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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没有我是没办法开桌了是不是?(2 / 2)

原本他以为不会抽上,却没想到被幸运女神盯上,挤进了这道窄门。

当时的社长非常热情有热忱,虽然很多人明显只是来混的,甚至只是为了学个吉他好把妹,但他还是很认真的在经营社团。

但这个吉他社最重要的灵魂人物,并不是这个风格像丸尾一样的社长,而是他们社团里的传奇,永恆高中出了名的贵公子。这个学长已经高三了还可以常常跑社团,下了课去打篮球,但是校排还是永远掛在前五,犹如鬼一般的存在。

也是因为这位学长,扭转了李伯恩对生活的态度。

虽然他因为种种因素,高中生活过得有些压抑阴鬱,但骨子里还是有着年幼时期那股奔放桀敖不驯的灵魂,在这个以升学为主导的私立高中里,大概也只有像这位有着爸爸资金灌注学校的背景的天之骄子,才有办法活得如此洒脱。

他总是让伯恩既羡慕又嫉妒。

最重要的是,学长个性还非常好,不摆架子说话还很温柔,虽然有时候会说出一些不合时宜的话,但大家都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也就不太放在心上。

在学长毕业之前,他一直都是李伯恩的偶像,虽然当时颇有交集,但想想,如今如果碰上了,学长大概已经不记得他是哪位了。

也不知道学长现在在哪里高就,是不是已经接了父亲的衣钵,成为真正的南霸天?

听说他后来为了脱离爸妈的掌控,硬是跑到台北去念了个普通的大学,气死他老爸,但也拿他没办法。

天之骄子嘛,孩子是自己生的,还能怎样吗?

「yo,你们还没点餐啊?没有我是没办法开桌了是不是?」

突然间,一个大掌盖住了他的肩头,那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李伯恩一个回头,见到来人,掩饰不住又惊又喜的神色。

那人穿着休间,却又带着一丝贵气,单耳上掛着一个黑色的耳环,配上他那副英俊又带点冷冽的脸庞,更难掩其酷帅特质。

他低头望向伯恩,对上眼三秒后,勾起了嘴角。

「李伯恩,你回国啦?」

伯恩着实惊呆,差点就要上演在餐厅因为过于惊讶而导致下巴脱臼的戏码,结结巴巴的回答:「我、我我前几天刚回来……」

那人轻轻用手掌尻了一下他的后脑。

「这几年给我搞失踪啊?也不联络,还以为你已经在海外跟金丝猫结婚了。」

学长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故意开他玩笑。

有些社员不喜欢他这样轻挑的说话方式,但李伯恩却挺喜欢的。

家里的成员都用硬梆梆的沟通方式,像极了在练习北韩电视台演说,在他内心某个地方,还是有点渴望有人可以陪他说说垃圾话,勾起他尘封已久的幽默灵魂。

「我的位置在哪?」看到唯一剩下的空位,学长却没有挪开脚步,仅是悠悠的说:「丸尾,我想跟李伯恩叙叙旧,你帮我乔乔……」

丸尾社长没有浪得虚名,立刻把伯恩旁边那位同学给乔开,等待boss入座。

那晚,李伯恩就跟小迷妹一样,双眼放光地盯着他的偶像学长。

吃完饭之后,更是约定好,隔天要到学长的工作室拜访。

这件事情让他大扫前几天被庄小姐留下的各种阴影,回家时步履都变得轻盈许多。从捷运站出来之后,他经过了昨天巧遇庄蓓亚的那间盐酥鸡摊。

不知为何,他竟停下了脚步,望着摊前的那群等候的人。

却没有记忆中的那个身影。

他摇摇头,笑了出声,他到底是疯了还是如何?

真是可笑,他是在期待在这个地方可以碰见她吗?

「啊,年轻人,你是上次忘记带钱包的那位先生吧?」在他准备继续往前离去时,眼尖的老闆娘却叫住了他,「欸,那个两百八十七元的!」

「……您好。」卖吃的记忆力都这么好吗?真的是台湾销售奇蹟,跟早餐店老闆娘一样拥有神奇记忆力。

「你后来有把钱还给蓓蓓吗?」老闆娘一边帅气的对着刚炸好的食物撒胡椒粉,一边大声问道。

他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还没……」

老闆娘抬起目光,用略带责备的口吻说:「欠钱别欠过年,会倒楣的。」

见眼前的年轻人似乎不知该如何回应,老闆娘先是把刚装好袋的盐酥鸡交给客人,然后脱下手套,拿起围兜兜口袋里的手机,一阵戳戳按按。

接着对李伯恩秀出了大大的手机萤幕画面。

——庄蓓蓓。

那是庄蓓亚的line的个人页面吧?中央偏下方的小圆圈里,是她咬着misterdonut甜甜圈笑得灿烂的照片,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瞇得像个弯月,笑得灿烂,把颧骨推得高高的,犹如嘴边那圈波堤甜甜圈。

「你应该知道怎么加好友吧?我不知道怎么用,你先拿去加一下吧。」老闆娘笑得颇有深意,感觉像在路上随机找女婿?

她可没忘记,这两个小朋友昨天在他摊子前面天雷勾动地火的模样。

蓓蓓那个纯情小花,昨天脸红得不像样,平常大开大合的,第一次看到她在男孩子面前扭捏起来的样子,讲话嗓音还瞬间变温柔……

倒底是多怕别人不知道自己对人家一见钟情来着?

这男孩子她不认识,但是看起来面相乾净,说话也算礼貌得体,年纪应该也跟蓓蓓差不多,不过就算小个几岁应该也没关係,现在都甚么年代了,只要不是未成年应该都逮就谷得思。

反正不管怎样,先凑合认识了一下再说。

李伯恩在眾人目光的灼烧之下,只好尷尬的接过老闆娘的oppo手机。

其实他这人也不太使用社交软体,况且大多也都是别人加他好友,鲜少有他主动过,不,应该说是没有过吧?

这画面看起来乾净到不行,也不知道哪里可以按,除了名称之外,好像也没甚么可以加的地方,况且这还是别人的手机,他可不敢乱点乱按。

抬头一瞥,老闆娘还在用亮晶晶期待的小眼神望着他。

但这时候如果说自己不知道怎么加好友,是不是有点蠢?

于是他只好死马当活马医,硬着头皮拿起自己的手机,假装两边都互相按按,然后尷尬笑着把手机递还给老闆娘:「我一定会把钱还给她的。」

「这就对了,借钱还钱天经地义天公地道天地良心。」老闆娘看起来相当满意,「小伙子,记得啊,两百八十七元。」

「不会忘记的,老闆娘,多谢了。」

李伯恩道谢离开时,心里暗自发誓:

从今往后,绝对!绝对!再也不要经过这间摊子门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