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童稚嫩尖细的声音仿佛响在耳边,就像恶魔的低语。
史黛拉低下头,不敢再想。
“娜丝迦,你不能再住在这。”
等一切结束,在宫殿里溜了一圈的夏姆洛克便直白地说,“这里太烂了。”
他随口就能挑出十几处差错来,从园林修剪的高度太高到古董花瓶的年份太近,从地毯绒毛不够柔软到起居室采光不够完美。
二十王后裔的宫殿集权力、地位、财富与艺术为一体,凝聚着黄金家族的荣耀,而这里远远不够格。
系统忍不住:[他在装什么?]
娜丝迦:[还有点品味。]
系统:[???]
[宿主!你怎么跟他站到一块!]
和她一起死了一百多次的系统无比悲愤:[他可是小3000!!]
娜丝迦闻言差点笑出声。
[我只是说小3000品味不错而已。]
她洗得干干净净,身体被缠上无数绷带,骨折的手指包成了粽子,头发上干涸的血污块也被冲走,露出原本秾丽的色泽。
夏姆洛克这才注意到娜丝迦还有一头漂亮的红发,和他一样。
“什么时候参加试炼?”
小孩子问,她的脸上还缠着绷带,额头滚烫,只因伤势太重,精神一放松就开始发烧。
少年夏姆洛克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他站得太高,生病的奴隶不配在他面前说话,同为天龙人的玩伴更不可能。
他看她半天,怎么看都觉得这是一只刚刚剥离胎衣的幼崽,狼狈又可怜。
夏姆洛克皱起了眉毛,她好歹是他的副手,他的家臣。
“算了,你跟我回去。”
夏姆洛克说:“费加兰德城堡的奴隶比这里的更好用。”
娜丝迦:“我吗?”
“当然!”
夏姆洛克:“我还有一整个仓库的改装枪械!娜丝迦,你必须要快一点好起来。”
这个被宠大的小公鸡骄傲地抬起下巴:“指枪很好,但是枪最好!你不好起来,就没法用它们!”
恶魔琢磨着他的语气,又看着面前这个一脸稚气、又对枪械无比迷恋的男孩,心中一动。
娜丝迦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
夏姆洛克的面板比让她死了50次的兰科还要厉害,她要怎么才能在试炼的时候成功杀了他?
现在她有答案了。
相同的爱好,相投的脾性,继承人与左右手,亲密、信任与友谊。
只要操作得当。
她就能杀了他。
第13章费加兰德的友谊
娜丝迦思忖。
骑士团试炼有整整二十人参赛,除开她以外,如果剩下19人都有1000以上的面板,那么她能至少得到1900点。
系统沉默了,宿主想帮天龙人断子绝孙。
[那怎么逃过加林的追杀?难道说你要从红土大陆跳到外面去,不做天龙人了吗?]
[谁要跳了?]
恶魔抚摸着身后这座在费加兰德眼中远远不够的城堡,古老的壁画记录着黄金家族的历史。
地位,权力,野心,力量,欲望。
这些都是好东西。
[做天龙人挺好的。]
恶魔道:[做一个杀了天龙人的天龙人,不觉得更好?]
系统为难:[那怎么才能逃过追杀?要不让加林认你做义女?]
娜丝迦:[……你恶心我是吧?]
她沉浸在思绪里,走路却是跌跌撞撞,意识昏沉,连呼吸出的热气都在发烫。
夏姆洛克停下脚步,皱眉看了半天,最后说:“娜丝迦,到我的马车上来。”
都快烧晕了的小女孩看着他,乖巧地点了点头。
等离开角斗场、离开混乱的厮杀,人们才会注意到她有一张如洋娃娃般精致的脸。
费加兰德拥有的一切都是最好的,最纯洁的天马,最豪华的宫廷,最锋利的宝刀。
现在,他的家臣也是最好的。
一想到那些长相跟妖魔鬼怪没什么区别的同族,夏姆洛克再看看面前哪怕烧晕了、脸上还贴着绷带也依旧很可爱的娜丝迦,刚刚还烦躁的心情一下子舒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