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知逸明知故问。
“我冷得很。”
薛媛咬牙切齿地往他背上摁了一掌,留下五指分明的汗印。
好在今时不同往日。
相比起离开那年要和妈妈分食盒饭和矿泉水,如今的薛媛已经可以不问价格,只求时效,仅用十分钟就买下就近商店橱窗里模特身上的裙子——
海蓝色,一字肩,上面印满白色碎花,少女感满满。
严格来说不是薛媛喜欢的风格,同她的马丁靴也不算适配。
但时间紧要,从机场到酒店还有一个半小时车程,叶知逸说把她送进房间,他就要回西洲,所以催命似地用凌厉的眼神盯着更衣镜前的她,直到她付钱,跟他上了计程车。
“你为什么不干脆留在这儿一起玩?呼……”
薛媛问,用手拢着头发,揪成丸子,汗湿的脖颈顿时一阵清凉,她爽快得眯了眼睛。
“反正都跟来了。”
“老板不会自掏腰包供一个电灯泡陪着度假。”
一缕漏网的头发还贴在她后颈,叶知逸强迫症作祟,用指腹挑开。
“况且我还有事做。”
他靠近时手指上有股极淡的脂粉味,很丝滑,微微带甜,被薛媛敏锐捕捉:
“你今天是不是在陪女朋友?”
女人是天生的侦探。
叶知逸瞧着那双笃定的眼睛,再次深刻认识到这句箴言。
来之前他的确和女人在一起,不过不是一个,是一群——七大姑八大姨,沙丁鱼似挤在一起,磕着瓜子把他和某位年轻女人围在话题中心。
啊,通俗来说,这情况该叫:被一家子长辈押着相亲。
年近三十仍孑然一身,从没带过任何女朋友回家过年,介绍了女朋友也不愿见面。
一心沉醉于做饭,以及给老板开车跑腿。
叶家父母急得要死,今年直接托人把相亲对象拉到了家里,让儿子避无可避。
是某个亲戚闺蜜的女儿,在银行工作,履历清白,小叶知逸两岁。
“漂亮吗?”
听完来龙去脉的薛媛果然这么问。
“肤浅。”叶知逸闷哼一声,“看人也不是只看脸的。”
“但男人是视觉系动物。”薛媛并不羞恼,大言不惭道,“如果过不了长相的第一关,他们很难有欲望去了解深层的灵魂,除了精……雄性激素爆发时。“
她努力换了个文明的说法。
舌头打圈,喉咙微哽的样子让叶知逸想起不久前的相亲对象——那个清瘦白皙的女孩子,很安静,也有礼貌,但没什么主见,在家人的攒掇下伸手剥了橘子,小心翼翼喂到他嘴边。
“说得好像你很懂男人。”叶知逸回。
“还行吧,“薛媛重新拧了个丸子,阳光和树影透过玻璃打在她光洁的后颈上,留下梦幻的烙痕,“我毕竟是靠男人吃饭的,要研究嘛。而研究结论就是这么肤浅,男人大都会喜欢温柔,懂事,清纯美丽又天真无邪的,所谓‘天使一样’的女孩子,这些特质被统称为:初恋感。”
她讲话很直,且一针见血:
“我猜相亲对象不怎么合你心意?”
对。
叶知逸确实没有吃那瓣橘子,不表露烦躁已经是最好的礼貌了。
被看不过眼的家长拉到一边,毕竟这种清纯温柔,工作和家庭背景一样挑不出毛病的文静女孩子很抢手,逾期不候,他们诘问他到底喜欢什么样的。
什么样的?
脑海里出现一抹红色,噢,现在变成蓝色。
接到老板要他把金丝雀送到新南岛的电话,居然完全没有消极怠工的想法,反而有些舒畅。
叶知逸必须承认自己陷进了一场无望且无耻的等待里。
他真正想要的那位,工作是不能提的,家庭背景是一团乱麻的,性格更是难测的。
完全不符合世俗标准,反正,没人会觉得她是天使。
她眼睛里住满了欲望,气质却并不浑浊,反而张力十足,像是一颗萌发却还未成气候的种子,充满未知的诱惑,仿佛可以生长成任何样子。
现在那双眼睛就盯着他——
“毕竟我没有结婚的打算。”
叶知逸受不住,把脸别开。
“她是天仙也撼动不了。”
自生日夜长谈过后他就滋生出一种条件反射的心虚,每当恶念翻涌,就必须搬出他老板的好来讲一讲,否则会愧疚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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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ory将在年后开展系列新品发布会,距上次上新已经时隔一年半,裴总对此尤为重视,始终保持跟进状态。除此之外,裴总同未婚妻的订婚宴也敲定今年在六月,女方想要拍摄一支有故事性的小短片在宴会上播放,最近总缠着他协商旅拍的地点。
故而这趟新南岛旅行来之不易。
小金丝雀理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