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魅力大于500,你被评为“年度最有魅力的城市守护者”,名气+100]
[来自纽约各大网媒公司的星探急不可耐的递上名片,希望你同意配合他们拍“写真集”,他们愿意提供高薪和分成,并许诺将你捧成大明星]
乐夏:“……”
——有时候,真的很难分清“哥谭”和“纽约”到底哪边更癫。
[被救下的孩子们围上来,希望能和你们合影]
[你听见红头罩和红罗宾以不同的声线低语着“……纽约人。”]
[但你们还是尽可能的挨个配合了他们,拍下许多张与小朋友们的各种合照]
[布鲁斯·韦恩望着你们的一团热闹,微笑着拉开车门,坐进豪车,迅速驶离会场……]
[直到庆祝会结束,你们才得以开着卡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吃饭]
提姆问:“听着,我不想像干涉你们的自由一样……但你们为什么一直不回哥谭?”
乐夏故作高深的回答:“我们在修行,这是一场洗涤心灵的环哥谭式公路旅行……”
罗伊说了实话:“哈哈……其实是因为我们没钱,一直没钱……回哥谭更没钱……我们租的仓库没到期,也舍不得房租……”
乐夏:“……”
杰森不语,只是一味吃饭。
提姆喃喃的说:“……真是一场酣畅淋漓的心灵洗涤。”
[在纽约抵御外星人入侵成功后,慕名而来、雇佣你们的金主逐渐多了起来]
[第三年十月,趁着知名度大涨,你高价卖出了你和罗伊所有的“发明专利”,一夜暴富]
[第三年十一月,你们结清了所有债务,带着账户上一长串的数字,终于是“荣归故里”]
回到哥谭的第一天,乐夏拥抱加百列:“呜呜呜,加布我好想你……”
回到哥谭的第二天,乐夏:“漫展?什么漫展?”
回到哥谭的第三天,乐夏盘腿坐在小屋的地毯上,半闭着眼睛,任由斯蒂芬妮在他的脸上涂cos妆。
回到哥谭的第四天,达米安宣布:“不管有没有看板郎,这段时间来,我们共同创作的同人漫都有优秀的剧情,独特的画风,精炼的台词……一定能大卖!”
乐夏:“……”
——合着他专门回来赶一回当“看板郎”的机会?
——等等……
——不对!
他从行李里翻出一直卖不出去的“剧本机器”,向房间里的朋友们推荐:“其实,我这里有更合适的东西……”
[回到哥谭的第五天,商业街,漫展上]
白发金瞳小男孩打扮成漫画人物,坐在摊位后,一边充当“看板郎”,一边数着来来往往的coser。
摊位上,“剧本机器”正播放着一小段作为广告的“立体剧情”。
——幸好达米安组织创作的同人本是“清水”的,除了两位主角你侬我侬外再无”高能”。
在满场花花绿绿的coser中,红头罩的打扮并不醒目。
他径直来到摊位前,拿起一本同人志,丢出一沓钱:“喏,支持你们创作的。”
小男孩仰起头,期待的问:“还有呢?”
红头罩莫名奇妙:“还要有什么?买你们的同人志还需要看驾照吗?”
乐夏:“……”
——圣诞邀请在哪?
——入队邀请在哪?
——原来竟什么都没有吗?
第67章
“莫非是我玩错了……”
——抱着这个想法,乐夏再次回档。
回档之后,是第三年八月。
此时,乐夏刚从刺客联盟手里救出红头罩,失手杀死雷肖古,被塔利亚控告。
他以黑发红眼的状态坐在看守所里,和杀手鳄、泥脸挤坐在一张狭小的长椅上。
[阿曼达来到看守所,她给了你一个无法拒绝的条件:‘加入自杀小队’]
[你选择:]
[a.马上同意,立刻出发]
[b.佯装同意,缓兵之计]
[你选b.]
[阿曼达满意的离开。不多时,有看守人员来通知你,有人来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