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y木地板、绿色格子窗帘、淡蓝色直线条床单、海豚图样枕头套、木黄色桌椅,以及一本白色的日记。
这是那本日记封面上唯一的一行字,用他最喜欢的紫色水性笔写的,旁边还画了个小脚印,涂成黑色的小脚印。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一号,我爱上了他。
其实,我跟他不常见面,我在高雄念书,而他在台中,我们之间经常被大约两百公里的距离所隔开,虽然两百公里的距离很容易就可以缩短,但因为他的一些……算症头吧!我们见面的机会变得少之又少。
他坐车会晕车,坐飞机会晕机,只有骑机车时比较正常点。
我的朋友都问我:你这样不是太辛苦了吗?
是的,在他们看来,我是很辛苦。我家住台北,我一个人到高雄念书,我只能利用放假的时候,坐长途车到台中找他,而他从来不曾主动找我,就因为他坐车会晕车,坐飞机会晕机。
高中时,他的父母亲离婚了,由父亲取得他的监护权,但也在同一年,他父亲在工地里,从二十三楼摔了下来,当场死亡。
他开始半工半读,也搬离原来房租较贵的租处,住进了我家。
他一个月付我妈四千五百元的房租,住在我家四楼那间有阳台的房间里,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九九七年,香港回归大陆的那一年,他搬进来的第一天,刚好是我的生日,九月二十号。
而我跟他的故事,也从那一天开始。
「喂!这里有个蛋糕给你吃,今天我生日。」我敲了敲他的房门。
「不,谢了,我不喜欢吃蛋糕。」他没开门。
「这是我妈叫我拿给你的,你不吃也该开个门说话吧!」他怪没礼貌的。
「不!我不喜欢别人看到我的房间。」他说着,一样没开门。
「你……」我有点火了,「算了,不吃拉倒!」我拿着蛋糕就往楼梯走去。
「谢了,我不喜欢别人逼我做我不想做的事。」他的声音从房间里传来。
我踩下楼梯的脚步因为他这一句话而停止,心里燃起莫名之火。
「是吗?那谢了,我不喜欢陌生人住在我家!」我开始受不了他的语气。
「我叫林翰聪,双木林,翰海的翰,聪明的聪。这样就不是陌生人了吧?」他说。
他的每一句话好像都是那么理直气壮,顶得我是恼羞成怒了。
「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啊?」他问,一样问得那么理直气壮。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走回他房门前。
「因为我不喜欢住陌生人家啊!」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