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森上前一步,试图放手一搏,他扯开衣领,露出平直脆弱的锁骨,不管不顾地抱住嘎玛让夏。
他胡乱地亲吻着,不舍和歉疚氤氲在唇瓣,他卑微地乞讨对方为此留下,不管是因为爱或是欲……
他夹在赎罪与承诺之间,他困在时间与记忆的牢笼,他图穷匕见他泣血无泪,他不知感情是真亦假。
他辜负了两个人——不,三个……
他连自己都骗。
“我走。”
嘎玛让夏赌输了。
也失望了。
他狠心偏过头躲吻,拉开了金森,帮人整理好衣服,将扣子扣到最上面一粒,做完,眼中滚下一串泪滴。
他用力抹去泪,红着眼,故作轻松地拍了下金森的肩膀,“我就是想一个人静静,说不定……很快就会回来呢?”
他拉开门,离开前,留下最后一句。
“金森,你忘了他吧……或者,忘了我。”
第26章人身难得
“2027年4月11日,藏历闰二月初五。嘎玛让夏离开酒庄的第二天,他还没回来。”
“明天说好要一起去库拉岗日,可能要食言了。”
“再见,冈钦酒庄。”
“再见,山南。”
金森停笔顿错,纸上留下一滩深色墨迹,窗外风声呼啸,都像在代替他哭泣。
念想,每分每秒在深刻,生生抽离的情感像磨盘一圈又一圈碾过心头。
金森在嘎玛让夏离开的两天两夜里,度日如年。
藏式的房间,怎么看都全是嘎玛让夏的痕迹,金森说不出的难过与失落,五感似乎也发生了错乱,他对着房间里一个穿藏袍的背影说话——
他说别走,他说留下,他说大夏我喜欢……你。
那人转过身,却赫然变成莫明觉的脸,莫明觉笑如春风,却质问金森,为什么留他等了太久太久,为什么他会对别人——
说喜欢。
金森想解释,又变成了哑巴,他掐住自己的喉咙,摇头、深呼吸、心跳骤停……
他对不起他们,他没法与明觉告别,也没法忘了嘎玛让夏,感情是个复杂的过程,忘了又忘了,抽丝剥茧般折磨着金森的神经。
“明觉、明觉、明觉……我这就来找你。”
“好吗?”
“没有人喜欢我,也不会再有人救我了。”
“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你满意了吗?”
穿着藏袍的人,肩头开出血色的曼珠沙华,他笑得残忍又旖丽,捧起金森的脸,血滴入领口,深入脉络,占据灵魂。
“我不满意,金森,我们还能有来世吗?”
金森如入焦土火海,莫明觉的每一句都是种凌迟,他好痛,他想死。
冈仁波齐的风雪迷了双眼,是佛亦是魔,是渡亦是毒,是生不如死。
是错了。
一切都错了。
今生罪孽深重,他本就该纵身跃入地狱的门。
嘎玛让夏,对不起。
终是我负了你。
桑日县以南350公里,库拉岗日雪山,金森轻装上阵,一路搭车赴约,赴一个人的约。
嘎玛让夏不会再来了。
海拔5000米,天气寒冷,但蓝天和雪山下的折公三措却美得惊心动魄,金森撑着登山杖,静静站在垭口。
今天徒步至这里的,只有他一人,而山下的另一头,是白马林措,那片能看到前世今生的湖。
但金森想在一起的人,今天没来。
艳阳高照,洁白的冰川折射出耀目光芒,金森倒地躺在雪堆中,身上一半寒冷一半温暖。
——如果能留在这里……
冷气在睫毛上凝了层白霜,金森缓缓闭上了眼。
世界万籁俱寂,连他的呼吸都变得无比轻盈,脑海中走马观花掠过无数奇景,他突然想起许多年前,他来过40冰川的蓝冰洞。
宛如置身于一枚梦幻奇异的蓝色玻璃球里,脚底是涌动的暗河,身边是嵌着飞絮的冰凌,那是金森第一次触摸到梦境的颜色。
冰川,那就将梦永远留在冰川吧。
金森微微叹出一口气,他感知到日头斜斜向下,寒冷席卷而来。
他今天特地穿的紫色冲锋衣,很冷,但很好看。
他要选一件最好看的衣服,做一个不会醒来的梦,一个在葡萄庄园里的美梦。
2027年4月12日上午,天上下起细雪,薄薄地盖住雅江上游的葡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