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天,春寒料峭,太阳出来时又觉得暖,正是乱穿衣服的混乱季节。
像明浔这样老老实实穿运动服加校服的倒是没几个。
比如他那位同桌,校服外套里面是一件丹宁蓝的牛仔衬衫。但虞守并不打算穿着衬衫上体育课,他竟然将牛仔衬衫脱了下来,露出里面单薄的短袖校服。真是不怕冷。
虞守将脱下的衬衫包进校服外套里,团了几团,才慎重地放在了远离人群的水泥花坛的边缘。
明浔的目光下意识地跟着他的动作移动,落在那团衣服上,忽地一愣——
等等。那件牛仔衬衫……怎么看着有点眼熟?
是不是……他刚来蓉城那几天,为了接近虞守,出摊卖煎饼时最爱穿的那件?
当时决定离开,他想着给虞守留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便把系统安排的那套二居室留了下来,钥匙放在茶几上显眼处。
转念一想,有个手机会方便很多,于是把自己那部旧手机也一并留下。
再一想,这些东西都留了,也不差几件衣服。想着等虞守长大了能多几件衣服穿,于是他衣柜里的衣服最后全都没带走。
他知道虞守聪明,但也固执得像头小倔驴。他原本想伪装成突发急事不得不匆忙回老家的样子,让离别显得不那么刻意。
但他更清楚,以虞守那性子,只要他不愿意相信、不愿意接受这个理由,自己布置得再天衣无缝那也是白搭。
所以他干脆破罐子破摔,把那些“破铜烂铁”——房子、手机、衣服……一股脑儿全都留给了那个十岁的孩子。
而现在,十七岁的虞守,刚刚脱下的,正是他当年留下的“破铜烂铁”之一。
再往前想想,前几天虞守穿的那件黑色连帽卫衣……
貌似是他带着小崽子去百货大楼,特意买的,唯一一件180尺码的衣服。
当时他不是没想过帮虞守把整个少年时期的行头都置办齐,可那时候虞守才十岁,未来太长,变数太多,买太多不合身的大码衣服会过于奇怪……
而看着眼前这位天天穿破烂的大号倔驴……事实证明他完全没必要考虑过多。
尖锐的哨声响起,打断了明浔纷乱的思绪。
“集合!先热身慢跑两圈!”体育老师是个古铜色皮肤的肌肉猛男,中气十足地高声喊道。
热身过后是自由活动。
男生们大多聚在一起打篮球,女生们有的跳绳,有的三三两两坐在操场边聊天。不过两天的相处,明浔已然成了五班新晋的明星,走到哪儿都有人热情打招呼,邀请他加入各个小团体。
“鸣哥,来打球啊!”王子阔抱着篮球热情邀请。
“鸣哥,海城体育课都玩什么?”几个男生凑过来好奇地问。
“哎,易筝鸣,你穿我们校服还挺帅的嘛!”几个大胆的女生也笑着搭话。
明浔游刃有余地应付着,笑容爽朗,语气幽默。几乎没人不喜欢这个高大帅气又没架子的新同学。
只有虞守始终冷着一张脸,离人群远远的,独自在跑道边缘做着拉伸。
接下来还有男生的一千米测试。
所有任课老师都对明浔的身体状态门儿清,连假条都不用,他就被老师安排到跑道旁的树荫下休息去了。
他百无聊赖地望着操场,忽地,一个黑色的小东西从正在跑动的虞守身上飞了出来,“啪”地一声轻响,就掉落在离他几步远的地方。
明浔起身走过去,弯腰捡了起来。
入手是一台带着明显磨损痕迹的黑色按键手机。款式极其老旧,屏幕小得可怜,键盘上的数字标识都有些模糊了。
明浔看着这部手机,瞳孔猛地一颤。
这是……
八年前,他用过的那部“板砖”手机。那个因为缺乏智能导航功能,让他在深秋的寒夜里背着高烧的小虞守,像无头苍蝇一样满大街狂奔寻找医院的手机……
也是他最后离开那天,用来压着那张简短告别纸条的手机。
它竟然……还在。一直被虞守使用着。
刚顺着跑步惯性冲出去几步的虞守,他很快就察觉到了。他猛地一个刹车,再摸摸口袋,脸色骤变。他回过头,视线焦急地扫过地面,最终锁定那个该死的转校生的手——他的手机!
虞守直接放弃了一千米的成绩,快步冲过去,带着一股劲风,伸手就要抢夺:“还给我!”
明浔下意识地把手举高,躲开了,同时眉头皱起,语句斟酌:“虞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