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宇扣好警备腰带,逐一确认配备无误后,走向候讯室的大门。
从胸前口袋取出门禁卡靠近感应器,「嗶」的一声,厚实的铁门便应声开啟。
候讯室,顾名思义就是等候讯问的地方。当地方警局抓到涉嫌刑事案件的犯嫌或着通缉犯时,都会送至地检署等候检察官开刑事侦查庭。而候讯室便是暂时留置这些人犯的空间。
候讯室的灯光一如既往地冷白,墙角的监视器红点一闪一闪,牢笼里上坐着几名嫌犯,有人低头沉睡,有人无精打采地盯着地板,气氛沉闷压抑。
张晋宇走进来,对着正坐在值班桌后的学长说:「学长,我来换班了。」
「哦?来得这么早?不是还有十分鐘吗?」学长抬起眼皮,手上还握着半杯凉掉的咖啡。
「因为前面的勤务都处理完了,所以提早过来。有什么要交接的吗?」
「今天案件量不算多,不过有一件比较棘手的社会瞩目案件,就是闹上社会头条那件虐童案。」
张晋宇若有所思地「哦」了一声。
学长疑惑地问:「咦?大厅里没有记者吗?」
张晋宇回想片刻才缓缓答道:「听你这么一说,我确实有看到地检署大门外停了几辆新闻採访车,不过大厅好像没看到记者在拍。」
学长耸了耸肩,「晚点应该就会架满摄影机,毕竟已经闹上新闻版面了。」
「那人犯本身的状况怎么样?」
「精神应该没什么异状,按指纹的时候挺配合的,不过保险起见我们先将他单独关押在保护室那间牢房,你再多注意一下。」
「嗯,我知道了。」张晋宇点头。
学长像是忽然想起什么,又开口道::「对了,检座说第一件先开嘉义那件视讯的,这件晚点再开。」
「那就交给你啦。」对方拍了拍他的肩膀后便离开了候讯室。
片刻后,张晋宇拿出手机输入关键字搜寻,很快便看到了相关的新闻报导:昨夜凌晨,一名男童被遗弃在医院急诊室门口。不仅呼吸与心跳都停止,身上还有多处明显瘀青,儘管医护人员紧急进行抢救,仍旧宣告不治。
由于男童全身多处伤势异常,包括左手严重骨折变形、右膝伤口深可见骨,以及大腿与生殖器遭受烧烫伤,因此医院立即通报警方介入调查。在警方漏夜追查下,发现儿童的生父涉有重大嫌疑,目前已被移送地检署接受审理。
张晋宇接着翻阅警方厚重的移送报告书,里面附有案件事发经过、嫌犯个人资料以及其于警局所做的笔录。
里面提及嫌疑人庄凌仁以多种不人道的方式来凌虐男童,其中包括使用绳索綑绑四肢、口罩蒙眼并将其身体对折塞进水桶之中;裸体罚站;冷水冲淋;以热熔胶条或手掌等方式殴打;餵食爬满蟑螂的厨馀以及长期大声喝斥及辱骂。
种种惨绝人寰的施虐手段不仅造成男童身心受创,最终也导致休克死亡的结果。
张晋宇翻看完资料后,满是震惊与不敢置信。他完全无法想像男童生前究竟承受了怎样的痛苦,同时也完全无法理解,为什么有人会对自己的亲生子女做出如此残酷的行径,而那个无辜的孩子甚至都还不到三岁。
为什么不懂得珍惜、疼爱自己的孩子?
为什么连为人父母最基本的责任都没有做到?
为什么这种人可以拥有孩子?而我却必须承受失去蛇蛇的痛苦?
他的脑海中浮现这样的想法。
事情到底为什么会这样?为甚么我非得失去蛇蛇不可?
