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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2 / 2)

卡罗拉玫瑰,市面上最常见的玫瑰花品种之一,批发价几毛钱一支。

不仅廉价,而且经过一整天的摧残,花瓣的边缘已经开始发黑,又因为缺水的缘故,接近花头位置的茎干变软,整朵花没力气地耷拉着脑袋,看起来跟栗余一样没精神。

但又有谁相信呢,这支玫瑰是陈屹晭人生中收到的第一支玫瑰。

毕竟除了毕业或是获奖这些场合也没有人会给他一个大男人送花,即便是送,也是送向日葵或者百合这一类带有祝福寓意的花卉。

而象征爱情的红玫瑰,竟然是栗余给他的。

即便廉价又残缺,但它依旧是红玫瑰。

陈屹晭接了过来却又嫌弃,“都蔫成这样了,你也好意思给我?”

栗余想到今天给出去的第一支玫瑰,枝干最粗壮,花头最大,花瓣又厚又艳,早知道该把它留给陈屹晭的。

“那你还给我。”

栗余想说,等下次做兼职的时候重新补给他一朵,但陈屹晭抬了抬手,不给栗余再拿回去的机会。“我让司机送你回去。”

栗余揉着膝盖缓慢起身,“你晚上不回家吃饭吗?孙阿姨昨天说要炖海带猪蹄汤。”

陈屹晭拉了一把帮着栗余站直,取下脖子上的二维码把绳子绕好塞他帽子里,又顺手给他后背不知道从哪儿蹭的一点白灰拍了拍。

“嗯,晚上我有饭局,你自己回去。下次中午不回去吃饭提前一天跟孙姨讲,免得她白跑一趟。”

听着两人有来有回的对话,宁书翰终于回过味儿来,合着这俩人认识啊!

他目光胶在栗余身上,有些遗憾地啧了一声,还挺合口味的,可惜陈屹晭下手比他快了一步。

栗余走之后宁书翰终于忍不住开始打趣起来,“真行啊你,之前一个都没有,现在开窍了,家里头养一个,外头还拐着一个。”

宁书翰跟着陈屹晭这种白手起家的不同,标标准准的富三代,从小就逍遥快活没心没肺,到现在这个年纪该玩儿的早就玩儿过了,情场阅历丰富到可以出一本书的程度。

陈屹晭了解宁书翰,知道他的原则,倒也不至于怀疑他对栗余有什么别的兴趣,顶多就是嘴欠。

“家里那个也是他。”

“这样啊,别说,你这眼光还不错,但我这之前还真不知道你的性取向会是这个。”宁书翰说着又有些发笑,“要让书意知道了,她估计能吓死。”

陈屹晭本来是想解释的,他之所以选择男性当名义上的情人,并不是因为性取向作祟,只是因为相同的钱,同性别可以起到加倍的效果而已。

而且陈屹晭对自己还算有一定的认知,他这张脸还是很能讨女人喜欢的,从学生时代起,哪怕他一心扑在学习和工作上,待人接物一贯冷淡,追求者从来也没断过,且绝大部分追求者都为女性,毕竟这个世界上也没那么多同性恋,陈屹晭不想惹出不必要的情债来。

听到宁书翰提起宁书意,陈屹晭最终选择了闭嘴。

手机提示音响起,是栗余给他发来了消息,不止一条,哗啦啦的消息弹出来,引得宁书翰往他这边儿一直瞟。

“这么黏人?”

陈屹晭打开消息看了一眼,是栗余到家后拍过来的照片,第一张是他让栗余带回去养起来的那支玫瑰,被水浸润过后好像活过来一点,但如果陈屹晭没看错的话,栗余盛水插花的容器是他平时偶尔会用来喝牛奶的那只玻璃杯。

家里有花瓶,栗余没找到,所以从厨房翻出来一只细长的杯子,好巧不巧偏偏就拿到了陈屹晭的牛奶杯。

陈屹晭回答道:“不是黏人,是欠揍。”

宁书翰:“?”

后面的几张图片是栗余告诉他房间的地毯铺好了,其中一张图片可以看到栗余不小心入镜的半只脚,很白,比米白色的地毯还要白出不少。

陈屹晭看了一眼就收起了手机,没再回复。

回不了,他脑子里现在只能想到一句话:这只脚可真白。

嗯,像个变态。

第15章审美问题

栗余后面又做了几天兼职,因为顺路,陈屹晭早上会开车把他带过去,下午下班又会把他载回来。

但栗余中午没再跟陈屹晭吃过饭,基本都是跟秦朗一起穿梭各个街头小店,这些东西原本都是栗余吃惯了的,但如今舌头被孙阿姨养得刁了些,吃了几天就腻了。

临近中午,方宁敲了敲办公室门走进来,“陈总,今天中午还是直接订餐到办公室吗?”

陈屹晭在忙,头也没抬,“不用,中午我去公司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