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咱们以后是不是就成了南家的兵啦?!”
“老大你说句话啊老大!”
在此之前,他从未觉着自己的兄弟们比那鸟雀还要聒噪!
他厉声呵斥:“安静!瞧瞧你们,还有没有个当兵的样!看看人家杨兄弟的兵!”
大家被他骂得缩了缩脖子,有点怕他的冷脸,更不敢再嘀咕半句讨得老大一顿喷。
但他们也是真心喜欢这个庄子,一点儿也不想离开。
这些时日,因着他们老大不当自己是客人看待,就拉着他们在兵卒的营帐里住了下来。
但这也是人之常情,他们没什么抱怨就留了下来,也是待得乐乐呵呵的,之后就跟着当地的兵一起寻常训练就是了。
没想到光是待在这,小郎君就命人给他们一人发了一套冬衣,说是训练时要穿的。只不过他们才刚来,是以赶工也只能一人制出一套。衣裳里甚至还带着双新鞋,穿着脚上热热乎乎得很。
他们在自己家中都没这样好的待遇,这一套连环拳打下来,大家都晕晕乎乎的。
之后军营里的伙食也让一伙人难以淡定了,日日都能吃饱不说,饭菜还挺香的。午膳都有荤腥,隔三差五杨统领还带他们整点好的。
即便是训练苦了点,那又算得了什么了?这世道,做什么不苦不累。
和那些兵待在一起久了,几十个从雍州过来的汉子们在闲谈间都得知了在南家当兵的优厚俸禄,那何止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简直是一人带着全家起飞!
现在当上南家的兵,就是说亲都要比旁的人容易许多,哪里还会像是朝廷上的兵被媒婆和姑娘家们避之不及呢。
容祐望着一双双用希冀眼神盯着自己的兄弟们,鼻子微微有些发酸。
大家都愿意跟随他千里跋涉到这样一个地方,故而他要小心谨慎,不能托大,不可意气用事,见到谁纳头就拜。
而现在他终于看到了金灿光华的将来,他也相信小郎君今后定有不凡的成就。而现在,他又怎么舍得拂去大家的希望?
他轻轻点了下头,用肯定的口吻道:“没错,以后我们就是南家的兵了。”
南若玉第一百零八次在心里感谢方秉间制作出来的表格,清晰明了,十分好用。因此,他也能清楚地看到他们现在缺少些什么。
他放下文书,不免叹了口气:“缺马儿啊,缺好马!”
养马场的马本就不多,多数还要上供给朝廷,再分配到各军之中。现在他们这些地方官要是敢伸手,那就变得非常不合时宜了。
一匹两匹没什么,要是数量多了,起码也得等中央权威一降再降的时候再动手。
而且比起劣马,他还是更眼馋从北方胡人那儿换来的好马。虽说脾性烈,但看着是真的漂亮健壮,油光水滑啊,二者放在一起根本没有可比性。
他阿父就有一匹名马,只是用得不多,偶尔出行时会骑一下,平日里都是放在马厩中的。
完全是在暴殄天物!南若玉看了只觉痛心疾首。
不过这匹“劳斯莱斯”他阿父看得很严,绝不可能让他有任何染指的机会。
甚至因为那马儿是被阉过的,他就是想拿来当种马都不成。
南若玉把自己的脑袋搁在桌上,期期艾艾地望着方秉间,忧愁地问:“还没有可以卖马儿的商人吗?”
方秉间敷衍地说:“快了快了。”
幽怨的小眼神儿瞄了过来,方秉间不得已,只好放下手头的事,解释道:“那些大商人都还在外面跑商,没个一年半载,哪里回得来?有些人甚至还可能出去两三年之久,手底下的人哪敢做主。要是那么一匹两匹马儿就算了,我们要的可是数不尽的骏马啊。”
这样算下来,恐怕一年到头都得去接洽大大小小的马商。
“想要组建一个骑兵可真不容易啊。”南若玉不禁感慨。
“依我看,好马胡人还不一定会卖给我们。要是出口的量太大了,他们上层的贵族也会警觉,还要咱们自己繁育良马才是。”
方秉间:“是要两手一起抓,得了闲咱们就去看看广平郡的养马场。”
南若玉蔫巴了。
方秉间拿他当锦鲤对待,强烈认为他哪怕是当个吉祥物挂件和他走一遭,也比待在家里要好得多。
唉,他总觉着自己是自作孽不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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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猫爪][猫爪][猫爪]看到这个爪爪,想到家咪的jio最近闻起来凑凑的[狗头]
第52章
矿区。
丁零当啷的零落敲击声渐渐连成一片,沉闷地回荡在巨大的洞窟里。
犯人们机械地挥着锤子和镐子,虎口都被震得发麻。每一下撞击,都从手臂麻到胸口。汗水淌进眼睛,涩得发疼,也不敢停,只能用肩膀胡乱蹭一下。
监工虎视眈眈地望着他们,也无人敢偷懒。
在这里干活的矿工都是些犯人,绝大多数是在元旦后的第二三天拉过来的。有些罪大恶极的人,在被查出来犯事后,就已经被拖去斩首了。
刽子手显得不那么熟练,而且毫不留情,一次没砍断,又来第二刀。砍下来的脑袋骨碌碌地滚在地上,鲜血淌湿了一地。
当时就吓得许多犯人腿软发抖,胆子都给吓破了,再也生不起任何反抗的心思。
之后就按犯罪的情节轻重,规定了他们要在这里服役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