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耶,那可是洛娘子!就算发生百遍千遍,我都是要冲上去的!”
林有光无奈摇头,笑骂道:“成日里便知道把洛娘子挂在嘴边,书可曾读了?”
“今日的功课早已毕,不信阿耶您考我!”林侃之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
林有光这才满意地抚了抚胡须:“这还差不多。”
他心中暗想:儿子为了洛家娘子肯如此用心,不像是玩笑,看来我得好好为他谋划一番。
洛芙在家休养了几日,待心情平复些许,便再也按捺不住,马不停蹄地下了床,决意要去答谢林侃之的救命之恩。
思来想去,她亲自动手,精心熬了一盅鸽子汤,盛在食盒中,前往林府。
林府门口的家仆见是洛家娘子到了,忙客气地将她引入府中。今日恰巧林知县与林夫人皆不在府上,仅有林侃之一人。
洛芙心中略感尴尬,但一想到林郎君当时不顾安危、挺身而出的模样,这点扭捏便烟消云散了。
家仆通传的声刚落,前厅便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是林侃之来了。
他脸上满是惊喜:“洛娘子,你怎么来了?”
洛芙福了福身子:“林郎君,我本该早些来探望你的,只是受了些惊吓,阿兄定要我在家休养几日,才肯放我出门。”
“洛兄所言极是,你不必专程跑这一趟的。”
“那怎么行?林郎君可是我的救命恩人。”
“哪有这么夸张……”林侃之不好意思地用右手挠了挠头,一脸难为情,“洛娘子快请坐。”
“这是我亲手熬的鸽子汤,郎君记得趁热喝。”
“是吗?”刚坐下的林侃之又“蹭”地站了起来,“我现在就喝!”
洛芙不禁莞尔:“现在?”
“对啊,不是说要趁热喝吗?”
很快就有侍婢将汤舀入小碗,林侃之单手接过,吹了吹热气,便迫不及待地“咕咚咕咚”一饮而尽。
他将空碗往桌上一放,意犹未尽:“好喝!再来一碗!”
洛芙见状,亲自为他又盛了一碗。见林侃之喝得腮帮子鼓鼓,模样憨态可掬,洛芙心中觉得可爱,忍不住抿嘴轻笑。
几碗汤下肚,林侃之身边的小厮上前提醒,说到了换药的时间。
林侃之点点头,对洛芙道:“洛娘子稍坐片刻,我去去就来。”
“不必了,汤我也送到了,我先回去了,不打扰林郎君休息。”洛芙说着,便欲起身告辞。
“别走——”林侃之一听洛芙要走,心里一急,下意识地伸出那只更靠近她的左臂去挽留。
伤口牵动,他顿时疼得倒吸一口凉气:“嘶——”
洛芙急忙上前一步:“林郎君,你还好吧?”
林侃之脸色微微发白,却强撑着笑道:“我无事。”
洛芙心中更加内疚:“药呢?快拿药来,赶紧给郎君换上。”
小厮手忙脚乱地捧来膏药。林侃之要脱下半边衣裳,洛芙本该走的,又怕林侃之像方才那样挽留,她只得转过身去,背对着他。
不知小厮是关心则乱还是笨手笨脚,为林侃之上药时,疼得林侃之连连倒吸凉气。
洛芙实在听不下去了,犹豫片刻,试探着轻声问道:“要我帮忙吗?”
林侃之受宠若惊,哪还会推辞?忙顺势道:“那就劳烦洛娘子了。”
洛芙深吸一口气,缓缓转过身。
她低垂着眼帘,不去看林侃之此刻因脱衣而敞开的半边胸膛,只将目光凝聚在他左臂那道狰狞的伤口上。
她从小厮手中接过药膏,一双素手轻柔地将药膏涂抹在伤口周围,末了,还细心地轻轻吹了吹。
那一缕温热的气息落在他的皮肤上,林侃之只觉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一股异样的苏麻感自伤口窜遍全身。
林侃之的脸颊顿时烧得滚烫,他不自在地撇过头,生怕洛芙看到自己这副羞窘的模样。
他却不知,洛芙并不比他好多少。方才转身之际,她仍在不经意间瞥见了他精壮结实的胸膛,此刻心跳如擂鼓,脸颊红得能滴出血来。
在这各自慌乱、心跳加速的沉默中,两人结束了这场第一次的单独会面。
经过两个月的精心休养,林侃之左臂上的伤口已渐渐愈合,结痂脱落,变成了一道淡粉色的疤痕。
这段时日以来,洛芙时不时便会做些精致可口的点心送来林府。在洛芙的投喂下,林侃之被养得脸色红润,气色比未受伤之前还要好上几分。
身体虽已大好,可他的心却日渐不安起来——
待他的手臂彻底痊愈,这“探病”的由头便也没了。那时,他还能名正言顺地见到洛娘子吗?
因此,到了三月三十这日,洛芙照例来到林府探望林侃之,却见他独自坐在院中,一副郁郁寡欢的样子,连她快到眼前了都未曾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