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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一个小佐领(清穿) 第11节(1 / 2)

“小姑,得了这腰牌难道还能不请人吃饭。今天我要是早回来了,明天我那些兄弟就得背后戳着我的脊梁骨,骂我不厚道。”

“胡说,什么兄弟不兄弟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他们都是你佐领下的人,你说话他们还能不听?”

这话说出来就算是露怯了,福璇不是蠢笨之人,只是一年到头除了跟着佟佳氏和两个嫂子出门做客吃酒,平日里真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她就知道自己侄儿是正黄旗的佐领,佐领下的旗人都得听她侄儿的。既如此那还不是他说什么都能算,怎么还怕得罪人。

“得得得,这事我跟你说不清楚,这么晚了您赶紧回去,到时候别让老太太知道了,又成我的不是了。”

“去去去,我找你媳妇儿是说正事,你别管那么多。瞧瞧你这一身的酒臭,等会儿进去先换衣裳,别熏着霁云听见没。”

???

霁云?

毓朗忍不住抬头去看天上,确定这会儿天上挂着的是月亮,又低下头来看福璇。确定这人是自己的小姑姑,甚至都有点儿怀疑晚上自己是不是真喝多了。

“你别这幅装神弄鬼的样子看着我,赶紧的进去吧。”

福璇今年二十,当年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毓朗虚岁十八又是年头生的,是他这一辈儿最大的孩子。姑侄两个实打实的算,也就差了不到两岁。

毓朗小时候刚学会走路最喜欢缠着大人的时候,家里阿玛额娘没空,都是福璇这个小姑姑领着他玩儿。

后来毓朗渐渐大了,福璇这个大姑娘没法再像小时候那样疯玩儿,能出门的机会也少,就换成了毓朗每次出门都要带些玩意儿回来给她。

两人斗嘴归斗嘴,关系却是亲近的。不用毓朗开口福璇就知道他心里想什么,有些话她不想跟毓朗说,干脆把人往东小院里推。想知道什么问自己媳妇儿去,老跟自己磨什么牙啊。

“回来了?饿不饿,我让凝香去厨房弄个葱油面,你要不要也吃点儿。”

“光葱油面啊。”

“还有火腿烧饼、凉拌菠菜、拌肚丝和豆腐虾皮汤。”

“不吃了,晚上喝了一肚子酒,吃不下。”

一进门,毓朗就看见歪在罗汉床上看书的沈婉晴,书是沈婉晴嫁妆里的。原主很喜欢装裱和摆弄印章、扇面之类的东西。这些东西在旁人看来是玩物丧志,在沈婉晴看来却是遮人耳目再好不过的东西。

摆弄这些,势必要看的闲书就多。闲书看得多了,自己以后万一秃噜出什么不该秃噜的,也就好找借口了。

沈婉晴现在就觉得自己是个专业打补丁的,不光要打补丁还要未雨绸缪给人打预防针。毓朗一进门,沈婉晴就故意借着说话的功夫,把手里的梦溪笔谈封页朝上盖在炕几上,确保他能看得见。

“怎么大晚上的看书。”毓朗看了一眼书,又走到一旁把灯罩拿下来,用专门剪烛芯的剪子把烛火挑得更亮,“书房那边用的是白蜡烛,明天让碧云给你拿来。”

“不用,这个时候屋子里都开着窗户,都没什么味道。我看书用得多,点白蜡不划算。”

