什么?”
她凑近嗅了嗅,一股鲜醇的蟹黄香气迎面而来。
“张记一日限购五十份的,蟹黄毕罗。”
陆瑾看着她眼眸,知晓他引诱成功,嘴角勾起一抹浅淡的笑意,“阿禾,想不想要?”
沈风禾接过油纸包,“这个很难买的!”
张记的蟹黄毕罗用料扎实,蟹黄饱满,就是太难抢购。
“所以我下了朝就去排了,果真是人多啊。”
陆瑾说得云淡风轻,仿佛只是做了件再寻常不过的事。
清晨的长安街头寒风凛冽,大理寺少卿混在一众百姓里,规规矩矩排了近一个时辰的队,和他们争抢蟹黄毕罗。
真是要了命了。
沈风禾的嘴角终于抑制不住地上扬,方才脑海里一些不好的回忆随之烟消云散。
郎君,除了晚上总是逗弄她。
其实,对她挺好的。
“那我勉为其难地,也吃一些吧。”
陆瑾看着她的模样,低笑出声,“好了,先去饭堂吧,一会要吃晚食了。”
沈风禾点点头,小心翼翼地把油纸包揣进怀里,像揣着什么稀世珍宝,溜回了大理寺饭堂。
这可是一日只卖五十份的蟹黄毕罗。
超超美味!
陆瑾继续坐回案前。
他妻可爱。
早早倾慕。
饭堂内,香飘飘。
吴鱼端上胡桃蒸鸡,盘里卧着整只嫩鸡,外皮蒸得金黄莹润。
鸡身底下垫着胡桃,果仁吸饱了鸡汁,色泽油亮,让整道菜看着就清爽诱人。
众人围拢过来,吴鱼用筷子轻轻一挑,鸡皮便顺势裂开,露出底下细嫩的鸡肉。
肉质脱骨得恰到好处,连骨头缝里都浸满了香味。
庞录事先夹了一块,入口先是胡桃的果仁香,紧接着便是鸡肉的鲜嫩,蒸制得宜的鸡汁在撕扯中滑落,咸鲜中带着一丝胡桃的微甜,毫无油腻感。
当真是连骨头都想嚼一嚼,吸尽其中汤汁。
沈风禾也夹了一块尝,鸡肉非常鲜嫩,实在是美味。
陆瑾给狄寺丞倒茶,“案子终于结束了,这些日子多方叨扰狄寺丞。”
“这本就是大理寺分内事嘛。”
狄寺丞呷了一口茶,“只不过,至今都找不到卫良到底将吸来的血归置在了何处。”
陆瑾怔了怔。
“宜春别院,连晚辈无法进入。”
狄寺丞端着茶碗的手顿了顿,“这样啊......”
沈风禾端着两只碗走过来,一碗搁在狄寺丞面前,一碗递到陆瑾手边。
狄寺丞收回思绪低头一瞧,自己碗里摆着只油光锃亮的鸡爪和几块鸡肉,而陆瑾碗里却是块肥厚饱满的鸡腿,底下还铺着满满一层胡桃仁。
他开口笑道:“哎哟哟,吴鱼这蒸鸡分的倒是看人下菜碟,怎本官吃鸡爪,陆少卿倒能吃上鸡腿了。”
沈风禾听了这话也跟着笑,“实在没办法啊狄大人,才端出来,大家伙儿抢得太快,就这还是我虎口夺食抢来的呢。”
狄寺丞哈哈一笑,拿起鸡爪就啃了起来,边嚼边道:“那也成,本官就爱啃这鸡爪,筋道入味,越啃越香!”
陆瑾低头看向自己碗里,只见油亮亮的鸡腿旁堆着不少胡桃,果仁饱满,吸足了鸡汁。
他悄悄凑到沈风禾耳边,“阿禾,我这碗怎放了这么多胡桃?”
沈风禾语气一本正经回:“对啊,郎君多吃些。因为......胡桃性温,最是补精益气,郎君吃,这大鸡腿也要吃完。”
成婚这么些日子,郎君却始终没跟她圆房,却多方逗她。
想来定是公务繁忙累坏了身子,肾亏乏力,才这般克制。
她最终同意了婉娘的说法。
胡桃性温,补精益气,郎君多吃些总归是好的。
狄寺丞耳朵何其灵敏,大声咳嗽起来,险将鸡骨头呛进气道。
二人抬眼看他。
“不要在意,不要在意......”
狄寺丞一边呛一边端起碗,“这是鸡爪扇人事件,你们聊,本官去一旁吃。”
他端着碗几步就跑到庞录事那儿坐下了。
陆瑾看着碗里铺满的胡桃,哭笑不得。
他到底是哪里表现出来,让阿禾觉得他需要补肾?
难不成在她眼里,自己竟是个肾亏的?
既是如此。
阿禾其实是同意的。
与她相处最多的,多是陆瑾。
是他。
陆瑾喉结动了动,更凑到沈风禾耳畔,“阿禾,你介不介意......”
“嗯?”
沈风禾正低头又给他夹了些胡桃进去,闻言抬头望他,眼里满是疑惑。
陆瑾对上她清澈的眼眸,索性轻声道。
“你介不介意,白日和我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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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阿禾:我同意不中用的说法
陆瑾:?我想我该采取行动了
陆珩:忽然感觉到一股不太好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