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不太喜欢这个情节,但是他并没有提出这方面的修改意见。
因为他知道,劳伦斯·吉尔伯特先生对那些黄种人也抱有一定的同情心理。
他甚至觉得那个东方国家的文化是很美丽的,真是可笑。
所以,乔治当然不会在对方面前说起自己的立场和对方截然不同,毕竟那是主编的朋友。
好在,这只是一个单元故事而已,主角依然是他们阿美丽卡的白人女孩莉莉安,和他们阿美丽卡的小狗黛西。
那些华人学生,不过是等待帮助的配角而已。
既然连单元故事中的主角都能接受,那么在后续的故事中,乔治看到华人洗衣店、华人快餐店等,也都平静地接受了。
他甚至还分出了一点脑细胞,去思考华人快餐店里那酸酸甜甜的猪肉到底是什么味道。
“约瑟夫,你去问一下劳伦斯·吉尔伯特先生,作者的居住地址和联系方式是什么,然后尽快和作者见上一面,和他商谈好连载的事宜和稿酬。”
约瑟夫有点兴奋,看来这篇稿子会被采用了,而以他们报社的薪酬标准,编辑是能够因自己推荐的稿件上报而获取一定奖金的——即使这是一篇关系户的投稿。
不仅如此,约瑟夫已经开始思考往这个故事的哪个情节里增加广告了——广告费也是可以给编辑分成的。
所以很多编辑在规划广告插入位置时比审稿都要上心,他们甚至会自己想办法去拉广告商。
很可惜的是,劳伦斯·吉尔伯特先生并不认识作者,也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只有信件往来。
这是约瑟夫刚得到的坏消息之一。
而坏消息之二是,这位作者竟然在遥远的东方大陆——华国。
喔,可怜的韦恩先生,约瑟夫曾经见过来阿美丽卡修铁路的华人,十分消瘦、苍老,很明显,那是一个贫困的国家。
即使有一些掘金客会专门去这些国家寻找机会,但约瑟夫想,小朱利安应该不是这样的人,他不是这种冒险的投机分子。
这一点,从他的文字就能看出来。
而劳伦斯·吉尔伯特此时正在和杨敬之联系,告知对方这个好消息。
他当年曾去中国看望一位朋友,在这个过程中认识了杨敬之,杨敬之比他年长,又是个华国通——当然了,他是土生土长的华国人,当然很“通”了。
只不过,杨敬之的英语流利极了,还曾去阿美丽卡读过书,所以他们之间的交流十分顺畅,劳伦斯经常忘记对方其实是华国人。
因为二人的交流十分愉快,劳伦斯在华国的那段时间也受到杨敬之很多帮助,此后,劳伦斯回国后,还时常与杨敬之通信,甚至还帮杨敬之照顾过他世交家来阿美丽卡留学的孩子。
劳伦斯想,他们的友谊是很珍贵的,而杨敬之对阿美丽卡的友好也实在是令人动容。
比如这位朱利安·韦恩,一位漂洋过海的阿美丽卡年轻男孩,正是受到了杨敬之的关照,才有机会将自己的作品发表在《星期六晚邮报》这样一流的报刊之上。
杨敬之是这么和劳伦斯·吉尔伯特说的,朱利安·韦恩,是一位受到良好教育的中产家庭男孩,原本是要进入大学读书的。
但是,家庭突然遭遇变故,他被迫中断学业,不得不远走国外,此时正处于人生的艰难时刻。
杨敬之的孙辈认识了这位男孩,得知这位男孩有文学方面的理想,以及生活比较困顿,急需挣钱,就拜托祖父帮忙投递稿件。
这话说得,就很有技巧了,人是孙辈认识的,稿件是孙辈拿来给祖父看的,其实杨敬之并没有见过真人呀。
所以,即使日后杨金穗的身份公开,杨敬之也不会因此担上欺骗朋友的罪名,完全可以说是家里的孩子怕长辈不同意投稿这件事,所以偷偷做的。
更何况,杨敬之对劳伦斯,其实也没有多么真挚的友情。
劳伦斯本人,是个不错的人,但他的家中,还有长辈当年来华国抢夺的瓷器和首饰珠宝呢。
这很难让杨敬之抛开对方长辈所做的坏事不谈,去和对方交朋友。
而劳伦斯并不知道这一点,还在心里感慨,朱利安,真是一位努力又上进的美国男孩啊,真希望他有一日能够实现美国梦,重新回到这片土地上。
约瑟夫得知对方目前正在华国,并且接受了一位华国人的帮助,总算明白了对方为何在故事中增加华国人的情节。
但约瑟夫并不在意这些,他和乔治不同,乔治是土生土长的阿美丽卡人(虽然数百年前也不是),约瑟夫是移民家庭出身,虽然在阿美丽卡的地位比华人高,但也是受过歧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