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这些是,你主人需要的东西吗?”作家结结巴巴的说,“请将篮子交给我吧,往上面走,还有很长一段路呢。”四五十磅的重量,对一个半恶魔来说实在是算不了什么。但既然作家提了出来,他就将篮子交给了这个消瘦的年轻人——就算是作为倾听者的一些报酬。
他刚才的行为已经说明了他确实有点疯癫,但更有可能是因为他心中的苦闷,无法与他人诉说,也难以消解。
“您肯定认为我是个疯子,”作家一边走,一边微微的喘着气,但还是忍不住说到,“有什么人会跑到那种地方去聆听钟声呢?”他仿佛自言自语的道,“我的老师曾经跟我说,他在灵感枯竭的时候,就会走到教堂附近去,伴随着钟声思考他所需要构建的人物与情节,他是一个相当出名的戏剧家,曾经教导过我很多有用的知识,以及他一路行走过来所积累的许多珍贵的经验。只可惜我并不是一个好学生,他所交付给我的这些,我能够使用到的不过十分之一或许更少——我决定想要创作出一部能够用他骄傲的作品,但始终没能成功。”
“你的老师?”
“亨利.欧文。”作家回答说,利维点点头,亨利.欧文确实是一个有些名气的剧作家,他的一些作品还在伦敦的戏院上演过。“你想写一本怎样的小说,或者是戏剧?”
“我想写一出悲剧。”作家说,“但不是人们所通常认为的那种悲剧。人间有许许多多的悲剧,但人类的悲剧总是无比短暂,如同时间长河中的一个闪现,转瞬即逝。它所带来的痛苦与遗憾,也犹如黎明时刻的晨雾,等到太阳升起,就会消散无影无踪,并不能在这个世间留下深刻的印记。
我想描述一个神话中的人物,或许是个幽灵,他所存在的时间可能有几百年,上千年,他所要对抗的也不再是人类,而是另一个神明,又或许是他的信仰,他会对其发出挑战,叫无数人为之震撼与颤栗。
但与此同时,他的心中必然还会保有某种美好而又强烈的情感。这种情感就如同阿基里斯的脚踝,或是齐格弗里德的那片树叶,那是这个主人公身上唯一闪光的点,让人们为之崇敬或是爱戴的地方。但也正是因为它的存在,让他有了一个致命的弱点,他最终会死去,但不是死于敌人的强大,而是命运的注定与嘲弄。”
“这听起来很普通,”利维毫不客气的指出,“历史上有很多这样的人物。”
“不不不,”作家慌乱的说道,“我可以说给您听,但您千万不要说出去,小说的主角,我想把他写成一个吸血鬼。”
这下子可轮到利维惊讶了:“你想要把你的主角设置为一个吸血鬼?”半恶魔难得地出了点小纰漏,“您知道吸血鬼是个什么玩意儿吗?”说完,他才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只是一个小小的女仆,应当对吸血鬼这种怪物没什么了解才对,幸好作家也不是那种敏锐的人,或者说他现在的所有思想几乎都在他尚未完成的小说上,他没有注意到利维露出了些许马脚,而是认真地辩解道:
“我前几年就来过惠特比采风,那时候我是在为我的老师和雇主做事,他需要我为他准备一些有关于海边小镇的素材,我在这里听说了有关于吸血鬼的故事,还有库克船长,他们说库克船长从那些野蛮的地方带回来一个强有力的吸血鬼。他并不是普通的精怪,而是由一个异教的神明堕落而成的。他能够变化成风,变化成乌云,变化成野兽,能够在夜间飞行。在白天的时候就隐藏在坟墓里,夜晚就出来猎食——吸吮人们的鲜血。他尤其喜欢美貌的处女,要求人们向他们奉献祭品与钱财,教士们曾经与他发生过多次战斗,好不容易才将他抓住,他们将他放在阳光下暴晒,从他的身体上冒出了浓浓的青烟。他嚎叫着死去,皮肉溃烂,直至露出白骨。
从那时候起,我就没打算去写一个普通的恶魔,他应该,非常强大,非常邪恶但又十分高贵——您听说过弗拉德三世吗?”
