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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2 / 2)

王冽在那边给客人吹着头发,专心致志。

姜芬芳微笑着道:“你要太闲得慌,还有一百多个会员资料还没入库。”

这之后,姜芬芳跟沈琅越来越熟。

倒不是他这个人有多讨人喜欢,只是他们俩的境遇很像。

两个人都在这个校园有点格格不入,也都对赚钱有着强烈的渴望。只不过沈琅赚钱是为了去旅游,他已经背包跑过十几个国家了。

沈琅赚钱的方式是做类似中介的工作,给一些需要勤工俭学的大学生介绍各种各样的活动,他自己也去,手里有好几个巨型的qq群。

姜芬芳陪沈琅一起做过化妆品推销,做过电视台观众,甚至跟他一起去过秀场,看那些光鲜华丽的模特走秀。

她盯着她们的发型,想着怎么做出来。

因为沈琅,生活向她展开了另外一面。

那个暑假,在沈琅的帮助下,她拿了旅游签,真的去了美国。

沈琅自小父母离异,他的妈妈在加州开了家不大不小的酒店,姜芬芳就住在那里,专门负责招待中国客人,抵了食宿。

闲暇时,沈琅就开着车,带她在这个陌生的、阳光灿烂的国度疾驰,那些日子,就像是大片大片金色的梦。

回来的时候,她给每个人带了礼物,化妆品、球鞋、吃穿用度都有……

王冽的是一张英文的电影碟片,他很喜欢的电影,《剪刀手爱德华》。

王冽接过去,轻声道了一句谢谢。

在很长一段时间,除了这趟旅行之外,他们仍然每天见面,却不知道为什么,好像隔了什么东西。

姜芬芳刻意的让自己忽略了这种感觉,她坐在人群中心,讲着在美国的见闻:“他们房子修的,就像电影里一样,真的很漂亮。”

“女孩子造型很多,有几个发型我拍下来了,给你们看看——”

第62章烟火夜·维多利亚港

姜芬芳没有说,其实她在美国最大的见闻,是蓝领很赚钱。

手工美甲时薪很高,一个几乎没有任何技巧的法式,都要几十美元,如果能在美国开美甲店,她们是会赚翻的。

并且,这并不是她一个人的发现,那个年代,大批中国底层的人民取代高精尖知识分子,朝美国涌去。

沈琅也道:“你可以先用旅游签去美国,然后申请一个社区大学,这样就能久留,你就找个地方打工——实在不行,也有的是人黑在美国打工。”

姜芬芳很心动,但面前阻碍也很多,比如,去美国开美甲店,她需要一笔启动资金,这些年所有积蓄都投到店里了,她没有那么多钱。

再比如,她走了,店谁盯着呢?

其实阿柚跟杠头都不那么适合做店长,阿柚太敏感,员工一点不忿,就会发酵成天大的事情,杠头则有点笨,经常被手底下的理发师糊弄而不自知,更重要的是,手里的活不行,如果没有王冽,店里的审美是不过关的。

而王冽,当然是要跟她一起走了。

而两个人需要更多的钱,王冽有案底也是个问题,姜芬芳为此甚至买了一台电脑,闲暇时就孜孜不倦搜集信息,她想不通过中介,找一个最省钱,最方便的方式。

到美国狠狠的赚一大笔美元,再回来,这是她的计划。

她开始把越来越多的心思,放在跟沈琅一起上,沈琅很会赚钱,他每次来回美国,都会带大批的奶粉、名牌包、手机……回国倒卖,包括这次姜芬芳回来,也在腰间缠了一大圈的ipod,倒卖赚了一万块。

两人去了高空旋转餐厅吃了一顿西餐,好像整个世界的繁华光影,都在脚下。

她喝了很多香槟,被沈琅半抱半背的送下楼,因为提前打了电话,王冽站在餐厅楼下等他。

他仍然穿着那件旧衬衫,柔软洁白,霓虹的光影都不能侵染分毫,她扑向那个熟悉的、充满薄荷味道的胸膛,只觉得从虚空稳稳地落到了人间。

“你知道么……不是在赚钱,简直像在捡钱……”她在他耳边傻笑着。

半梦半醒之间,她听见沈琅说:“她醉成这个样子,坐地铁不方便的,我打车送你们吧。”

王冽很礼貌道谢:“这里不好打车,我开车过来了,先送你吧。”

隔壁火锅店的老板,最近买了一辆本田,王冽向他借了车才过来,她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考的驾照。

她只知道,他永远那么妥帖。

沈琅也喝醉了,跟她一起在后排大声唱歌,乱七八糟的吼:“赚钱啦赚钱啦,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花,我左手诺基亚,右手摩托罗拉——”

后来沈琅下了车,她就睡着了,醒来之后发现,两人还在沈琅家楼下。

王冽站在车外抽烟,她醉醺醺的、伸手去抢他的烟,道:“不是说戒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