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球点点头,又回屋添了件毛衣。
郑美玲也没再多话,一拎箱子就跨出门槛,鞋底啪地一声踩进雪窝里。她站在雪地里,吹着冷风。
她没催。人都要走了,还催什么。她只是不想回头,怕再多看一眼,心口绷着的那点劲儿就没了。
火车站人头攒动,广播声混在冻得发涩的北风中。
郑美玲坐在绿皮车的硬座上,玻璃窗外是倒退的树枝、灰白的天,还有女儿那张冻得通红的小脸。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张皱巴巴的火车票,和他写的路线。
目的地是哈市,转机去深圳。她没坐过飞机,不知道登机牌在哪领,安检要不要脱鞋。她只知道自己得走,再不走,这辈子就困死在这片屋檐底下,困在一口锅和一床炕席之间。
三十岁,没好好读过书,也没有硬手艺,再不走出去,就一辈子走不出去了。
列车开动的那一刻,她收了眼泪,只觉得身子一晃,人生自此被推上新了轨道。
哈市的机场没她想象中大。托运行李时她弄错了流程,被工作人员催了两次,她说她第一次坐飞机,工作人员多了些耐心。候机室里人太多,她没找到座位,只好站在窗边喝水。矿泉水一口下去,凉得呛喉咙。
她望着那架飞机停在灰蓝天底下,才终于有了实感,从这一刻起,她就是个南下的女人了。
不是媳妇不是妈,不是林志风的老婆,也不是林雪球的娘。她要靠自己挣钱、找房、落脚,在一个陌生城市里,从头再活一遍。
飞机起飞时,她手指死死握着扶手,没往窗外看一眼。
她知道,想再见这片覆雪的东北平原,不知要等到哪年哪月。她不留恋,也没时间留恋。
“本次航班目的地为深圳。”
郑美玲睁开眼,舷窗外是云层翻涌,金色阳光照在她手背,皮肤有了岁月的纹理。
这次,她没有再独自出发。身边坐着林志风,另一侧是林雪球。一个轻微鼾声,一个安静闭眼。
她轻轻拎了下毛毯,把女儿肩头滑落的那一角掖紧。
她曾经一个人来深圳,住过最潮湿的城中村隔间,拖着扫帚和抹布在别人的家里弯腰低头。如今她回去,不再需要为了生计拼命,只需要想亲手把这段漂泊的日子,妥帖地合上。
男人鬓角白了,孩子也长大了。她心里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踏实过,哪怕病了。
出租车驶出机场高速,风热烘烘的,从缝隙灌进来,卷着潮味。树荫底下的电动车像蚂蚁排队,红绿灯一亮,就轰地散出去。
郑美玲坐在副驾,手指搭着车窗边,一边看路一边念叨,“那边,早年我住过两个月,一水的握手楼,中间搭根竹竿就能晒一整条街的衣裳。”
她往远处指了指,“那片全拆了,原来我干家政就在那儿下工。有个阿姨每次给完钱都要我喝碗糖水,说‘你咁瘦,点解啲地仲擦得咁靓呀?’”
“啥意思?”林志风问。
“你这么瘦,怎么地还擦得这么漂亮啊?”林雪球翻译道。
“哎呦,我闺女真厉害。就来那么几次就学会了?”郑美玲笑。
林雪球对这座城市的情感,一直很复杂。她喜欢它,因为郑美玲在;她也讨厌它,因为它离平原太远。
一个最北边,一个最南边,这是横跨整个国家的距离,也是她和母亲之间的距离。
上学那会儿,她迷过粤语歌,也痴过港片,嘴里念着《天若有情》的对白,窝在被窝里学那些舌尖打滑的发音。她说是因为喜欢,实则心底清楚,那不是自娱,是一种靠近。
她知道郑美玲在广东,总幻想过有朝一日,她们母女能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她想,等那天真的来了,至少别让自己像个外人。
虽然后来她发现,母亲从未改过那口平原味儿的乡音,在这座城市的外乡人也不用讲广东话,就能生活很好。
可那一天,终究没来。现在,她也要彻底离开这座城市了。
郑美玲还在介绍着,林志风坐在她身后,汗从后背往裤腰渗。他一句也没听进去,只盯着窗外的高楼发呆。
他可对这地方不陌生。电话里听过,电视上见过,梦里走过,地图上用手指一点点地丈量过。
郑美玲哪年住哪、在哪打工、哪年赶上台风、哪年出过事,他心里都有谱。为了打听这些她不愿多讲的事,他每年过年都拎着大包小包,去她那个同在深圳的表姐家串门。表面说拜年,其实就想多听点她的消息。
这些楼长得一个赛一个光鲜,可连天空都挤得透不过气。他不讨厌繁华,但这湿热的天,这种黏腻的风,连骨头缝都觉着潮。郑美玲最怕潮,刚结婚那会儿连袜子晾屋里都能念叨一通,可她就这么在这待了二十年,没回头,也没叫过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