裤子长了挽起几道,衣摆太大就扎进腰带。
面红齿白,血气十足,整个人利落清爽,唯独那头续了很多年的长发成了大问题。
拆开发辫,抹上洗发水前,中段的位置已经有不少地方打上了死结,待洗净头皮,又用护发素浸了,那些乱麻似的发丝用手指仍然难以疏通。
眼下头发微干,再加上梳子,于可歪着头呲牙列嘴半晌,干脆放弃,从浴室探头出来询问正在沙发收发信息的迟钰。
“哎,你说我绞短发怎么样?还是说你更喜欢我留长发?”
上午扎西贡布在县城里的手机店帮迟钰买了个去年上市的安卓机。
整个阿里地区都没有apple授权店,最近的代理商也在日喀则,他在官网定了一部新手机,但等物流走过来拿到手里最少要一周的时间。
迟钰起码十年没碰过安卓系统了,咖啡桌上是刚开机的笔记本电脑,他一个手拿手机,眼睛望着电脑上不停跳出来的邮件,手指频繁在手机屏幕界面上误触,正在磕磕绊绊地下载一些必备的软件。
他听到于可的话了,但没抬头,因为疑心于可的问题是个陷阱。
他想了一想,随后才很谨慎地撩起眼帘对她语气平平地说:“我从没说过我喜欢你留长发。我也没有特殊喜欢长发这件事。”
女性的长发,短裙,高跟鞋,甚至华丽的妆面,都是一种人造的两性符号。
如果他说自己喜欢长发,那代表他喜欢的是概念上的女性,并不是于可本人,实在缺乏专属性,他的爱不是那么低阶的,他不想让于可有任何误解他的可能性。
从手术过后,他状态一直很紧绷,脑子里不停地在过昨晚他们说过的话,总觉得失血过多没发挥好,为了安慰于可暴露了太多自身的缺点。
他既戳穿了社会价值的虚无,也给自己贴了个顺直男的标签,这似乎从起源就否定了他们续存婚姻的分量。
这是非常不好的思想导向。
眼下一个简单的问题,也被他搞得草木皆兵,看到于可撇了下嘴又缩回了浴室,他不确定他的答案对方是否满意,又朝着门口的方向补充了两句:“你就是光头我也没意见。我喜欢你自然的样子,跟外表没有关系。”
“你在说什么啊?谁会在大冬天理一个光头,我是不知道冷吗?”
有声音从浴室飘过来,迟钰敛起的眉眼稍微放松了一些,但口气仍然认真。
“冷也可以,不冷也可以,反正我都可以,你怎么选择我都会支持你。”
于可在浴室里翻了个白眼,简直不知道他在胡乱支持什么。
不过既然迟钰没有持反对意见,那么她下手也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
作为丈夫,迟钰对她头发变短没有意见,但她作为他的妻子,是不会同意他把头发剃成圆寸的。
她从小就讨厌男生留圆寸,尤其是风靡过一阵的莫西干。
相亲之前,家里人一直觉得她之所以常年保持单身,是因为这孩子太正气凌然,对待感情各方面总是傻乎乎的,根本没发育接收罗曼蒂克的天线。
其实这并不是事实。
她没谈恋爱,单纯是因为取向太过于挑剔。
她不喜欢浓密的胡须,古铜色的皮肤,抽过烟的口气,发亮的大肌肉,叔系,爹感,糙汉,都不是她的菜,说到底,她爱的始终是那类看起来还没被阳刚气概毒害的清隽少年。
因为他们最像在大雨天被淋湿毛发的小狗,是一种可以被她拯救的对象。
而迟钰在相亲时展现给她的状态,完全符合了她对另一半的要求。
他温和,漂亮,没野心,看起来从容,真诚,没有任何攻击性,她很喜欢和他恋爱时随意摆布他的感觉,也为婚后他身上偶尔流露出的,人夫的气质心动过。
不过这世界上是没有完美的对象的,她不可能指望他永远做漂亮孱弱的假花。
她接受他的瑰色,也要接受他古怪的刺,何况这些刺现在看起来也被他自己扯没了,刚才她瞧了一眼,这人不知道又在脑子里转什么,坐在沙发里板着脸处理工作,以为自己很凶悍,但剪影更像一只坏脾气的宠物狗。
于可简单地用发绳把所有头发束在头顶,随后用一掌握着这些黑发向前捋,直到看到打结的地方,再用那把白玛给她的利器将成捆的发丝全部割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