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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人生(1 / 2)

一个下着毛毛雨的夜晚,我骑着小电驴来了贝贝说的那家酒吧所在的商圈。

在路边拴好驴,穿过停车场的时候四处张望,热切盼望能看到一辆磨砂灰的凯迪拉克,期待很快落空了。

酒吧装潢很有格调,也许是新装修的缘故,桌面还没被钥匙串刮花,高脚凳的皮面也没被来去客人的屁股磨得失去光泽,新上任的员工都在努力表现,崭新的一切看起来都很高档。周围虽然人不少,但并不嘈杂,向里走的路上看见两三美女,我抛过去几个媚眼。

按照贝贝的指引来到一张圆桌前,离驻唱台很近。贝贝在玩骰子,我坐在她对面。

“想喝点什么?”

“不喝了,我明早的课要点名。环境确实不错,但还不至于令我饥渴难耐地要上班。”

贝贝笑了两声,放下骰子捧起脸,望向无人的驻唱台。

“我看了一圈,这家酒吧是这边目前最有潜力的酒吧:管理,硬件,发展理念等等,那天和老板聊下来,也是个有商业头脑的人。如果能拿下这边长期驻唱的位置,曝光度就有保障,这不只是一份工作。”

“我懂你的意思,但我们要曝光度做什么,当网红?”那我社保不好缴啊。

“网红?这词,嗯——”她摇摇头,“有点小了。别告诉我你感觉不到自己唱歌有天赋;还是你觉得,把音乐当个爱好就已经很满足了?当然,我尊重你的任何想法。”

捧起酒杯饮酒的同时,贝贝不曾挪开同我相对的目光,眼里闪烁着试探与邀请。她在暗示一个对我来说只是白日梦的想法,冥冥之中她似乎猜到我会是只扑向舞台灯火的飞蛾。

我从没想过我的人生可以顺着这条不起眼的分支道路继续前进。说来惭愧,最开始我跟着这个乐队上台表演,仅仅因为我想给某个人唱一首她爱听的歌。我认为我的企图在乐队名字上已经体现得相当充分了,只是项庄舞剑,其她人都不知道。

“我不是要给谁唱衰,但音乐是门大学问,光有天赋不可能够用吧。”

“天赋不够,别的我们可以慢慢学。何况你说的不够用是对于什么来说的呢?对于成为一个音乐家来说,当然不够用;但对于做出点名气来说,传播策略同样重要,你不觉得吗?审美是后天习得的,听众只是需要熏陶。”

说那么好听,意思不就包装和炒作吗,三寸不烂之舌,我算是明白老板为什么又愿意多给五十的出场费了。

“也许吧。我可以试试,看在你的面子上。但我觉得我不会太有出息,你别抱太高期望就行。”

“期望?我对你有的是判断,我知道你是我在这里接触过的所有歌手里最好的那个。”

“谬赞谬赞。”好贝贝,小嘴真甜,夸得我心花怒放,话筒在哪儿,粉丝在哪儿,荧光棒在哪儿,咱说干就干。

“今晚九点的时候杨泽锦会有一场小表演,我喊你来就是想让你看看。我想,看完之后你心里会对他的水平以及这份工作都有一些概念。”

“你居然喊我来看男的表演。”

“说了要请你喝酒,是你自己拒绝了,可不怪我。”

那我不是以为她最近囊中羞涩吗,这坏贝贝。

看了眼手机上的时钟,八点四十七,我扶了扶眼镜,靠在桌上用手拄起脸,好整以暇望着那驻唱台,多少也想看看五万粉丝究竟是个什么水平。

后台传来一些人声的嘈杂,接着见之前饭局上一直烦我的那男的背着吉他上台了。差点没认出来,他换发型了,还铺了点遮瑕霜。本来就脸长如马,现在弄个上扬前刺宛如鬃毛,套个嚼子人直接给骑走了;顶光令他的痘痘无处遁形,脖子上像顶了个裹着气泡纸的花瓶,塞快递盒里寄出去得三天没人发现。

白色顶灯切换成黯淡许多的地面变色射灯,气泡纸看不清了;变色灯顺着轨道滑动,烘托出迷醉的氛围,这男的一下子看着就人模狗样的,眼见着周围有些个女生男生就开始注意到他,和同伴讨论起他。宵小之辈,我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舞美是一回事实力又是一回事,且容我听听他这音乐水平值不值五万双耳朵。

