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一会程烟喊了一声,陆青烊以为他要说话,却等待一片安静。
陆青烊继续往前走,总有人回眸来频频打量他们。
但陆青烊并不在意他人的目光,他背着他喜欢的人,他这辈子,大概都会喜欢下去的人。
陆青烊背着程烟走进了人群中。
而他们离开的酒吧门口,则忽然站着两个人。
两人都一起看向陆青烊跟程烟消失的地方,看到他们关系会那么亲密,其中一个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眼底分明有着最为浓烈的羡慕和嫉妒。
而旁边的那个,则弯起了笑眼,笑意深凝。
“你不比他差。”
于森意有所指。
身边的陆宁将目光拉了回来,他有一张堪比影视明星的俊美脸庞,眼睛是丹凤眼,眼波流转中,哪怕是嫉妒的神色,也是撩拨人的。
于森望着这双眼。
丹凤眼,桃花眼,各有特色。
而比起程烟的清冽和柔和,陆宁的脸,则更具有攻击力。
会让人在看到他的瞬间,就被他的脸给吸引和蛊惑了。
不过,于森还是不会告诉陆宁,比起陆宁这种过于浓艳的姿色,所谓的红玫瑰。
大概他还是更喜欢白玫瑰一点。
因为太过纯白的色彩,自己才可以想要什么颜色就染什么颜色上去。
红色大概不行,色彩越多,反而越混乱。
他不是热爱混乱的人,他喜欢简单点的纯粹点的。
陆宁脸颊肌肉绷着。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去勾引陆青烊?”
“有那么容易?”
“怎么不行?那个人都可以,你手段应该比他更好吧?”
于森在知道程烟是陆青烊的情人后,就特别找人去查过程烟,程烟不过是一场赌局就输给陆青烊的人。
哪怕他是陆青烊包养的第一个情人。
但对他们这些阶层的人而言,第一个并不会有任何多余的含义。
再漂亮的角色,多玩几次,都会失去颜色。
程烟这会还受宠,也是因为没有别的足够好的,能够盖过他。
现在陆宁出现了,他的外表不在程烟之下,两人差不多。
程烟都可以,于森对陆宁同样有信心。
“我倒是觉得,不管我做什么,恐怕都不行。”
陆宁虽然年轻,甚至比程烟还小一两岁,可他看到刚才程烟对陆青烊说话的样子,面对那样一张脸,别说陆青烊会被迷住,他也在瞬间,有强烈的直觉。
哪怕他使劲浑身解数,他都很难赢过陆青烊。
因为连他,竟有些触动,想要取代陆青烊的位置,而去由他来背程烟了。
即便他现在的身份,其实或许连程烟这样爬人床的情人都不如。
可面对程烟脸上的那份乖軟,陆宁都有些无法抵抗。
“这条路还是算了吧。”
陆宁轻轻摇头。
“你想算了,你家里那些人会愿意?”
“那是他们。”
“你敢忤逆他们?”
“不怕再被送进精神病院里去?”
于森声音很随和,可眼神里变得相当锐利。
陆宁听到精神病院几个字,后槽牙已经狠狠磨了起来。
“那群狗东西,我迟早全部弄死他们。”
“但在那之前,你还得继续当他们的狗。”
于森话说得一点不收敛,直接刺中陆宁最反感的事。
陆宁拳头攥了起来,他恶狠狠瞪着于森,像是随时要对于森动手一样。
于森哈哈哈大笑了两声。
“你去勾引陆青烊,我去把他的情人给接手过来,大家目的其实差不多。”
“互惠互利。”
陆宁不是傻子,他怎么能不知道于森这种人,看起来友好,其实骨子里,是个自我意识最重的人。
他和陆宁合作,根本就不是为了帮陆宁,甚至只是把陆宁当成是工具来使用。
他和陆宁的家人没有任何区别。
甚至家里人还会一直利用他,可如果他对于森没有利益了,于森会立刻一脚把他给踢得远远的。
和于森一起做事,不亚于与虎谋皮。
可陆宁又没有别的选择。
哪怕是得罪到陆青烊都好,这样一来他就可以彻底成为弃子,才有可能得到他想要的某种自由。
这是一场赌局,一场关乎他生命的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