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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警犬训导员[九零] 第130节(2 / 2)

只是,三个人就这么干坐着也没有意义,邱小满准备尽快把吴家和与之相关的姻亲网络全部起底,收集证据,绳之以法!

尤其是涉及吸毒的,报复缉毒犬后代的,一个都不能放过!

她借口出去找吃的,叫上刘堃去外面谈,毕竟涉及到缉毒的事,还是不要把周叔卷进来的好。

坐到车上,邱小满这才开口:“那个小畜生叫什么,几岁了?”

“叫段家豪,十七岁。”刘堃都打听清楚了,提醒道,“段家是给工地提供钢材的,全北都城的工地都得他们家说了算。”

“搞笑,难道他们家是土皇帝吗?还他们说了算,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公天下,不是他们段家的家天下!”邱小满有了调查方向了,一踩油门,往街上开去,边开边问,“邹队去保你的时候,怎么说的?”

“他说他不知道小闪电是缉毒犬的后代,还是从温局长那里得知的,因为两地的警务信息没有互通,这方面存在信息差,部队那边的事又不归公安局和基地管,所以他跟孟队都不是故意疏忽的。”刘堃赶紧帮忙澄清,免得邱小满迁怒两个队长。

邱小满是讲道理的:“我知道,缉毒犬的信息肯定不会给其他单位知道的,又是异地单位,沟通不畅是正常的,看来这方面也要有所改进才行,总之,我得去一趟刑技楼,查一下兽医何锐的信息,小闪电从部队交接给他的时候,他肯定知道小闪电的身份,他不对劲!”

刘堃想想是这样没错,但他还是提醒道:“我看你不如直接找温局长问吧,你现在跑到刑技楼,容易引起怀疑。”

“也好。”邱小满开到一处公园旁边,停下后拨通了温局长的电话,她要替小闪电讨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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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写这一段的时候心情有点沉重,结合最近的热点时事,很难不让人不愤怒。

禁毒的领域,我们寸步不让!绝不向不法妥协!

希望大家提高警惕,不要喝陌生人在友善的面具下送来的饮料,不要去高危场所。

如果真的封存档案,吸的人一定会越来越多,那群败类吸多了钱包瘪了,就会拉身边的人下水,以贩养吸,大家一定要警惕啊。

第133章

温局长正在开会,没能接到邱小满的电话。

这是小范围的内部机要会议,只有每个部门或支队的负责人参加。

会上所有人的表情都很严肃,已经到了落针可闻的地步。

过了很久,终于有人开口:“温局长,这件事您还是跟上级领导沟通一下吧,我们经侦支队一直在暗中调查,只是没有把工作摆在台面上而已。”

温局长喝了口枸杞茶,到嘴的枸杞已经被泡得没了滋味,但是再不喜欢,他还是嚼了下去,就像有些事情,再难,也得做。

放下茶杯,他平静地问道:“有什么结果了吗?”

经侦支队是刑侦大队下面的二级单位,负责人严队长捏了捏手,又扫了眼邹队长眉头的沟壑,只得硬着头皮道:“根据目前的可靠资料,上次军警联合行动之后,吴家发现自己的手伸不进云南警方,就让他经商的几个子女一口气在云南投资了好几个楼盘,那些楼盘都有港商的合资跟介入,初步怀疑港商就是吴家向海外转移财产的白手套。可以想象,再有个三五年,云南那边的相关部门也要被他们家腐蚀了。现在关键的问题是,我们拿不出吴老和海外的吴氏集团是一家的证据,他们一切的经济往来都从香港的合资商转了一手,而港商在汇丰的资金往来我们是没有权利直接调查的,需要上面的领导协商。”

这事确实棘手,比如吴家实际投了一千万,但他对外只说一百万,剩下九百万都说是港商投资的,而港商在内地享受的是外资待遇,不但税率低,还有各种优惠政策。

这九百万的差价,就可以通过港商,以极小的成本转移出去,输送给海外的吴家。

所以,如果想要证明吴家的资金有问题,必须要调查港商在香港的资金往来。

可是现在,香港现在还是英国佬的地盘,跟大陆算是两家人,要查那边的银行流水,简直难如登天。

而且师出无名啊,怎么说呢?总不能这样——

“你好,我想调查某某老板在港的银行流水?”

“为什么?”

“我们怀疑他与内地的富商合伙向海外输送利益,内外勾结,转移国有资产。”

“有证据吗?”

“你让我查了就有证据了。”

“不好意思,你们想调查的话,请拿出证据。”

这跟证明小明的妈妈是他的妈妈一样令人无奈。

除非有什么民间人士,走私人渠道搜集一些证据过来,或者抓到吴家在香港那边的什么违法行为。

哎,难啊。倒是有个人选,只是……听说他上个礼拜刚去了吴家,只怕已经跟吴家绑定了,还好小邱没有跟认祖归宗。

至于检查机关和税务审计部门,这些肯定不会出面,因为吴家一定做得尽善尽美,看起来按时足额交税,表面上都是没有问题的。

毕竟吴家只要对公开的那一部分投资粉饰太平就行了。

一切只能从香港那边切入。温局长眉头紧蹙,默默拧了拧眉心。

沉思片刻,他看向了强制戒毒所的张所长:“怎么样小张,段家那小子进去几次了,查清楚了吗?”

说的是段家豪,毕竟上梁不正下梁歪,老子吸毒,儿子也一样废物。

三年前开始,段家豪就是戒毒所的常客了。

张所长是个来自齐鲁地区的女同志,个头很高,推了平头,看起来跟杨苗苗风格很像,她是个退伍女兵,穿着制服,坐得板正,字正腔圆地回道:“报告局长,调查清楚了!段家豪,十七周岁又十一个月零九天,再过三个礼拜,他就十八周岁了!他从1987年2月3号开始,直至上个月27号,一共进去了九次,平均每四个月进去一次,基本上每次都是强制戒毒三个月期满,出去立马复吸!”

“为什么三个月就让他出去?”

“因为他是未成年,需要接受义务教育,家长以功课不能落下为名提前打好了申请,且他在戒毒期间表现良好,我们只能按照最低标准执行。”

“你的意思是,他还没有上完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