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问:“是吗?”
她道:“是。”
公子问:“你觉得沈轻这个人怎么样?”
她道:“只是个一般人。”
公子道:“他是把快刀,我从没用过这么快的刀。”
她道:“快,是因才出熔炉,锋芒初试。”
公子道:“说得好。”又问,“你觉得那捕头是个什么样的人?”
她道:“不知。只知他出身尊显世家,且是个执法的人。那些没下着处的、没名姓的、不法可的、受孤苦的恶势煞,最喜欢与他结交。”
公子道:“说得真好。”
她道:“只是愚见,我乃妇人。”
公子笑了一声,道:“你可真像你爹。”他唤来两个随从,吩咐道,“带去刑房。”
大姐跟着二人走下楼梯,穿过一间大厅,入屏门,再过一条百步长的廊子。一人打开一扇门的錾花方身锁,说一声“请”。
第131章斑竹枝(一百三十一)
她走进来,见屋子正中有一口鼎,五尺来高,鼎壁结着扎手的锈。这也许是礼器,不同于五味之器,不铸()、鼍龙,而铭了一身籀文。那字奇古,笔画行行蛇蚓,或如矛耙,观之艰诡,却颇有些应天授命的气度。
她绕着这口鼎走了一圈,发现许多用錾子、手锤铸于鼎身鼎足上的楷文和隶文,推想此鼎乃一法典,而非食器,传至今日,必已转徙许多世代,她便不由想起“荀寅缴民之铁器镔铸成鼎,把范宣子所订之法立于鼎上”。再看一会,又觉得此鼎并非法典,而是一件邪物。那铸文处处说法讲理,连起来,却叫人觉着匪夷所思——那楷文和隶文说,尧舜时有刑无法。刑是象刑,致蒙羞,使人知错。继之夏出《禹刑》,商作《汤刑》,周有甫侯著《吕刑》三千条。刑由轻化重,其时又生礼规,将阶级划为若干,列刑以治国事。然而,上述刑罚不论如何严酷,还不是律例,之所以有,唯使奴隶忌上。至春秋,子产作《刑书》铸于鼎上,有句云“以为国之常法”;李悝著《法经》罪以狡诈、越城、赌博、淫乱;郑人邓析作《竹刑》被驷颛所害;商鞅传《法经》而遭车裂……这所有的法在百十来年中纷纭落到世上,虽初时未可普恰,却终成峭刑写入秦律,为刀匕夺去万物之形,作炉火镕锻了言行方圆。后世扩而充之,汉律立律、令、科、比,及至今日“礼法合流”——礼从一种用于祭祀的器皿变成周公之礼,变成法律《北魏律》“纳礼入律”。,变成“一准乎礼”,变成生、食、住、行、衣、节、葬等事宜的规矩,变成一门人人修习的学问,变成仁、义、礼、智、信……愈发无尽了。那许多禁忌刻在人心里,成了百,上了千,也像这口鼎上的字一样的密密匝匝,一样的条理分明、威重令行。然而,竟是先有刑,再有法,再有礼、经、纲、德、理,一派倒因为果。那么,人呢?
好一会,她来到鼎前,踮起脚向鼎中望去,本以为自己会看见金银、缣彩、书本、佛像,可鼎里竟是空的,连灰尘和锈也没有。她叹了口气,环视四周,见墙上挂着十几把刀,各有其样。屋子就像一只匣盒,大小器具盛于其中,分门别类,井然有序,如果少一样,多一样,进到屋里的人立即便可察觉。</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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