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后来想了想,美国人好像是养狗大国的,那应该是更爱狗的,
另一篇是……吸血鬼。
杨金穗了解过,此时美国的吸血鬼形象,还是完全的反派怪物设定。
主流形象是这样的:尖耳、长爪、枯瘦、毛发浓密、脸色死灰、无影子、不映镜、怕光、怕十字架、怕大蒜、怕银器。
这和后世的,在阳光照射下,皮肤如钻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美丽长生种完全不一样嘛。
当然,杨金穗不是说这种怪物形象她不能写,大不了写成恐怖故事嘛。
问题是此时的吸血鬼题材故事,是发表在廉价杂志上的。
众所周知哈,黄和暴和恐,往往是三胞胎般地同时出现。
她取了个这么文雅的笔名,设定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天真男青年形象,写的小说印刷在下三烂杂志上……
她不是大明星,崩人设是没有人替她捂嘴的。
所以,杨金穗写的,是几十年后逐渐成为主流的,亦正亦邪的智力与人类等同的生物。
对这一篇,杨金穗也不是很有信心。
但之所以选这个题材冒险,是因为一旦可以发表,以后世经过验证的吸血鬼形象的经久不衰的魅力,她这个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能迅速打开市场,成为吸血鬼流的开山鼻祖。
而她需要为此付出的,不过是一些脑细胞,以及杨满福的一双手的几天使用权。
不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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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算是双更合一了,因为分开的话觉得这部分内容不太完整。
另外,准备搞个抽奖。
其实入v以来,一直想回馈一下粉丝的,但是,我之前一直没找到抽奖入口,再加上过年,有时候就玩得忘情了,发狠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要上班了,理智开始回归现实了,智商重新占领高地了,嗯,抽个奖吧,希望大家,即使假期结束,也能开开心心的。
第106章盗墓后续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
敬之大伯真是个办实事的人。
杨金穗忍不住在心里对他竖大拇指。
具体体现在,杨金穗写的短篇小说,他个人认为不符合他的审美,但,不理解却尊重,在得知家里的孩子看过后觉得很有意思后,杨敬之就同意帮杨金穗投稿一下试试。
如此的开明、热情以及伟大!
杨金穗这么开心,当然不全是因为英美两国的稿费更高,她不是那么肤浅的人。
她只是单纯地想把快乐和精神上的享受,播撒给全世界的读者。
但这个过程必定是漫长的——杨金穗指的是拿到稿费的过程。
毕竟要通过杨敬之的朋友的审阅,然后才能寄过去,然后才能收到是否录用的回信。
为此,杨敬之还让他大儿子帮杨金穗在外国银行办了个账户,用来接收稿费,就不经过他的手了——敞亮啊!大伯!
但杨金穗是等不到拿到稿费单的那天了,她在这里已经消磨了太多时间,不知不觉,距离开学只有半个月了,重点是,作家交流会再过几天就要举办了。
前几日,冯知明已经给她发了电报,据说,在政府和外国势力的重重压力下,他奋而加速,已经把《凡骨初登修仙途》连载完了。
这才是真的勇士啊,简直是顶风作案、高调挑衅。
《京报》为此还加印了不少页数,让读者们直呼“《京报》不过日子了!”
当然,读者们也是很给力的,受最近的新闻的影响,也是因为《京报》最近几期的报纸实在是量大管饱,据说,《京报》的销量简直是达到了近几年的最高峰。
而在各地工人纷纷罢工、游行、宣讲抵制英国势力的时候,北平里和《京报》长期合作的印刷厂工人们很给面子地继续兢兢业业干活,甚至是加班,这才达成了冯知明想要尽快把小说连载完的目的。
总之,这样的结局,也是多方努力下的结果。
既然是连载完了,那也没什么好对作者施压的了。
那么,杨金穗自然是可以想回就回了。
那就回吧~
一路顺风——因为敬之大伯赞助他们购买到了高端车厢的车票,的确是舒服了很多,虽然只有几个小时的路程,但有柔软的宽大到可以躺下的沙发,还有饮食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