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没有回避她的视线,只是反手扣住了那节粗壮的手腕,首领没有改变姿势,仍旧如同秃鹫般地蹲伏着,但身躯上的每一块肌肉都在剧烈地波动:“我恨不能向您证明我有多么强壮,”半恶魔好似十分真诚地说道:“但陛下,夜长梦多。”
他们僵持了好几分钟,首领终于缓慢地,悠长地抽泣了一声,将手缩了回去。
利维看着她,挖出了圣骸的眼珠。
“按照约定,”他再三重申(并不多余):“我只拿走了眼珠。”他的手指被烧灼得一片焦黑几乎见骨,但一眨眼的功夫,那两枚萎缩到像是小石子样的眼珠就落进了他早先预备的盒子里,那股炙热的力量立即消失了。
他站起来,面对着聚拢过来的食尸鬼们向后退,食尸鬼们躁动不安,因为真福者的血肉,也因为首领还没发出指令。
就在食尸鬼首领终于下定决心的时候,利维向后一跳,跳进了黑暗里,瞬间不见了踪影。
——
直到回到东区,利维才能略微松口气。
大部分鬼怪都有强烈的地域意识,食尸鬼尤其是,他没有寻找东区的食尸鬼合作,而是找了西堤地区的,所用的借口就是不希望两区的食尸鬼因为一点微薄的利益发生冲突——事实上呢?
“希望您别太生气,巨棒陛下。”半恶魔喃喃地道,随后吃吃地笑出声来。
——
几乎与此同时,圣博德修道院里,院长与那位负责修道院安防的军官并肩站在圣骸前,一个面色苍白,一个面色铁青。
“不是说,”军官声音艰涩地问道:“圣骸一直在真福者的秘密墓穴中,悬挂在后殿穹顶上的只是一具裹着真福者的圣衣,由院长日夜祝祷来维持其圣洁无瑕的替代品吗?”
“这要问之前的巴沙修士,”新院长疲惫地看向似乎没有任何变化的圣骸:“他太老了,精力不足,每天早祷都有缺席的时候,更何况是这样沉重繁琐的工作,但他又不愿意舍弃这个职位,于是,”他抬起手按了按额角:“不久前他接受了一个修士的建议,将真福者的眼珠挖出来镶嵌在替代品的眼眶里,这样哪怕他只是在后殿打瞌睡,也没人会质疑他在怠工懒政。”
军官忍不住骂了一句粗话,“活该他下地狱去!”他竭力沉了沉气:“不久前?那个修士呢?”
“可能有三个月或是更早一些,那个修士死了,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比恶魔和他的子孙更懂得如何利用人性的弱点,”院长说:“所以我们才要时刻警醒,不留一点缝隙。”
“您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只比您早几分钟,”院长握紧了拳头:“虽然那个恶魔和他的同伙被驱走了,但为了万一,我还是下来查看了真福者的遗骸……”说实话,拿走眼珠实在是个巧妙的做法,因为真福者的眼睛是闭着的,只要稍加填补,没有眼珠根本看不出来,他之前也没能发现,但这次和他一起下来的还有那位助理执事,老院长巴沙修士的亲信,他以为露了什么蛛丝马迹引起了新院长的猜疑,慌张之下就什么都说了。
军官沉默了:“我们该怎么办?”向大主教或是首相告发?巴沙修士已经死了,他或许正在炼狱中哀嚎,但谁也没办法把他拖上来受审,承担责任,最后还是要落在他们身上,即便他们在这件事情上没有半点过错——军官不会涉入修道院的内部事务,而新院长来到这里不过一周。
“我们要找到那个半恶魔。”院长坚定地说,“我会夺回圣骸的眼睛。”
“但那个恶魔……”
“半恶魔。”
“半恶魔,”军官说:“是不是有点棘手,难对付?”
院长有点羞惭地动了动手:“是我不该心怀侥幸,”圣骸替代品的事情他倒是在继任前就知道了,同时他还担心着教堂里的修士们,在半恶魔与他的同伙逃跑的时候没有继续追击:“但只要找到了他,先生,我一定会把他送进地狱里去!”
