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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2 / 2)

熬到最后,猪蹄软烂脱骨,白芸豆绵软至极,筷子一压便化开成沙,汤色早已化为浓郁醇厚的奶白色,所有的脂肪精华都融进了汤汁之中。

奶白、浓厚、鲜香扑鼻。

李国公甫一看到这锅汤色如玉、鲜气扑鼻的汤,都没能成功与猪蹄联系起来,忍不住问:“这当真是用蹄子炖出来的?”在他的印象里,蹄髈总是带着些肥腻的。

林霜降笑着回答:“是了,主君趁热喝上一碗,最是暖润滋补,也能缓解秋燥。”

“原来如此。”李国公听了,温声笑道,“是我以貌取人——取猪了。”

林霜降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

他入府十年,与李游相处时日也不算短了,越发觉得这位位高权重的李国公待人接物温和宽厚,少有严厉架子,也因着李修然的关系,比起一府之主的主君,他在心里更觉得对方像一位和蔼的邻家叔叔。

林霜降又给李国公介绍起蘸碟:“这碟酱汁是用茱萸辣酱打底,再调和了香醋、酱油、少许糖盐,又撒了些炒香的芝麻,主君吃时,可先品原汤的鲜醇,再用这蹄花肉蘸取酱汁,又是另一番风味。”

李国公素来喜欢这种富有条理、兼具仪式感的食法,觉得很有趣味,便按照林霜降说的,先舀了一勺奶白的浓汤。

汤一入口,饱含胶质、浓郁到几乎粘唇的鲜醇滋味便在舌上化开,如同在喝一口顺滑绵厚的牛乳一般,鲜美粘稠,余韵悠长。

他忍不住又多饮了几勺,这才依依不舍地转移了阵地,又转向炖得酥烂的蹄花。

那蹄肉已经炖得极其酥烂,筷子轻轻一拨,几乎没用什么力气,便轻而易举地挟起一片连着透明筋皮的蹄花肉。

肉块颤巍巍的,在红油汁子里一滚,乳白色的肉皮沾上红亮的红油,顿时变得活色生香,送入口中,牙齿还没怎么用力,那蹄花肉便在口腔里酥化开来。

肉皮软糯,因着裹了料汁,鲜辣生香。

李国公细细品味,眼中流露出满意的神色,他放下筷子,用帕子拭了拭嘴角,温言赞道:“甚好,庖厨之道也通天地时序,这样先清后浓,先本味后调和,颇合和而不同的雅趣。”

“霜降,你心思巧,火候也掌得妙。”

其实这么多年下来,他已经发现林霜降安排膳食,常常是依着四时节序流转,比如春日便是清新鲜灵的野菜时蔬,秋日则上这些丰腴油润、贴补秋膘的肉食。

自古逢秋悲寂寥,但有了这些吃起来令人胃口满足的肉食,如今对这秋日,他也慢慢地期待起来,觉得秋日与生机盎然的春朝,一样的美好。

多亏了这孩子啊。

李游今年已年届五旬,到了知天命的年纪,日子过得顺心:朝堂安稳,长子成家立业,事业顺遂,幼子虽然性子还是如小时候那般不大听话不但学业上颇有天分,来日科举也是三甲可期。

除了一样……这婚事还没个着落。

李游慢慢啜饮着碗中玉色奶白的暖汤,目光变得深远,觉得是时候该把小儿子的婚事给提上日程,好好筹谋一番了。

李国公喜好风雅,吃猪蹄也吃得很含蓄,这样的玉色奶白、十分美观的蹄花汤也算是合了他的爱好。

但小厨房里就没有这么文雅了——秋天到了,林霜降自然也没忘了给辛苦劳作的朋友们贴秋膘。

同样是新鲜猪蹄,用浓油赤酱的料汁子小火慢煨,炖出来的蹄子棕红油亮,胶质晶莹,直接用手捏着,连皮带肉带酱汁一起吃进肚子里,那才舒爽!

于是,小厨房这边和李国公那边虽然同样在享受美食,画风却是完全不一样的。

炖得烂糊糊的油亮的棕红色猪蹄,刚一端上桌案,肥腴厚实的肉块便随着动作微微晃动,颤不过几下,便被周围伸出来的许多只手分食殆尽了。

瑛氏和常安属于豪爽派,连筷子都不用,直接洗净了手,捏住从肥嘟嘟的肉里冒出来的猪蹄骨头,合力将猪蹄一分为好几块,之后一人从盘中捏起一块开吃。

肉块拿在手中,沉甸甸、热乎乎,先抿掉那层酥烂粘唇的胶质肉皮,牙齿轻轻一合,连筋带肉的一大块香软蹄肉便落入口中,满嘴油润丰腴,入口即化。

卞惟和卞厨娘属于婉约派,只用筷子将蹄花分成小块,再挟着吃。

不过后来卞厨娘觉得这样吃不够爽,看了一眼边上吃得满手酱汁、嘴角流油、一脸畅快模样的瑛氏,终于没抵挡住诱惑,也上了手。

咬下一块肉,真香啊!

卞惟瞧着姑母叛变,无声地用眼神谴责了一会儿,依旧握着筷子吃——这猪蹄肉沾到手上很难洗呢。

这群人,真是被香昏了头了。

但这猪蹄确实好吃,卞惟尤其喜欢里面的蹄筋部位,吃起来很有嚼头,这时候的猪蹄刚出锅,吃进口中,外层的胶质黏糯,内里的蹄筋弹韧,别有一番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