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
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带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
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哦﹍」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
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
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
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
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鬍渣,要有颓废的气息,
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啤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
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痞子﹍这些都很浪漫呀﹍」
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
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
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產生肌肉拉伤或肩膀脱臼的运动伤害。
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
由于狗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
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
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他会嫌腰部和臀部的赘肉太多,
而被她痛殴一顿。
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钱会带不够,而被留下来洗碗。
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
「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
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
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粗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
他们最大的共通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
有的爱情小说会颠覆男主角的形象,让他长得不够好看。
但没人敢让男主角不高。
因为我不高,所以我要抗议。
「痞子﹍抗议驳回﹍」
我真的不是普通的无聊与乏味,竟然在网路上跟她讨论这些。
而且一聊就聊到中午。
「痞子﹍肚子饿了吗?」
『是啊…那你呢?』
「嗯﹍的确该吃午餐了﹍:)」
『那我们是否该…?』
「痞子﹍我只是问问﹍没有要跟你吃饭的意思﹍」
很好,我不浪漫。而你也不浪漫……
tobecontinu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