一股怒火在心底肆无忌惮地蔓延,灼烧着理智,使他头痛欲裂,几乎无法思考。
张晋宇走到牢笼前,目光直直盯向角落里那名穿着条纹衬衫的男子,他正是闹得沸沸扬扬的虐童案嫌犯。
庄凌仁面无表情地抬起头,冷冷地对上他的视线。
「轮到你开庭了,过来。」
庄凌仁依言走到铁栏边。
迅速地扫视过照片,确认身份无误后,张晋宇拿出手銬将他双手銬上,随即打开牢门。
他跟在庄凌仁身后,指示他沿着长廊直行。长廊尽头是一间侦查庭,专门供值班检察官审问人犯。
「坐这边。」张晋宇顺利将庄凌仁押至侦查庭内,指示他坐下后便站在身后戒护。
台上一共坐着两人,位于左侧的是书记官,而坐在正中央、身穿黑袍镶紫边的则是检察官。
检察官年约四十出头,眉间虽悄悄刻下些许细纹,却丝毫不减风采,反而增添了几分阅歷的深度。他的眼神如剃刀般锐利,神情冷峻,连一丝笑意都不苟带。
片刻后,检察官望向庄凌仁,开口问道:「庄凌仁先生,对吗?」
庄凌仁抬头看向检察官,回答:「对。」
「f1xxxxxxx」
「庄凌仁,你因涉嫌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以及伤害致死、杀人等罪嫌而接受讯问,你有权……」
检察官的话还没说完,便被庄凌仁打断:「警察说什么我家暴,伤害自己的小孩,根本没有这一回事。」
检察官冷冷地直盯着他,数秒后才重新开口说道:「我们先就程序方面进行讯问。」
「但是我没有家暴啊,这只是……」
「你先听完检察官讲话。」站在一旁的张晋宇见状便制止他继续讲下去。
检察官顿了一下之后接着说:「有关犯罪的事实层面待会会讯问你,也会给你回答的机会,现在我会先说明你所拥有的权利,懂吗?」
庄凌仁点点头,回答:「嗯,我知道了。」
于是检察官重新叙述:「好,你因涉嫌违反家庭暴力防治法、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以及伤害致死、杀人等罪嫌而接受讯问。你有权保持缄默,无须作出违背自己意思之陈述,可以选任辩护人,可以请求调查对你有利之证据,如果有原住民或是低收、中低收的身份可以请求法律扶助,以上为你的权利,是否了解?」
「你是原住民或着有低收、中低收的身份吗?」
「对警方逮捕你的过程有无意见?需不需要向法院申请提审?」
「好,所以你是不用向法院提审的意思,那你有委任辩护律师吗?」
「好,那我先询问你,你认不认识庄育豪?和他是什么关係?」
「那你是否知道庄育豪全身上下有多处伤势?」
「检察官啊,首先我想要先声明,我不是家暴啦,只是管教自己的孩子而已。」
「你不用着急,我们会慢慢釐清有没有家暴的情形。你先回答我的问题,你知不知道庄育豪有受伤?」
「就你所知,他哪里有受伤?」
「可能就是手或脚有一些瘀青吧。」
「呃,平常照顾他的是他妈妈,所以我知道的只有这样。」
检察官看了一下手中的资料,确认道:「庄育豪的母亲是刘若萱,对吗?」
检察官点头后接着朗声道:「提示,庄育豪的身躯及四肢照片,图证五至十的部分。」
张晋宇随即走向检察官,从其手中接过卷宗。接着翻至图证五的页数摆到桌上让庄凌仁看。
「依图证五所示,庄育豪全身有多处明显的瘀青。你是否知道这些伤势是怎么来的?」
「他这个年纪嘛,就是比较顽皮一些,那我们大人也没办法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紧盯着他……他有时候跑一跑就会不小心摔跤然后去撞到,所以常常会有瘀伤。」
「就你所知,他什么时候、在哪里跌倒过?」
「呃,最近一次的话大概是在一个月前,我老婆帮他洗完澡后,因为浴室地板太湿,他没站稳就滑倒去撞到手臂。」
「有几次他从床上跟椅子上摔下来也是哇哇大哭。」
「有其他和你们一起同住的人吗?」
「平时谁是主要照顾庄育豪的人?」
「嗯,那现在来看看图证六的部分,庄育豪有多颗牙齿断裂的情况,你能说明一下吗?」
「我不太清楚,不过这应该是因为他常常跌倒的关係。」
「只是摔倒就会摔断牙,而且还是这么多次吗?」检察官语气中带着一丝质疑。
「家里比较杂乱,有时候一不小心就会撞到比较坚硬的东西,像是桌脚或是柜子之类的。」
「喔,这样啊。」检察官不置可否。
「接着看图证七的line讯息,你曾传讯息给line暱称阿吴的人,说:『没想到他活力很强,从水桶爬出来了,我把他塞回去水桶??』」
「这??这只是跟朋友说说笑的而已。」
「所以你有传这段讯息给阿吴,对吗?」
「有是有啦,不过我没有真的这样做,只是开玩笑而已。」
「所以你没有将庄育豪放在水桶里?」检察官再次质问。
「那你传这个讯息的目的是什么?」
「我??我也忘了。」庄凌仁吞了吞口水,眼神闪过一丝犹豫。
检察官不由得提高声音,重复道:「忘了?」
「我当时应该只是开玩笑而已,没有真的这么做。」
检察官没好气地说:「什么叫『应该』?你连自己传这句话是不是开玩笑都不知道喔?」
「因为时间有点久了,所以有点记不得当时的情况。」
检察官微微摇头,显然不相信这套说词,接着道:「好,再看一下图证八的部分,庄育豪的右手变形骨折,有没有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