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冽在接受审讯的时候,警察曾问过他,野猪有没有在理发店吃过东西。
王冽说没有。
警察又问:“喝过水吗?”
王冽仍然摇头,他记得野猪来的时候,已经醉得走不好路,他给野猪倒了水,但野猪也没有喝。
后来,他被放走之后,就想,警察会不会从是尸体里化验出了什么,才会问他这个问题。
他想到了野猪那天,不同寻常的虚弱。以及他们靠近的时候,他并没有闻到他身上有浓烈的酒味。
所以,野猪那天很可能是中毒了。
凶手下毒后,躲在暗巷里,等待着野猪经过,虽然有种种意外,但凶手最终,还是执行了自己的计划。
——那么,凶手一定不是姜芬芳,这让他长舒一口气。
那一夜,野猪在临走之前说:“没事,你就安心在这里开店,我看谁敢赶你走。”
当初来这里开店,是野猪介绍的,野猪似乎一直希望他跟着他“混”。
但王冽对“混”从来不感兴趣,他只想过安静的日子。
于是野猪便给他介绍了个房子,说是亲戚的房子,免费用。
王冽当然没有同意,但当时的租金,也的确压的很低,老彭颇为怨念,但野猪一瞪眼睛,老彭便讪讪地,不再讲话。
后来,野猪便每隔几个月,过来修一次头发,相当于告诫附近的流氓混混,这个理发店,是他在罩着的。
可是这次之前,他已经很久都没有来过了。
他这次为什么会来?
或许在那之前,有人请他吃饭,并求他把王冽赶走,
“彭欢在泡她,你知道吗?”那天,野猪还说了这样一句话。
最近同他有矛盾的,只有彭欢。
王冽并没有直接去找彭欢,也没有选择报警。
他去了一座庙。
庙就开在郊外的山上,很小,只有一个老态龙钟的和尚,正在吃着斋饭,饭粒落得桌子上都是。
王冽同他打了招呼,然后进到了寺里的杂物房,那里有一个柜子,姜芬芳的瓮,好好地放在里面,里面还有王冽的存折、一张全家福、以及一沓文件——那是他当年的判决书。
王冽从里面翻找了一下,找到了一个指虎,放得久了,仍然银光熠熠,套在手指上,便成了能杀人的利器。
他慢慢地、将它套在了手上,这才朝彭欢家走去。
最后一丝余晖,沉落在山间,老和尚抬起昏花的老眼,和那泥塑的神像一起,一同望着那俊秀的青年远去。
罪过,罪过。
“总之,因为他救了你,你就爱上了他?”周佛亭带着嘲讽,道:“好吧,真浪漫。”
姜芬芳轻笑了一声,摇摇头,道:“其实我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知道是他救了我。”
她当时已经意识不清,只隐隐的,听见砸门的声音,后来警察鱼贯而入,给她带上了手铐,她浑浑噩噩的被带走,那张被曝光的照片,便是这时候拍的。
从头到尾,她都不记得王冽在做什么。
实际上,这一整段记忆,对她来说,都是模模糊糊的,只有记得一些片段,警察局、看守所、精神病院,很粗的针扎在她身体里,那些跳舞的鬼影,才终于安静了。
也不是没有清醒的时候,只是很快,她就让自己陷入到更深的混沌之中。
“做一个疯子,其实挺好的,有的吃,有的喝,我不用面对我杀了人,也不用想起那个恐怖的夜晚。”姜芬芳低声道:“可是,生活不是小说,哪有颓废的时间呢?”
彭欢已经死了,她无法录口供,当时的技术,也没法确定,她是在一个怎样的状态下,将刀插入彭欢的心脏的。
她很可能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但是,因为她的精神状态,以及不满十八岁的客观事实,她很可能是不需要坐牢的。
这对她而言,已经是一个很好的结果了。
这是王冽请的那个律师说的,他叫老谢,四十多岁,秃顶,没什么学历,常年在法院门口给人写诉状。
王冽不同意,他道:“她的人生还很长,她不能一辈子背着一个杀人的罪名。”
老谢咧嘴一笑:“这话说得,她一个精神病,以后还能怎么样?当总统么?”
见王冽不语,老头又笑道:“你不懂,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本来就挺难认定的,这孩子这个情况,顶多判缓,不可能坐牢的,可以了。”
王冽道:“彭欢把门锁死,不让她离开,成立非法拘禁,并且他拿出了刀,成立杀人故意。跟02年农村妇女被绑架案很像,当时就判了正当防卫。”
老谢很惊讶的看了一眼王冽,道:“你这是自学?”
又道:“临时抱佛脚,没用的。”
王冽没有反驳,只是淡淡地道:“我不会让她变成杀人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