他弹起吉他开了腔,倒是没唱他自己的原创,是首某男音乐人写的矫揉造作的民谣,写的什么姑娘什么未竟的理想,俗不可耐,我哼了一声。

听到目前唱功还行,但说实话,作为一个同性恋,我不喜欢男人的声音,任何男人创作的歌曲交给女人来唱都悦耳起码十倍。

第二首结尾的副歌,我听出几个不和谐的音符,“起高了。”土鸡瓦狗,插标卖首,彼可取而代也。

说完才发现酒吧此前很安静,台上的泡泡纸似乎听见了,朝我看来一眼。贝贝的手搭上我的肩膀,有安抚之意。

“这种货色都有五万人喜欢,”我压低声音对贝贝耳语,“那我是什么,四十亿妇女的梦?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耐心点。”

我耐着性子捱到泡泡纸唱完四首歌也没改变我对他的负面看法,正要找贝贝兴师问罪,贝贝已经先一步起身去了后台。

不到十分钟后,贝贝回来了。

“老虎大王,上台让大家听听什么叫真正的音乐。”

射灯的颜色转为深蓝后凝滞,夜幕降临,人声渐稀,丛林归于沉寂。平视前方,我取了眼镜,只看见一片模糊。清清嗓子,握紧话筒,我对身后的贝贝点点头。

每个人都说夜晚的森林危机四伏,我却不这么觉得,猜猜是什么原因。

你们来了我的筵席,上了我的餐桌,但坐的不是椅子,是银托盘。

琴键敲响前奏,节拍化作虎爪迈入林间的步伐,轻而稳,亦静亦动,我在巡视我的领地,低音时在灌木丛间伏低斑纹身躯,高音时肩峰顶起背部虬结肌肉;吧台圆桌与卡座是粗细不一的树干、鳞次栉比的石块、杳冥匿蔽的洞穴,穿梭其中,胡须轻轻晃动,竖瞳扩作长盘状,视野逐渐明朗,进入最后一小节,利刃弹出爪鞘,我看见我的猎物何处躲藏。

扫过台下人群锁定某个身影,他对上我的眼睛,皮笑肉不笑地抬了抬嘴角。

你敢坐我的位置,最好洗干净脖子。

前奏结束第一拍开口,得到注意力像受贡一样理所应当,所有人都看着我,但没有人能看见我,还在用那羸弱的视觉搜索我的身影?太慢了,真正的我融进旋律萦绕在你的耳边,踩着节奏攀上你的脊背,不用划开你的皮肤就能掏出你的心脏,我的忠告,现在换上听觉与触觉,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主歌后的间奏,换气时轻舔犬齿,副歌开始,虎斑鬼影般闪过枝杈间,跳踉大阚扑倒猎物,断喉尽肉血溅三尺,空气中弥散着弱者的恐惧,我吸食一口,统治的兴奋即刻自脊椎骨涌上颅内,丛林之王很饿,在场的人今晚都是我的盘中餐。

渐渐习惯了表演结束后台下的掌声,微微鞠了个躬,我回到台下我们原先坐的地方。唱得有点累了,我准备点几分小食填填肚子,伸长脖子参考其它桌都在吃些什么,发现隔壁也在玩桌游,不过带点成人元素,偶尔需要指定的玩家做出一些暧昧的互动,我多看了两眼。

看见桌游就想起贝贝,她半天没回来,我东张西望寻找她身影,发现酒吧的老板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和刚下台的她聊起什么,偶尔朝我看来几眼。

这边在手机上划拉着酒吧的菜单,听见一个略微耳熟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你们做后半夜驻唱吗,那我们以后是同事啊。”

我抬头一看,一张马脸口吐人言,端着一杯酒站我旁边,竟然在看我的手机屏幕,猥琐至极,我熄掉屏幕收起手机,摸了摸胳膊上的鸡皮疙瘩。

“你吃什么算我头上,我跟老板熟。”

“几盘鸡米花还请来请去的,不至于哈,我有钱。”

贝贝朝我看过来了,我连忙用嘴型对她喊救命。

“女生的钱就应该留着买口红包包,什么吃的喝的留给我们男……”

“杨泽锦,”贝贝回到桌前打断他,“你不是说不干驻唱了吗?”

“啧,肯定是台上离音乐最近啊。”

“离女孩子最近吧。”贝贝端起酒笑着抿了口,“话说,我最近还好几次看见你前女友来这边玩呢。”

“是吗?”他挠了挠痘痘脸。

“也是差不多这个时间,”贝贝抬手看了眼腕表,“十点多钟。”

“咳,我先走了,还有别的场子要赶。”说完一溜烟就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