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但更喜欢跟你在一起。
唰的一声,球应声入框。
李伯恩轻快地跑到了篮框下捡球,却在拾起时,查觉到身旁的那双黑布鞋。
抬起目光,只见在阳光底下,那张无比熟悉的脸。
那人穿着一身黑,万年的深色衬衫及黑色西装裤。身材略显纤瘦,脸颇具骨相,看起来有些阴沉苛刻,可那上头却有着一双明亮而坚毅的眼睛。
有些像乌鸦,但认真的神色却又像隻黑鹰。
虽然近视不深,倒也不必经常戴着眼镜,却总是用那架黑框眼镜隐藏了自己那自然兇恶的目光,避免搞得像是个来讨债的人。
即便不像讨债之人,却像是来查帐的,好像也没好到哪里去。
「自己打球,不无聊吗?」那位查帐员拿起他怀中的那颗球,笑着问道。
伯恩随口回应:「比较自由啊,还可以顺便沉淀一下,想一些事情。」
走到篮框下,他拿起袋子里的一瓶茶,回头就扔了过去。
虽然已经很久没有一起上场打球,但两人的传接球功力还是跟十年前一样,颇有默契。
张哲轩看了一眼手上的那瓶无糖茶,嘴角抑制不住的勾起微笑,说道:「过了这么多年,你还记得我喜欢喝这个。」
「当然,我这人没甚么优点,记忆力还算是不错的。」李伯恩拿起自己的那罐矿泉水,哈哈大笑两声后,便爽快的喝了几口,「你赶时间吗?不赶的话,陪我打打球吧?」
张哲轩转开了瓶盖,随意的倚在篮球架旁。
但茶还没喝上一口,又把瓶盖给转了回去。
「不是说喜欢一个人打球吗?」张哲轩笑语,一边把衬衫的袖子捲起。
「喜欢啊,」伯恩转过头来衝着他笑,让他彷彿有种回到高中时的错觉,「但更喜欢跟你在一起。」
两人开始在场上追逐,彷彿回到了记忆中的高中时代。
那时候是李伯恩这生中第一次感受到低潮的时刻,也是在此时,他认识了张哲轩。
原本应该在平行线的两人,因为一场自杀未遂,成为了生死之交,换帖般的存在。
没打多久,两人便汗涔涔的坐在场边,静静的看着场内另外一群年轻人追逐着另一颗球。
「最近很鬱闷?」张哲轩意有所指地问。
伯恩知道他是在说甚么,只是淡淡的回应道:「不会,在进公司之前,我就已经预料到会有这样的状况了,所以对他们的那些小动作,我不会放在心上。」
大公司人多嘴杂,尤其是面对上层偏爱的新进员工,更是容易多上心一些。
只要被他们抓到一点小辫子,肯定是会急着削掉对方一层皮,好挫挫对方的锐气。
张哲轩低着头,彷彿是在忖度着用词。
「要我帮你摆平他们吗?」他迂回的建议道:「虽然我在迈可科技只待了三年多,但现在也是掛了个市场部副理的抬头,要去搓个汤圆也不是甚么难事。」
伯恩偏着头看向他,嘴角微微上扬,那发尖上还停留着刚刚泼溼的水珠。
虽然已经二十七八岁了,也不是很常笑,但脸上却还是有种青涩的感觉,尤其是眼睛带笑的时候,彷彿依旧是那个记忆中的少年。
「他们不会真的对我怎么样的,毕竟我是真的甚么都不懂的小白,他们会用奇怪眼神看我,倒也不是很意外。这段日子你已经很罩我了,剩下的就靠我自己吧。」他笑着搓乱张哲轩那一丝不苟的万年发型,「我不是以前的那个李伯恩了,你放心吧。」
相比李伯恩的放松,张哲轩则是依旧摆着一张扑克脸。
他先是沉默地盯着伯恩看,确认了伯恩说出的话不是开玩笑后,才乖顺的点点头。
「算了,我也知道你执拗起来没人能赢得了你,只是你还是要记得,当你撑不下去的时候,还是要找帮手。」他把手放在身后的地板,撑着身体,望着湛蓝的天际,「你弟前两天还传讯息跟我说,要我提醒你记得吃饭,人家都在流行168,怎么,听说你把生活搞成了222?」
168是近年来相当流行的一种断食法,主张一天当中只有八个小时进食,摄取一天足够的热量,以便让身体可以在剩馀的十六个小时里让肠胃休息,代谢吃下去的东西。
听到张哲轩这么说,伯恩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222?哪有这么夸张,我又不是刻意要断食,只是,你也知道的,我对食物的要求比较不高,其实这也没甚么,他们就是瞎操心。」说完他才想到问题点,「你怎么还跟我弟有联络啊?」
「这很奇怪吗?」哲轩对于他的惊讶不可置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