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里默念完这首古诗,闻博觉得胡笛这个名字取得挺好的,并且推测胡笛的父母应该有一些文化素养,说不定还是书香门第。
但随后胡笛在酒桌上的表现,却有些让他感到意外。
胡笛非常放得开,一看在应酬上就相当有一套。
对在座的几位异性,她热情地敬酒,不留痕迹地发挥自己的性别优势,半真半假地挑逗一下对方。对在场的另一位大姐,她也能做到不冷落,还将大姐哄得很开心。
真是个人精啊!闻博在心里悄悄感慨。
老蔡跟小胡干完杯,拿起筷子,夹起一块红烧肉,笑眯眯地向胡笛推荐。
“小胡,来块红烧肉!这家的红烧肉是招牌菜,味道很不错。”
老蔡与胡笛很熟,是在故意逗她。
红烧肉再好吃,可终究是热量高的五花肉,很多女孩还是会注意的,尤其是大晚上。
大家都看出老蔡是故意逗胡笛,便都笑着看向她,看她怎么反击。
“嘿!蔡哥啊,吃就吃,你以为我还怕块红烧肉吗?”
胡笛毫不犹豫地从盘里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自己嘴里嚼起来。
油油润润的红唇,在包间柔和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妖媚。
闻博若有所思地盯着胡笛的嘴唇,晃了下神。
胡笛看在眼里,低头浅笑。
这个饭局一直吃到九点多,才终于散场。
与其他人告别后,闻博匆匆朝停车场走去。
刚才在吃饭时,他一直在悄悄看时间。
平时周五晚上下班后,他都是在家陪春祺夏安。
要么陪着两个孩子户外活动一下,要么陪着他们做作业,或者和嬿子一起做晚饭。
相对于出来应酬,他更愿意在家陪着老婆孩子。
闻博经过一个花坛时,突然听到胡笛在身后喊他。
“闻总!”
他停下脚步,回头一瞧,只见胡笛蹲在地上。
他大吃一惊,连忙走过去。
他以为她的脚崴了。
“我的鞋跟断了……”胡笛的手里拿着一个尖尖的鞋跟,足有10厘米。
“脚没崴吧?”闻博问。
胡笛穿着一件白色修身连衣裙,因为蹲在地上,裙摆往上跑,倒像是穿着一条包臀短裙,修长白皙的大腿全露在外面。
在朦朦胧胧的路灯光下,像是两节长长的白藕。
闻博扫了一下她的腿,连忙将视线移开。
“没崴,就是鞋跟掉了……鞋的质量太差了,好看不中用。”胡笛站了起来。
闻博瞧了瞧四周,从这里到马路边去打车,还隔着一个绿化带,这段距离,对鞋跟掉了的胡笛来说,是有点困难的。
“有人来接你吗?”闻博问。
在酒桌上,胡笛说过她没开车来,酒能敞开喝。
“没有……你能送我吗?”胡笛望着闻博笑。
闻博微微一怔,但很快笑着说:“可以,你家住哪里?”
胡笛将小区地址告诉给闻博。
是北五环的一个小区。
闻博指着不远处停的一辆车,对胡笛说:“我的车在那里。”
“太好了,幸好不远!”胡笛欢呼雀跃起来。
闻博陪着胡笛,一步一拐地朝那辆车走去。
走到车前,闻博打开车后门,让胡笛坐上去,然后轻轻关上车门。
这时闻博的电话响了,是代驾给他打来的电话。
“我已经在车跟前了……我看到你了,你再往前走,就能看到我的车了。”闻博一边说话,一边朝停车场的入口看。
他朝那边招了招手。
一个小伙子骑着电动自行车过来了。
闻博和小伙子上车。
坐在副驾驶上,闻博吩咐小伙子先送胡笛,然后再送他回去。
代驾小伙子非常健谈,他其实有本职工作,代驾只是他的一个兼职。
三人相谈甚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