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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爱情,我也逃不开爱情,
彷彿间,我找到了爱情,
却每分鐘,都不得不离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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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台北的天空很冷。有时候,冷得很吓人。尤其是思念的时候。
一个人的时候,特别容易做傻事。这是有跡可寻的。你有看过有人想自杀的时候,还会呼朋引伴,共襄盛举的吗?没有,所以,当你想做傻事的时候,记得一定要一个人。阿朋说我上辈子一定是爱因斯坦,这辈子才会投胎变成白痴。他相当不能接受我这个看法。他说这种做法只能用两个字形容。
他说这就像一个有气喘的人,一天抽一包菸,或者是明明就重感冒,还跑去球场跟人家三对三斗牛。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很像一个东西。」阿朋说。
「说。」
「马的,徐妈妈是没教过你礼貌唷!还是你国小生活与伦理老师没教你要说请喔!」
「请说。」
「会走路的尸体,会跑步的猪肉。」
「为什么是猪肉?」
「因为我喜欢吃。」
正当我暗运内功,准备赏他一招「庐山昇龙霸」的时候,他的手机响了。
「喂,你好。真的吗,好好好,我马上到。没问题。没问题。」
掛掉电话,阿朋用相当淫秽的眼神看着我。彷彿刚刚跟他讲电话的,是一个脱光光的美女一样。
「喂,我是不是你的好兄弟。」
「是啊。」
「那我们算不算换帖的。」
「算啊。」
「我平常对你好不好。」
「除了说话有点贱、放屁很臭、还会讲话喷口水以外,还算不错啦。」
「厚,马的,这样你也要干譙我一下,你真的很懂把握机会耶。」
「马的,有屁快放啦。」
「噗!」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种人,当你很认真的在跟他说话的时候,他往往可以让你没办法继续讲下去。没错,他真的放了一个屁。用屁眼对着我,狠狠地放了一个臭屁。刚刚累积的功力,经过他的臭屁相互激盪之下,功力更精进了一层。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状况下,我的房间经歷了一场混战。
「马的,是你自己叫我放的耶!」
「你就那么听话喔!阿我上次叫你在教室里裸奔,你怎么就不听我的。」
「算了,不跟你计较。我跟你说啦!」
「你给我用嘴巴说喔!你再用眼睛说的话,我就把你一脚踹到黏在墙壁上。」
「马的,你的眼睛会说话喔。要不要我下次用耳朵唱歌给你听。」
「你到底说不说啊。」
「好咩!就是上次在小巴黎遇到的那个啊,她就打电话给我啊,就说要去唱歌啊,就去唱歌啊,就看到你一脸要哭要哭,流浪狗的表情啊,就找你一起去啊。」
「你去就好了,我不想去唱歌。」
「厚,就是少一个人可以载女孩子咩,去一下啦,了不起我帮你出钱。」
「你说的喔。」
「对啦对啦,我帮你出钱啦。饮料钱。」
「你这狗妈妈养的。」
「快啦,她们现在在校门口等啦。」
「我换个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