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儿:“啊?我没有……”
“哼,我才不管你有没有!你给我听清楚了,我可没有抢你的未婚夫,我、我不是那般无耻的人!”
“当年你家突然出事,你一走十几年也没个音讯,我给你写了好多信,问你去了哪里,为什么突然就不来学堂了,问你过得怎么样,问你究竟还回不回来,如果不回来了,能不能把谢之霁让给我……”
“结果你一封信都没回!”沈熙晨说着说着,就开始哽咽起来,“咱们好歹也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结果你走的时候连一句话也没留给我。”
“咱们一起养的小欢欢,你走之后它就不吃饭了,我每天带着它去你们董府大门前,它就一直对着大门叫,想让你出来……”
“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他是活活饿死的!就因为你突然不见了,它就宁愿饿死!”
婉儿僵硬地低着头,她突然想了起来,小欢欢是她捡的一条小狗,母亲不让她喂养,谢之霁喜洁,她只好交给了沈熙晨。
沈熙晨很喜欢小欢欢,每天下了学堂后,她都会牵着它来找她一起遛狗。
“抱歉……”婉儿轻声道,“我并没有收到那些信。”
沈熙晨用力擦干眼泪,哼哼了一声,“才不要你的道歉,反正咱们说清楚了就好,我才没有对不起你!”
她背过身子,对着外面又拿袖子擦了擦眼泪。
婉儿:“……”
此去经年,她不知该怎么和沈熙晨相处,似乎一切言语都显得苍白无力。
沈熙晨回头,见她垂着脑袋,不高兴地蹙眉:“你怎么不说话?”
“我大哥说,你被李亦卿那个混蛋打了,现在好了吗?”
婉儿:“他没有打我,那日他见我不肯认他,恼羞成怒掐了我的脸。”
“哼,掐了就是打了!”沈熙晨走到她身边看了看她的脸,松了口气,“好在是没什么事,那个李亦卿以前就对你居心不良,你可得离他远一些!”
婉儿见她袒护的模样,心里一暖,不由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沈熙晨瞪着她,“我才不是担心你呢!我只是不想李亦卿那个混蛋得意罢了。”
婉儿拉起她的手,眼神真挚:“沈姐姐,谢谢你能来对我说这些。”
沈熙晨脸色一僵,把脸别到一边:“哼,别以为你这么说,我就能原谅你当年的不告而别。”
“就算再急,好歹给上一封信,一句话啊……”
婉儿叹了一声,“母亲说,当初离开上京那晚,我情绪激动诱发恶疾,浑身烧透了,醒来之后就忘记了好多事情。”
“其实,我也是前不久才想起来以前的事情。”
沈熙晨一怔,抓住她的手仔细瞧了瞧她,“你……你回来就好。”
“好了,我也不久留了,你有事随时让人给我送信。”
婉儿:“好。”
看着她的背影,婉儿忽然想起一个人来,上前抓住她,“沈姐姐,能带我出去一趟吗?我想见一个人。”
有沈熙晨在,婉儿料想李亦卿不敢轻举妄动做些什么。
下民巷。
沈熙晨捻起裙摆,避开水坑,踮着脚踩着路沿上的青石板,一脸幽怨:
“我是疯了,才会陪你来这里闲逛。”
婉儿抿嘴一笑,“好姐姐,小心看着点路,别把绣花鞋给弄脏了。”
下民巷,并非只是一条巷,而是一大片贫民居住之地的统称。
婉儿问了好些人,才问到付晴的住处。即使是在下民巷里,付晴的住处也是最偏最暗的。
走了约莫半个时辰,两人终于到了。
没有门扉,亦没有牌匾,只是一个低矮的土墙房子,比破庙好不了多少。
沈熙晨看得直皱眉,“你来这里做什么?”
这里就不是贵族小姐该来的地方!
“救人。”婉儿回道。
她上前两步,朝着土墙内喊道:“付晴姑娘?”
喊了两声,屋内出来一个妇人,“你们找付晴?她今儿去给李员外收苞谷了,你们找她做什么?”
“我是……”
婉儿话音未落,便被一道急促的脚步声打断。
“王大娘!这位小姐是我的恩人!”
付晴背着一箩筐的苞谷,气喘吁吁地看着婉儿,笑着擦了擦脸上的汗水。
屋内,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付晴从邻居王大娘家搬了两个小凳子,脸色有些局促:
“家中不常来人,还请小姐不要嫌弃。”
沈熙晨好奇地环顾一圈,指了指床上的人,“那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