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落,我行我素的所思就把电话掛断,留下一脸懵的邱尚俊。
「这人上大学之后怎么变得疯疯癲癲的?」
孙晓晓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她最近怎么了。」
在旁人眼中,所思是一个平常安静、私下偶尔会成小疯子的电波系女子。很少人能一下就读懂她的心思,即使是孙晓晓这和她最要好的朋友,还是会不知道她怎么会突然发疯,而就算要猜,也绝对不会往有关恋爱的方向去推测。
在大家都爱慕学长和纠察队长的国中,所思被全校最有名的帅哥追求,每天不是送情书就是送金莎,所思仍不为所动。
「情书可以收,我能回信,但金莎就不收了,我不吃金莎。」那个年纪,很多人都以为金莎是这个世界上最贵的巧克力,但所思知道它不过是随处可见的平价小甜点,而不爱吃巧克力的她也一点兴趣都没有。
她不喜欢那个学长,也不希望他向自己付出太多。
「学长把钱存起来,拿去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好好增进自己就好,别买东西给我了,学长送我不喜欢的东西,也只是浪费钱又增加我的困扰而已。」
最后,她以这句没说出任何「我不喜欢你」的话,拒绝了追求她的学长。
将对方的心意随着金莎一起退货了。
那时,孙晓晓简直不敢相信。学长不是她的菜就算了,说话怎么这么犀利?然而,那时候的所思并没有想那么多,更不觉得自己说的话伤人,因为对她来说,都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我不喜欢他,不想谈恋爱。」
在所思眼中,国中谈的恋爱是愚笨的。无法廝守终生的爱情何必谈?不过是浪费时间罢了,那时候的喜欢,甚至没有掺杂所谓的「真心」。她不想在还不了解爱是什么的时候,做一些「大人」才在做的事情。
恋爱是大人在谈的,是懂爱的人的人才能拥有的。
高中,所思没有喜欢过半个人,因为每个与他擦肩而过的男孩子她都记不住。这年纪的她稍微明白「爱」的意思,而她切身感受到的,就是她爱睡觉。
她最喜欢慵懒的人生,她想用那些无所事事的时间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睡觉也好、看书也好,总之,现在当房东的人生刚好就是她的人生目标。
如果要列「此生必做清单」,所思的项目绝对不会有「谈恋爱」。
……至少到目前来说,都是这样?
那晚,所思做了一个梦。
是真的被大怪物吃掉的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