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铃歪着头想了想,「不一定吧。像我跟小美,我们是死党,我们感情超好,但如果我要跟她结婚住在一起,每天看她乱丢袜子,我可能会疯掉。」
晓路噗哧一笑,「对啊。妈咪现在觉得,这种『有点黏又不会太黏』的距离,最刚好。」
不需要为了迎合对方的家庭而委屈自己,不需要为了谁洗碗而争吵,不需要承担对方的生老病死(虽然他们已经稍微承担了一点),但又能在需要的时候,转身就能看到人。
这就是单身的快乐。不是孤独,而是拥有选择权。
「好啦,不跟你聊大叔了。」铃铃站起来,「我要去补习班了。今天晚上不想吃便当,你煮饭喔。」
送走铃铃后,晓路走到阳台。
夕阳正要落下,将远处的海面染成一片金红。
隔壁传来声音。余士达拿着洒水器,正在浇他那些宝贝的盆栽。岁月对男人总是比较宽容,他看起来没什么变,只是鬓角的白发多了一些。
「干嘛?」晓路也趴在栏杆上。
「晚上我也不想吃便当。」余士达理直气壮地说。
「我买了一条石斑鱼,还有两斤蛤蜊。但我懒得煮。」他把一个塑胶袋掛在两户阳台中间的掛鉤上,「你拿去煮,煮好分我一半。这是房东的命令。」
晓路看着那个晃呀晃的塑胶袋,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余先生,你这是在勒索房客吗?而且我现在厨艺很贵的。」
「少废话。里面还有一瓶你爱喝的白酒。够付工资了吧?」
晓路眼睛一亮,伸手把袋子勾过来。
她提着鱼,转身走进厨房。
厨房里很快充满了食物的香气。音响里放着她喜欢的爵士乐,窗外是美丽的夕阳,隔壁有个等着吃饭的饭友,还有个晚点会回来喊饿的女儿。
晓路哼着歌,将鱼下锅煎得滋滋作响。
以前她总觉得,单身是一种缺憾,是一个等着被填补的洞。
她拚命地想找人来填,找前夫、找相亲对象、找工作成就感。
但现在,她发现自己本身就是圆满的。
她不需要依附谁,不需要讨好谁。她可以迷路,因为她已经学会了看地图,也学会了享受迷路时看到的风景。
单身,是单独为了自己而生的快乐。
「林晓路!鱼要焦了啦!」隔壁传来余士达的大吼。
「知道啦!催什么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