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水不凉。”
我低着头,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挺暖和的。”
也就是从那天起,我开始有了私心。
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在刘晓宇打电话来的时候,抱怨信号不好,匆匆挂断,然后把更多的时间留在101。
我告诉自己,我是为了工作,为了赚钱。
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贪恋这盆热水。
日子像柏林小区门口那条永远流不完的民心河,平缓,浑浊,但有着它自己的流向。
一个月过去了。
我和王叔,或者说我和101的这个家,达成了一种诡异的默契。
起初,我只是个拿钱办事的保姆。其实,这个家真正的主人,不是王叔,而是躺在床上的大娘——秀英姨。
秀英姨虽然瘫了五年,话也说不利索,但心里跟明镜似的。她每天大部分时间都醒着,那双深陷的眼睛总是跟着我转,带着一种审视,一种像是在挑萝卜白菜般的评估。
有一次喂饭,她突然死死抓住我的手腕,力气大得惊人。嘴里含糊不清地发出“啊……啊……”的声音,眼神急切地看向王叔。
王叔正在旁边削苹果,见状叹了口气,走过来拍了拍老伴的手:“行了,秀英,我知道。这丫头挺好的,手脚麻利,也是个单身,没那多烂事儿。”
听到“单身”两个字,秀英姨的手才慢慢松开,眼里露出一丝安心的神色。
我当时有点没听懂,笑着问:“叔,大娘这是咋了?”
王叔把削好的苹果递给我,眼神复杂地看了看老伴,低声说:“招聘那个‘未婚’的条件,其实是她非要加上的。她怕她哪天走了,我一个人孤苦伶仃的。找个结过婚的保姆,人家心里只有自己家。找个没结婚的……她是想让我认个干闺女,或者……”
他没往下说,只是尴尬地笑了笑:“她就是爱瞎操心。我都多大岁数了,哪能耽误你小姑娘的前程。叔就是把你当自个儿闺女待。”
我拿着苹果,心里猛地沉了一下。
原来“未婚”是个相亲条件,甚至是“托孤”条件。
看着秀英姨那双充满期待和慈爱的眼睛,我那句“其实我结婚了”生生卡在了喉咙里。我突然觉得自己是个卑鄙的小偷,不仅偷了王叔的钱和关怀,还偷了一个临终老人的最后一点念想。
但紧接着,一种更阴暗的念头冒了出来:
既然你们需要一个没结婚的人来填补这个家的空缺,那我就是那个人。只要我不说,只要我演得像,大家都能得偿所愿,不是吗?
王叔以前是个典型的糙老头。家里虽然干净,但那是那种没有任何生气的“死净”。茶几上永远只有茶叶罐和遥控器,沙发套是深灰色的,窗帘是深蓝色的,整个屋子像个严肃的单位值班室。
我开始一点点地“入侵”。
第一次,我买了一把洋甘菊,插在那个闲置的罐头瓶里,放在餐桌正中央。
那天王叔下班回来,盯着那瓶花看了半天。我正要把汤端上来,心里有点忐忑,怕他觉得我乱花钱。
“好看。”
他突然说,嘴角咧开一个我不常见的弧度,“家里有点活物,挺好。”
第二次,我把沙发上那套硬邦邦的灰色罩子撤了,换上了我在网上淘的米黄色纯棉沙发垫。
王叔坐上去的时候,屁股陷进软绵绵的棉花里,舒坦地叹了口气:“丫头,还是你会弄。这才有个人住的样儿。”
人住的样儿。
这句话让我心里那种隐秘的满足感像野草一样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