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么不知道,上星期我就看到朋友圈里小金带着乐乐去芬兰了呢,好像是在物色以后孩子要念的音乐学院,她发了挺多条的,老胡没跟着去,也没说点个赞。感觉不对劲。”
迟钰确实不知道小金这段时间出国了,他前天还和小金聊过公司的事情,但是没看到她朋友圈的内容,应该是对方特意分组将他屏蔽了。
相比大大咧咧的于可,他的形象大概是敌非友。
“行吧,我白担心了,这几天还一直思考要怎么跟你说这件事儿呢。”
他以为于可多少会因为他再次忙起来而闹情绪,但人家根本不在乎会失去一个家庭主夫,是他自作多情了,还以为他做的饭很重要呢。
于可也看出他脸上流露出的落寞了,她那手很不老实,又摸到他后腰上去了,戳他的腰窝不说,还往他的大腿根儿上蛄蛹。
迟钰嘴上啧了一声,说了句:“你别老动手动脚的。”
但口嫌体正直,裤子的布料很快支起了一块帐篷。
于可俯身在他脸庞耳语几句,他眼白有粉晕透出来,油门干脆踩到底,回过头假笑着说,“于可,你先别给嘴过生日,回家再说,是不是以为我不敢?”
市局门口,迟钰的车子快速消失在川流不息的柏油马路上,市局内,刚才与于可擦肩而过的付志新还在反复回忆着于可的脸。
那明明是一张他从来没见过的,陌生的面孔,但记忆中总是有一部分五官和这张脸反复重合。
下了会,他截住市局的同事询问最近局里是不是来了几个新兵蛋子,其中有一个女警长了一双猫眼儿,从杨丹那得知了于可的姓名后,他有些恍惚,直到下了楼,进了自己的吉普车,他好像才回过魂来,哆嗦着手指点了一根烟。
白色的烟顺着敞开的窗户冒出去,在窗外一阵阵巨大的蝉鸣中,他回忆起二十多年前他参与破获的首个大案。
当晚,接到线索,他跟着迟波前往104塌陷区的废品收购站。
本来去时的路上,他坐在副驾驶都点儿犯困了,心想无外乎是一次儿童走失的小案子,让附近巡逻的民警过去就行了,师母说的没错,最近迟波确实太过风声鹤唳。
师父实在是应该回家休息,上医院好好检查检查身上莫名的疼痛。
但车子抢先出警人员来到104,刚在路边停稳,下车的他就听见一声巨大的震动。
迟波的手按在腰上的配枪,迅速拔腿向着声音的方向狂奔,而他因为脑子发蒙,落后几秒,再提步跟上时,跑过错综复杂的胡同,撞进他眼睛的画面让他毕生难忘。
倒塌的大铁门,被压死的小女孩儿,还有他师父迟波正跪在雪地里,背对着他,从铁门的边缘捞出另一个已经昏迷的小女孩儿,快速脱下自己的皮夹克盖在对方身上。
小女孩儿面色苍白,因重创身体失温,迟波没说话,用凌厉的眼神示意他走过来看护着小姑娘,自己拔出配枪架在左手腕上,缓缓朝着院内逼近。
后来的事情他不愿意再回忆了,随着一声枪响,有人从房后跳窗逃跑,各分局支援来得很快,但迟波仍然死于那场漫长的雪夜追踪。
师父死后,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作为办案刑警,结案远没有这么简单,他当年连续三个月都在死磕嫌疑人的口供。
尽管四个从犯全都交代了作案细节,并指认“刀哥”是他们的犯罪主使,但作为主犯的犯罪嫌疑人一直声称他的所有犯罪行为都是由水星乐队的主唱周启明教唆的。
周启明曾在许多歌词里用倒叙的方式与他共谋杀人的细节,水星乐队就是一个以虐杀女性为乐的邪教组织,当红摇滚歌星周启明就是他们的首领。
一开始,专案组的人自然认为他的疯言疯语是在混淆视听,但后来在他家搜出的老照片中,确认有周启明与他在台下的亲密合影,为了搞清犯罪嫌疑人真正的作案动机,专案组的人员不远千里坐火车前往蓟城,上门传唤了周启明配合调查。
那场调查的结果当然证明了周启明的清白,至于那张照片,不过是周启明成名前在酒吧乐队面试后的一场普通聚餐。
据周启明回忆,那时他经常出入各种酒局,日日笙歌,喝得连眼睛都睁不开,根本不知道与多少“同行”拍下了多少照片。
经过多方走访,犯罪嫌疑人的生平被慢慢梳理出来,在按照家人的安排回到矿务局当一名矿工前,他曾经离家出走在外流浪过一段时间,那时他也梦想做一名歌手,混迹于蓟城的各大酒吧,寻找加入地下乐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