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麦羞涩地推了推男人的肩:“这哪听得出,现在怎么会有声音呀…”
徐彻捧住他的小脸不肯松开,亲了又亲。潮湿的吻一路下滑,亲过他的额头、眉毛、眼睛、脸颊。铺天盖地,暖流一般的,海啸一般的,淹没他,却温柔得像羽毛。
徐彻将他抱回柔软的贵妃椅上,忍不住又亲他。林麦两只小手拍拍自己的小肚子,甜蜜又纯真地咯咯笑起:“如果是个男孩子,就可以和绵绵凑个‘好’字啦。”
徐彻不知怎么的,额头蓦地一跳。如果真是个男孩,他已经计划起怎么在林麦和孩子间看准时机见缝插针。有月嫂和保姆照顾孩子足够,喂母乳这一项不必实行,强者才配做他徐彻的儿子。
林麦沉浸在幸福里,并未注意徐彻在想些什么。他在徐彻怀中蹭了蹭:“老公,我们去纽约做什么?”
徐彻说:“结婚。”
他抬起林麦的小手轻轻吻上,认真地说:“我会给麦麦全世界最瞩目的世纪婚礼。”
“婚后我们生活在庄园里,我会送麦麦去念书,实现麦麦所有想做的事情,所有的梦想,麦麦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一切有我支持,有我兜底。”
“绵绵也会去顶尖学校,接受最好的教育,作为徐家的接班人培养。她是我的孩子,所有我很肯定,作为enigma的她再长大些,一定会乐意接手家族的未来。”
他的手抚上林麦的脸颊,轻声说:“我会安排好一切,麦麦只用做无忧无虑、永远开心幸福的,我的小妻子。”
天际铺着瑰丽流霞,照亮了前方的路,柔和又美好。林麦忽然想到那个初次相遇的仲夏夜,一切如在昨天。他们第一次相遇,彼此都不知道,未来会陪在对方身边如此之久、如此之深。而爱之于他们,早已超过了一辈子的度量。
记得自己十六岁时,曾经与徐彻说,要找喜欢的人谈恋爱、结婚,普通地过幸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