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那些奇怪的习惯,这两年来从没变过,他一样会把鞋带摺起来,一样会每天擦皮鞋,一样每天关着房门,一样会告诉我一些他不喜欢的事。
而我呢?我一样过着正常且不变的规律生活,一样天天吃两颗荷包蛋、一碗牛奶麦片,一样早出晚归,一样有念不完的书。
所以,我喜欢上他了吗?我想,真的没有吧!顶多就是我已经不讨厌他了,而且还满喜欢坐他的白色雅哥。
没错,我是曾经在他身上找到一些我想要的感动,但是那些感动冷却后,剩下的只是一些无味的回味而已。淑卿说这是他的错,如果他在那些感动后再加把劲,我一定会对他服服贴贴。
现在回想起来,我居然会开始跟淑卿讨论起我跟他的事,这表示什么?
我想我又再一次被淑卿给说服了,她说:「如果某一个人无声地在你心里留下印子,你会时时想起他,时时说到他,那是爱情的第一步,酸酸的,酸到有点苦,但你会努力找出其中甜蜜的部分。」
我想,淑卿是对的吧,因为我在下车后,故意把我唯一的2b铅笔丢掉,要他到便利商店帮我买一枝。
当我看到他的身影从路口的那一端走过来,手上拿着三枝2b铅笔时,时间像倒流了一样,像是回到那天晚上,回到他把画拿给我的那个路口,来往的车潮数次挡住我的视线,考场外有好多好多人,我却不曾移开我的目光,因为我找到了我想要的甜蜜的感觉……
「这里有三枝,都带着吧,以防万一。」
他的眼睛没有在我身上多停留一秒,把笔递给我之后,他就转身走向考场,我跟着他,走到昨天他陪考的位置上,他拿出他的书,我拿出我的书,彼此再也没有多说任何一句话,一句都没有。
第一节的考鐘响起,我閤上我的书,站起身,从书包里拿出他刚刚给我的铅笔,拍了他的肩膀一下。
「你会在这里等我吧?」我问。
「嗯?」他抬起头来,皱着眉头,疑惑地看着我。
我对他笑了一下,没等他回答,便转身向教室跑去。
「当你把所有的事情都做完时,再来想什么是幸福还不迟。」
走进教室前,这句话再一次浮现在心岩上。
甜甜的,我的心里甜甜的。
我要的不是2b铅笔,而是你的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