“没有。”利维干巴巴地说道,他何止听说过,他还亲眼见过这位老兄呢,他虽然生前皈依了天主教,但死后立即落进了地狱,并迅速晋升为一个大恶魔,现在已经在地狱占据了一片很不错的领地,那片领地上到处都是横生的荆棘,每根都有十来英尺高,手臂粗细,上面穿满了灵魂,如果对弗拉德三世不够熟悉的人,乍一见准会以为这里的领主曾经是只伯劳鸟。
第389章挖掘(4)
利维抬头往上看,一百九十九级台阶,当然不可能像是工人的梯子那样从上垂直往下,一眼就能看到顶。它就像是一把灰白色的折尺沿着高地的走势盘旋向上,再转过一个弯,他们就能看见乔慕利家族的老宅了。
小女仆的突然停步,让作家先生疑惑的回过头来,他手上还提着利维的篮子,沉重的分量不断地把他往下拉,他已经感到非常疲惫,但作为一个绅士——即便这里的人并不这么认为,他也做不出将篮子还给这位女士的行为——但如果能够尽快回到老宅,当然最好不过。
“女士?”
“我只是突然想到了一件事情,”利维伸出手接过来那只沉重的篮子,然后轻轻往他身上一拍。
作家先生只感觉到一阵说不出的力量涌入体内,疲惫与寒冷顿时离他而去。他就像是被包裹在一只天鹅绒的枕头里,软融融,软绵绵,说不出的舒适,也像是饮下了一杯他最喜欢的茴香酒,还加了他现在最需要的鸦片酊,他的灵魂似乎已经摆脱了沉重肉体的束缚,升上了半空,只有很小的一部分还在大声报警——他眼前的是谁?
她应当是南丁格尔女士的小女仆,一个普通的人类,孱弱的羔羊,需要保护,需要帮助,她是人群中最无害,也是最容易让人掉以轻心的那种类型。但此刻,猎物向他张开了血盆大口,露出了狰狞的獠牙与利爪。
利维将篮子拿下来可不是出于好心,而是在这种状态里,被他的法术所慑服的人类是没法控制自己的思想和躯体的,长时间的维持一个姿势,会让他感到精疲力竭。如果再加上外来的负重,等利维撤销法术,他或许会立刻瘫软在地动弹不得,到时候就很难解释——这位先生怎么会在外面发了病,以及他也不想引起乔慕利老宅里某些人的怀疑。
作家先生看到小女仆向他伸出手,她一只手还提着篮子,一只手抓住了他的衣领,像是提着一包羊毛似的把他轻轻松松地拖到一块巨大的石头后放下。
他现在的状态很像是一个失去了控制的活体木偶,脑袋向一侧倾去,两只手臂向外打开,手掌拖拉在地上,他的两条腿直挺挺地冲向前方,他看不见现在的自己。但能感觉到自己张着嘴,瞪着眼睛,看起来肯定很像是一个白痴。
小女仆在他面前坐了下来,还随手从篮子里摸出了一个苹果,咔嚓咔嚓的咬了好几口。
“您之前说,”利维一边咬着苹果,一边还能奇异地保持着口齿清晰:“你是在几年前来过惠特比的。您在这里为您的老师和主人采风,并且就在那段时间里借住在乔慕利家族的老宅。那么,那时候您认得的是谁呢?是现在的梅森先生还是某个乔慕利先生?”
“乔慕利先生。”作家先生听到自己这么说,“我原本住在新城的旅馆里。”那时候他的经济状况还没有那么窘迫,他的老师与主人给他的薪水不算丰厚,但足以供得起一个单身汉体体面面的生活。爱尔兰的土豆大饥荒也尚在酝酿之中还未爆发,他无需将他的工资和积蓄全部用在保证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不饿死上面。他从惠特比的居民那里听说了有关于吸血鬼的事情,作为一个剧作家的秘书和一个将来的作家,当然不会放过这样好的题材。而他再一次造访圣玛丽教堂的时候,偶尔遇见了一位乔慕利先生。
乔慕利家族的主支在伦敦,在这里的是他们的分支。但如今,这根分支眼睛根深蒂固,难以拔除了。可以说,即便是伦敦的乔慕利重新回到惠特比,惠特比的人们也未必会愿意支持他们。毕竟那位曾经跟着库克船长前往新西兰的惠特比先生给予了这里的人们很大的帮助,甚至可以说,新城中有三分之一的建筑都是他捐献的,还有学校和码头,工厂等等。
而这位乔慕利先生也做出了主人的姿态,盛情款待了这位外来的客人,他们年纪相仿,兴趣相投,几乎只用了一个下午加上黄昏的时间,作家先生就与这位惠特比先生成了言无不尽的好友——那天实在是太晚了,于是惠特比先生就对他的新朋友提出,他可以借住在乔慕利老宅里。
我们之前也说过,在这个时期,城堡与庄园的主人时常会招待一些客人,他们可能只住几天,也有可能是几个月,几年也不是没有,贵族们将这种款待视为展示自己富有与尊贵的方式,不但不会推诿,甚至还相当欢迎。
“那时候老宅里还有几个乔慕利?”