真成了古人,沈婉晴才知道在这个地方过日子特别不简单。都不说什么吃穿用度,便是这入夜以后用的蜡烛,就压根跟自己以前用过的不一样。

沈婉晴还记得自己小的时候,家里一到夏天晚上就容易停电。一停电沈婉晴就高兴,因为可以把家里备用的蜡烛都拿出来,每间房里点两支。

那种白蜡烛便宜,点上了也没什么怪味儿,沈婉晴小时候最喜欢在黑乎乎的房间里拿手去拨蜡烛的火苗。

再不然等着蜡掉下来自己拿手去摁,有点烫但是可以忍受,蜡在手指上成了膜再抠下来一片一片的收集起来,然后等着被妈妈骂,说是玩火晚上会尿床。

那是小时候最廉价的玩乐,到了现在却成了有点奢侈的物件。

眼下常见的烛有牛油、羊油、乌桕、黄蜂蜡和白蜡,牛油羊油的点起来烟大,也不怎么亮。乌桕还算好用,但常见于南方。

京城旗人家用得最多的还是黄蜡烛,达官显贵和宫里低阶妃嫔大多是白蜡和黄蜡混着用,再往上才有专门进贡的香蜡和西洋蜡,那可就更贵了。

沈婉晴不会委屈自己却也不想浪费,与其点一根白蜡烛,还不如在屋里多加几个烛台把黄蜡烛点上,自己看书不费眼睛还能让雪雁秋纹几个把手头的绣活儿拿到屋里来做。

等回了后罩房就安心睡觉,别点那么个豆大的油灯还要绣花,这么下去用不了十来年眼睛就得半瞎,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咱们大奶奶心善,碧云几个遇上你这么个主子,是她们的福分。”

“什么福分不福分的,眼睛不好使了,你这做主子的用他们可就难了。一点蜡烛而已,还是人好好的更划算吧。”

不大的一间屋子里点了四个烛台,毓朗挨个把烛芯剪了一遍,听到沈婉晴这么说的时候,他正好在剪最后一个,手顿了一下心也跟着顿了一下。

他本想说一个奴才罢了,这个不好用那就换一个,新调l教好的奴才最划算。但回头看看自己一脸郑重的妻子,这话又被毓朗给咽了回去。

沈婉晴本就分了一部分心思关注毓朗的反应,他这一顿沈婉晴也立马反应过来,自己这话说得并不合适。不过她没打算改,也改不了。

“不说这个了,明儿我让常顺去公中账房那边领蜡烛,省也不用在这个上面省。说说别的,刚才在门口碰上小姑,她过来干嘛来了。”

自己的大奶奶和寻常人不一样,毓朗敏锐察觉到了。不过到底哪里不一样他好说不清,好在他不着急,以后的时间还长,他能慢慢、慢慢了解。

“你看你,一回来就问东问西差点儿把正事给忘了。小姑给我送了一对镯子,三色翡翠的,水头特别好。”毓朗不再继续往下说,沈婉晴也从善如流不再提及,有些事没法说服,倒不如不提。

无事献殷勤,当然是有事求到沈婉晴身上,“她说一等公府给老太太下了帖子,中秋节有个赏菊的宴席,她想要我也跟着一起去,去了帮她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人家。要是有,就尽快把她的亲事定下来。”

第19章

“姑娘,那对镯子可是您留了好几年的,就这么送给大奶奶了。”

“不送怎么办,要求人办事就得舍得好东西。你看看沈氏进门给家里众人准备的见面礼,沈家是缺好东西的人家吗?我拿寻常东西糊弄她,那是上赶着得罪人。”

“你别看我人前吆五喝六谁也瞧不上的样子,我心里门清着。我们跟那些汉人不一样,早个几十年我们老祖宗在干嘛,他们的老祖宗在干嘛,我从小读的书就都是他们的书,他们那脑子都鬼精鬼精的。”

“况且你瞧瞧今儿个沈氏那样子,二嫂这几年掌家心大了就下不来,她以为她自己处处周全事事妥帖,其实谁不知道她翘尾巴了。现在好了吧,人家压根不跟她转圈子,就硬伸手要,她现在给不给都难受。”

刚高嫁到赫舍里家来,就敢这么办事的人,福璇认定她是个有本事的。自己这个小姑姑老留在家里不嫁人对她又没好处,这事托付给她,比指望毓朗那一走三五天都见不着人的强。

福璇一向主意大,她这么一说,身边的丫鬟自然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可她没想过,沈婉晴压根就不想接这费力不讨好的差事。

“你小姑姑跟我说了,说我要是真能给她找着个好人家,以后这家里老太太肯定最喜欢我。到时候也不用我去问二婶要什么,老太太肯定主动把掌家权全部交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