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泉啸还是不理解,他只关心一点:“你到底喜不喜欢我?”
顾西靡的手贴上林泉啸的脸颊,眼角的笑意缓缓绽开,“谁会不喜欢你?我喜欢你很久了。”
喜欢,但是不和他恋爱,那就是不够喜欢,那就意味着他还不够好,林泉啸明白了,他覆盖上顾西靡的手,十指交扣地握住,“我想做你的家人,最好的哥们儿,唯一的男朋友,我就是很贪心,但我不会逼你现在就完全接受我,给我个机会吧。”
他俯下身子,额头抵在顾西靡的肩膀上,手放到他的胸膛上,很小心地,没有情?色意味地,只是触摸,感受下面的跳动,“把这里打开一点吧,为我。”
在顾西靡听来,这句话等同于“给我一把刀吧”,他的心恐惧地颤抖起来,他必须握紧拳头,让自己的双脚粘紧地面,才能让自己不推开林泉啸跑开。
林泉啸开始吻他,吻在肩膀,锁骨,胸口,隔着衣服,他感受到灼热潮湿的气息,一圈圈缠绕游走,他发现自己连拳头都握不紧,不仅是心,身体也开始颤抖。
林泉啸就着这个姿势,横抱起顾西靡,走向沙发。
他本来没想这么做,他就是控制不住地想亲顾西靡,亲一下就行,可一旦有了第一下,后面便如开阀的水一样收不住。
顾西靡说喜欢他,也就是喜欢他的嘴唇,牙齿,舌头,他会物尽其用,比之前都更加卖力,顾西靡的心也不再是铁门,他想,应该是一块果冻,只是太容易碎,所以顾西靡才要把它冻起来,只有击破表面那层冰,才能尝到里面的柔软和绵密,但一口下去,还是会冷到胃里。
不过没关系,他有铁齿铜胃,火热的舌头,他会一点点将冰舔化,舔开,在表面留下自己的牙印,啜饮里面甜甜的冰沙。
顾西靡口中溢出断断续续的哼声,抓着林泉啸的头发,往外扯,“够了……”
林泉啸嘴里含着,口齿不清地问:“舒服吗?”
“疼,松开。”
林泉啸松开,他看到,肿了,水亮透红的,在四周的白皙中,那颗痣更加显眼,他又亲了口那颗痣,然后把顾西靡抱进自己怀里,沙发的空间有限,他就充当顾西靡的肉垫,让顾西靡趴在他身上。
“你能不能再说一次?”
“说什么?”
“你那个我很久了。”
顾西靡将两只手垫在自己下巴上,“林泉啸,我喜欢你很久了。”
林泉啸的笑容立马藏不住,八颗牙齿白得能反光,他收了收,做出个一本正经的表情,“同学,我都不认识你,你是我的粉丝吗?大操场上拉过来就表白,也太随便了吧。”
顾西靡笑了声,配合他:“我是认真的,考虑一下我吧,同学。”
“有多认真?”
“我知道你初中时有个乐队,我经常去看你们演出,你唱歌时不喜欢闭眼,总是看着台下,你喜欢观众的呼喊,喜欢他们脸上为你痴狂的表情,但你有时候会把头转到后面,看你的吉他手。我还知道现在你依旧很想念那些人,也放不下摇滚乐,你想有一天能再组乐队。”
林泉啸喉结滚动了下,轻拽顾西靡歪到脑袋旁的小辫,“你知道的还挺多,看来没少follow我,可是我的吉他手已经有新的主唱了,他写的歌已经不是只有我能唱了,摇滚乐也没什么特别的,本来就是谁都能玩的音乐,没有人是不可替代的,我一点都不想再组乐队。”
说完,他把头转向了一边。
“有时候我坚持不下去,就会想到你在舞台上的样子,你的声音你的笑容你的眼神,都给我了很多力量。”
听到这段话,林泉啸心中一动,他看向顾西靡,“真的吗?”
顾西靡点头,抚摸他的脸,“你是独一无二的,不管你现在唱的是什么歌,就算不再唱歌,你也是摇滚明星。”
“可我现在活得一点都不朋克,你知道吗?公司一开始为了让我维持朋克少年的人设,会让我参加活动时故意迟到,说话不能太有礼貌,我还唱不了我想唱的歌,我把灵魂卖给了资本,我现在跟摇滚乐根本不沾边。”
“你的灵魂谁都买不走,告诉你一个秘密。”顾西靡神秘兮兮地说,对林泉啸勾了勾手指。
林泉啸侧过头,把耳朵凑过去:“什么啊?”
“我能看到别人灵魂的颜色。”顾西靡对着他的耳朵小声说。
林泉啸看向他:“那我是什么颜色?”
“从我看你第一眼开始,你周围一圈都是金色的,特别耀眼。”顾西靡用手指比划了下,“我从不觉得摇滚乐有多伟大,伟大的是那些在黑暗中,也能高举火把,对世界怀有一颗赤子之心的人,那样的人都会有干净的灵魂,我能看出来,你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