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六面无表情,缓缓翻了个白眼,将鄙视之情表现得淋漓尽致。
了尘回过头问:“朝云,你最后决定的奖品是什么?”
朝云埋头吃着糖人:“一袋米,一袋面…”
方天曜眼角抽搐:“好抠。”
了尘和程六无比赞同地点了点头。
朝云一个眼刀飞过去:“你懂什么?这种奖品才是最实用的。”
方天曜耸耸肩膀,转过头去小声嘀咕:“什么嘛,这还不如送一个糖人呢,起码直接就能吃。”
他既不管帐也不做饭,只对上桌的饭菜有感觉,生米生面对他来说还不如一只鸡来得有意思,起码鸡活着还能陪他玩。
花灯放得差不多了,大家便都开始许愿。
乞巧节嘛,主要还是年轻男女互诉衷肠的日子,找到另一半的希望对方往后依旧敬爱自己、从此和和美美顺顺利利地走下去,没找到另一半的希望自己的意中人能够早日出现。
当然,大多数人夹带私货希望战争早日结束,有没有用虽然有待商榷,但总归还没有丧失希望就是了。
这边人头攒动好不热闹,而反观城主府此时则是冷冷清清。
郑子骞抬头看着离满月相差不远的月亮,脸上满是踌躇。
这些日子他其实已经把事情完全想明白了,但是他越想越不对,他娘既然背地里对长姐都做了那么多坏事,那他弟弟后来摔断的腿是不是也是她做的事呢?
郑子骞后来也不是没找过他,只是对方得知治不好之后就十分暴躁,根本不愿意见他,更别说再出去玩。再然后他娘就开始有意无意地阻拦他去找对方,后来随着长大,两人也就慢慢生疏了。
现在想想,其实里面有很多不对劲的地方,只是他智商跟不上,从未想到过而已。
他这两天想到这方面后,也试探着去找过对方,只是对方依旧闭门不见,郑子骞也不能硬闯。他对长姐可以完全抛掉脸面言听计从,甚至有些习惯和感觉根植于骨子里,而这些本该淡忘的记忆又由于朝云的猝然退出而铭刻封存。但是对这个弟弟不行,他从前可没有过当兄长的自觉,对方更像是他的一个玩伴。
而且最大的问题是,这些年两个人分明相距不远,却从未见过一面,他的淡忘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生疏,两个人自然不可能像他和长姐那样熟稔得如此之快。
郑子骞挠挠脸,有些郁闷,决定还是先睡一觉,明日再去找长姐商量商量这件事。如果连这件事都是他娘做的,他可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面对那个与他从前嬉笑玩闹的弟弟了,这么些年,那么聪慧敏锐的人,就那么被生生毁了。
郑子骞哀哀地叹了口气,自从真正想清楚对错之后,他就日日愧疚不已,从前不懂时他还能无忧无虑地到处玩,现在别说玩了,他的一颗良心简直像是放在油锅里煎。
他真的对不起太多人了。
第72章
最后得到花灯之王名号的人并非方天曜等人,而是城里一个平平无奇的年轻人,他家就是做这种手工生意的,琢磨得多了,做出来的成品自然更好。
方天曜坚信自己以一票之差败北,心里无比不甘,回去之后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埋头琢磨,恨不得下次乞巧节立刻到来。
中午吃过午饭之后,朝云杵在账台后面扒拉算盘,另一只手无聊地托着腮,懒散地打了个哈欠。
现在茶馆的收入每日都很稳定,而且收入颇丰,来往的行商路过也会来店里喝茶,这样的账面朝云是颇为满意的。
不过就是上午客人向来不多,反而是下午回热闹很多,朝云一边捋着上午的收入,一边等着一会儿的高峰期。
只不过没想到的是,高峰期还没等到,反而等到了一位……人。
脚步声传来的时候,朝云抬头望去。只见为一群穿着白色衣衫的人走进来,步履轻盈,一看就是习武之人。
为首之人面如冠玉,风度翩翩,浅绿色衣衫穿在他身上格外妥帖低调,袖口处绣着翠竹,一如此人带给人的风格,挺拔而笔直。朝云的视线缓缓下滑,落在他的靴子上,那处别着一把精致的匕首,上面的绿宝石不算大,却衬得那把匕首更加精致。
朝云摁了摁眉心,此人眼神清明,气质出挑,往那儿一站,说是谪仙都可能有人相信,没有人会觉得这人是什么不懂财不外露的土大款。能这样做,无非就是有足够的实力,亦或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