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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首页 > 我们不结婚,好吗 >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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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然要叫他负责,谁叫他不早点告诉我!

他很厉害,我不得不这么说。

因为他的笔试一百分,路考也是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的,当他拿着驾照在我面前晃诱时,我只能羡慕,并且诅咒他。

但是,我们还是很和平地相处,不再像一年前一样,见面就斗嘴。

他考到驾照那天,是我看过他最快乐的时候。我想可能是成就感作祟吧,他居然要请我到friday's吃饭?

但是,人的遭遇是很奇怪的,乐极,就真的会生悲。

就在我们要出门到friday's的前一小时,他的车停在路边被别人撞到,真是倒楣得很。

而且好笑的是,撞到他车子的人,是他同学的女朋友,基于男人无聊且愚蠢的大方,他还笑着跟那个女孩子说:「没关係,小撞伤,不算什么,你没事就好。」

结果,我陪他到修车场给人估了一下修车的价钱,因为他无聊且愚蠢的大方,他自己赔自己七千五百元。

我做人是很善良的,所以当我们从修车场出来时,我跟他说可以不去吃friday's,把钱留着修车吧。但他硬说要,而且非常坚持。

天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反正我没啥损失,又有大餐可以吃,何乐而不为?

我们搭上公车,打算到基隆路上那家friday's,等公车时,他就一直很不安,问他怎么了,他又说没什么,结果,他在车上吐得乱七八糟,我的新裙子也险些遭到波及,车上的乘客都在看着我们,而我手忙脚乱地拿面纸给他擦,还得帮他找塑胶袋,还好公车司机给了我们一个,不然我想他一定会「秽物染车」。

原来,他坐车会晕车,坐飞机会晕机,坐船会吐得更厉害,只有自己开车的时候,才不会有这种症头出现。

吃完饭后(其实他没吃多少),我再也不敢带他坐公车,只好陪着他走路回家,他一直叫我坐车回去,他自己走就可以了,但我总觉得,拿人手短,吃人嘴软,既然他请我吃了一顿,我陪他走一段路也不会损失太多,顶多脚会痠而已。

我不知道陪他走那段路是不是一个错误,但或许那个错是我引起的。

因为我问他,为什么爷爷去世那天,他会待在医院外面。

而他给我的答案,让我对他,有了另一种感觉……

我是不是不讨厌你了?在那一秒鐘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