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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1 / 2)

然后苏建英才发现自己怀了孕,听起来像是京瑶和琼邀会写的剧情。

她想过趁没人知道这事,找个周末偷偷去把孩子打掉,但那几个月的周末,她不是睡过了头,就是赶上了下雨,她最后还是糊里糊涂地生下了他。

学校还算厚道,编了个故事,说周老师当时是为保护学生死的,为他申请了一个见义勇为的奖状,给她肚子里的孩子发了两万多块钱。

可她不喜欢孩子,月子里每隔三个小时就要喂奶,一喂就是半个多小时,困得发昏的时候,她总是梦到脖子都抬不起来的婴儿躺在泥巴地上,仰着头头朝楼上喊:“妈。”

“妈!”

“妈!”

“妈妈!”

有时她被梦里的喊声吓醒,有时则是被他忽然发狠的吮吸疼醒。

月子里她甚至不愿看他,连名字都是让老家赶来照顾她们娘俩的姥姥姥爷随便去取。

“周得闲。”

听起来像是解放前的土财主。

月子里她躺在床上,整夜整夜的流泪,恨那个欺负女学生的人渣,恨那个连仇人都能认错的父亲,恨天恨地,最后恨自己总是唱不对那首歌的歌词。

她一遍一遍地念着:“南屏晚钟,南屏晚钟,是晚钟,不是晚风。”

有时她也会可怜躺在自己怀里的那个小生命,他没了爸爸,妈妈也是个狠心的妈妈,她想着他恐怕也要像琼邀京瑶小说里的人物,过上落叶一样无人喜欢无人在意的悲惨童年。

他甚至比书里的人物还要惨,书里的人物好歹还有个好听的名字,而他居然叫周得闲。

然而他的童年也没有悲惨很久,等到出了月子,那个皱巴巴的小孩长开了一丢丢,她虚弱的身体也恢复了一些,苏建英像是忽然之间,就发现了怀里这个小小生命的可爱。

他有小小的脚丫,一节一节,藕段一样的小胳膊,平躺在床上的时候,他会胡乱蹬腿,但始终歪着脑袋,笑眯眯地看她,眼里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

而且,他闻起来好香。

哪怕他还是会哭会闹,会在吸奶的时候不小心把她弄疼,甚至疼出眼泪,她还是奇奇怪怪地喜欢上了他。

她喜欢偷偷挠他的脚丫,喜欢看他用力吸奶的模样,喜欢他抱着自己的胳膊睡觉。

但她还是讨厌他的名字。

于是,出了月子没几天,她就偷偷跑到派出所去给他改了名。

她又开始做梦,梦里刚刚会抬头的他,刚刚会翻身的他,刚刚长了两颗牙的他,刚刚开始摇摇晃晃走路的他,就躺在,趴在,站在那栋赫鲁晓夫楼的下面,扯着脖子喊:

“妈。”

“妈!”

“妈!”

“妈妈!”

他就在这一声声的喊里长大,大到会陪她逛街,会唉声叹气地跟在她屁股后面帮她拎东西,也会在惹她生气后,给她唱她最喜欢的歌去哄她:

“南屏晚风,随风飘送——”

那时候她总是在想,自己要多活几年,活到100岁,让乐成七十多岁的时候,还有妈妈可叫。可他的生命却停在在27岁这年。

一家出了两个短命鬼。

他那糊里糊涂被人捅死的爹好歹还留下了他,可活了27年的乐成,却只留下几张他自己都不满意的图纸。

乐成那两个看着乖乖的朋友告诉她:“阿姨,我们觉得,乐成会希望由你来完成他的作品。”

苏建英对玩具一窍不通,但她还是答应了,在成为晚风妈妈之前,有好多东西她都不会,她不会做饭,不会缝衣服,抱不动任何超过十斤的东西,她不会用凡士林治疗湿疹,不会开车,不会装电脑,不会处理十几岁男孩的敏感脆弱的心,而这些她现在都会了。

于是学会做玩具,也只不过是她成为妈妈后,去学的另外一件事情。

她搬去陆开的工作室,坐在乐成以前的工位上,她这才想到,乐成刚出生时,她们也是住在这样旧旧的筒子楼里——赫鲁晓夫楼,她记得是叫这个名字。

乐成在这样的楼里长大,而她也将在相同样式的楼里,完成他最后的设计。

她买了好多书,也和赵静欢一起,看了好多玩具。她听到他们管自己的玩具叫“娃儿”,就像它是他们的孩子。于是她轻易地明白了,她不需要让乐成的设计变得多么优秀,她只需要让它更像他。

她去回忆乐成儿时的样子,只想起一大堆他哭哭啼啼的时刻,好多人都觉得,没爸的孩子似乎是会比其他人敏感一点,然而他们都像是刻意去忽略,没爸的孩子承受得也要更多,乐成遭受过好多同学的欺负,也有很多大人装作善意地去讲:“你要好好孝敬你妈呀,就是因为有你,你妈妈才一直没有再婚。”

因为这事,她无数次找过乐成同学的家长,也和好多好心的同事吵过架。但更多的时候,乐成都不把这些事情说出。所以她总是不小心地发现,他默默地抹着眼泪。

于是她才更加记得他乐成哭得最厉害的那次,那是他十岁十一岁的那年,他吃着吃着饭,忽然问她:“妈,老师让我们给同学讲自己名字的寓意。我为什么叫乐成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