军官奇怪地看了院长一眼,随后露出了了然的神色:“啊,您不是伦敦人,”他理所当然地说:“我们不像苏格兰的岛民那样野蛮。”他和气地说:“我倒觉得,我们可以试试另一种解决方法。”
第13章焦油
利维把蜡烛头抵到眼前看了看,才遗憾地熄灭了它。
这根蜡烛的烛芯来自于一个老扒手的食指,蜡油里混合了他的脂肪,在一场正式的黑弥撒中点燃才能起到隐身和开门的作用。扒手在东区比苍蝇蚊子都还要多一些,黑弥撒也不是什么不常见的玩意儿,难得是扒手的生命往往都很短暂,十一二岁就被送上绞刑架的大有人在,这根蜡烛用的是一个扒手头儿的手指,他幸运而卑劣地活到了四五十岁,食指也要比那些孩子长得多。
但想到怀里的小匣子,利维又不觉得太可惜了。
他坐在床边,房东太太进了房间才发现他,吓了一大跳。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她低声问,一边打开煤气灯的阀门,准备拧亮煤气灯。
“先放下铁窗。”利维说,房东太太马上将手转向另一个机关,隐藏在墙壁里的铁板条刷地一声落了下来,将窗户遮挡得严严实实。之后房间里才得以大放光明,她转过身来的时候利维已经脱掉了上衣,露出活像块冷烤肉的身体。
“趴到长凳上去。”房东太太说,她说的是床尾凳,用来睡前搁外衣的地方,利维虽然高,但很瘦,这条凳子足够放下三分之二个他了,半恶魔嘟嘟囔囔地趴在凳子上,膝盖跪在地上,双手垂在两侧。
房东太太扯了扯被利维膝盖压住的拼布地毯,这种地毯是东区人的最爱,用料是碎布头、零皮料还有没法卖出去的枯头发,“别弄脏了我的地毯。”她用脚踢着一把椅子把它踢到利维身边,然后坐下,用松萝酒给他擦伤口。
她的发髻挽得太随意了,垂下的发丝碰到了利维的血,它们立即就化成了细碎的灰烬,房东太太随意拉了拉,“不行,”她吐着气说:“这是我最好的松萝酒了,苦艾酒来自于威尔士的毒尖钉会的女巫,松萝是从奥利弗.克伦威尔的脑袋上长出来的。”
“那位可敬的护国公还挂在威斯敏斯特教堂的屋顶上呢?”利维尖刻地嘲笑道:“也算是一份难得的殊荣了!”
“虽然他砍下的是斯图亚特王朝国王的头,但一点也不妨碍汉诺威王朝的女王用他那颗干瘪的尿壶来警示所有的后来者。”房东太太心不在焉地说,这颗脑袋曾经在二十五年前掉下去一次,差点被拿去展览,教士们发现后又在女王的命令下把它钉回屋顶,继续接受风吹日晒鸽子粪的折磨。
但作为松萝这药物原材料的孳生地,克伦威尔的头颅显然远胜过任何一个工人或是农夫的。威尔士是女巫最密集的地方,毒尖钉会更是赫赫有名,她们出产的苦艾酒也不会有什么问题。
房东太太俯下身,仔仔细细地观察那些无法痊愈的地方,那是三道清晰的鞭痕,但就深度而言就像是刀伤,可若是把半恶魔翻个身,你会发现它们还是贯穿伤。
“你说他用的是苦鞭。”
“嗯。”
“我还以为是圣矛。”
“那可是三重圣器。”利维没好声气地说。
天使与半天使们若是用荨麻编织的苦鞭鞭挞自己,那条苦鞭就成了有三种加成的利器——神圣的意义、神圣的材质和神圣的血肉。(野荨麻是被选来祭祀236年当上教皇的圣法宾安的花)
“不过今后我就知道该到哪儿弄最干净的货色了。”他又苦中作乐地道。
“或许你觉得这个笑话很有趣,”房东太太望着放下了铁挡板的窗户:“但你听到乌鸦们拍打翅膀的声音了吗?”
半恶魔之间没有任何正面的情感可言,有同伴受了伤,他们的第一个念头绝对不是保护或是治疗,而是分而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