“不太多了。如果你是说主人的话。”作家先生老老实实的回答道,他的记忆不由自主的被拉到了那个时候,这个时代的人们是没有节欲这个说法的,除了娼妓以及最底层的那些女工,因为养不起孩子而需要堕胎之外,其他的女性,尤其是上层社会的女性,几乎会不停的生孩子,除非她们无法生育。
按理说惠特比的乔慕利家族也应当枝繁叶茂,但到了作家先生拜访这里的时候,这座老宅里的主人只剩下了不到十位,其中称得上真正的主人,意思就是,留在这里的分支的直系血脉也只有五个人,他们就是两位乔慕利先生和他们的妹妹,以及他们的妹妹与妹夫共同抚育着的一对儿女。
“你是在那个时候遇见了梅森先生吗?”
“是的,”作家先生回答说,“虽然他们都认为梅森先生有点疯癫,但他并不是那种粗鲁无礼的疯子,只是偶尔会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我并不理解。但据他说,他在这里的十几年一直徜徉在乔慕利家族的图书馆里,除了偶尔出来散步之外,他最多做的就是阅读和写作。听说我是个作家,他很感兴趣,希望能够和我谈谈,交换一些有关于写作与编剧方面的知识与经验……”
作家先生一边说,一边露出了一种难以言喻的奇特表情,旁人或许看不出来,但半恶魔最擅长的就是窥视人类灵魂深处的弱点,他一眼就看出,作家先生并不怎么喜欢梅森先生,虽然表面上他似乎也将梅森先生看做了一个“朋友”,但事实上,他对梅森先生反而有一些敌意,可从他们的回忆中来看,明显先生并没有对他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情。那时候的梅森先生应该还相当沉默与安稳——那时候乔慕利兄弟还在这里,还有他的妻子……
“哦,等等。那么梅森先生的妻子,也就是那位乔慕利小姐是个怎样的人呢?”
作家先生的情绪明显地起了一阵剧烈的波澜,他甚至露出了想要挣脱束缚的神情,虽然很快就被利维按了下去,“我没见过她几次。”
“那么也就是说,是见过的喽。”利维愉快地去戳对方内心最柔软的那个地方,“你对她一见钟情了。”
“只是我一厢情愿。”作家先生说,“我经常会在深夜中整理老师嘱咐我收集的材料,以及构思我将来的作品,我喜欢在月色下漫步,感受海风穿过我的头发和手指,有那么一两次,我在小湖边遇见了乔慕利小姐。”按理说他不应当将她称作乔慕利小姐,因为那时候她已经是梅森先生的妻子,应当是——梅森夫人,但利维先将她称作乔慕利小姐,暗中符合了作家先生的心思。他又是惭愧,又带着一些隐约的嫉妒,“她很美,但十分忧郁,就像是倒映在水面上的银月,只要一阵风或是一根羽毛,都会将它打得粉碎。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只是打了声招呼。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也只是点了点头,我知道我不应该,但但我并不觉得梅森先生是个好人,或许就如他们所说的,他是个疯子,只是将他的疯狂隐藏在温和有礼的外表之下,好吧,”他颓丧的说道,“就算他并不是我以为的那种恶人,他也是个疯子,我难以想象一个柔弱的女性如何能够在这种畸形的婚姻中,保有那种犹如珍珠般可贵而又贞洁的神采。”
“我爱上了她,但可惜的是,她似乎也明了了我的情感,我们没有第三次见面,后来我就告辞了。”
“之后你没有再来过吗?”
“我没有再来过,只是和乔慕利先生通过几次信在心中,他们似乎遇到了一些棘手的事情,但我无法继续追问下去——我只是一个……”他苦笑了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但利维知道他在说什么,他说的就是1845年起爆发的爱尔兰土豆大饥荒。他可以想象这位作家先生为了从死神的镰刀下拯救他的亲朋好友,就已经耗尽了所有的力气,他现在如此穷困,可能就是因为将他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换成了一条条珍贵的性命。
从这点上来说,他的牺牲就不是毫无价值的。
“那么你来到这里的时候,就知道乔慕利兄弟已经不在了吗?”
“我的朋友,我是说那两位乔慕利先生,他们都是挺好的人。他们即便知道我是爱尔兰人,也从未向我表露出轻蔑或者是厌恶的态度。他们甚至对我的小说很感兴趣,并且愿意在经济上给予支持。我只是我没想到意外来的那么快,他们死于一次海难——他们的妹妹在听闻了这个噩耗后,因为悲痛过度而去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