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口调转,对准隋朱眉心,却被一只染血的手覆盖住。
隋朱气息不算平稳,但声音是无比的平和。
他说:“这一枪……还是该我来。”
无论谁动手,隋朱今天都不能活着走出这公馆。
隋朱把隋和光严严实实挡住了,隋翊只能看见一个背影,他投鼠忌器,不敢再开枪。所以,只有隋和光听见隋朱最后的话——
“哥哥,我最后一次求你。”
他把手掌叠在隋和光手背,搭上扳机,枪口依旧对着自己。
“没有人能审判我,”隋朱笑,“包括你。”
黑色立领风衣,让隋和光的脸雪一样的白、一样冷,但并不漠然。
他拾起带血的银簪,挽起隋朱凌乱的发,稳稳地簪在发间。
开枪。
【作者有话说】
这章写的很爽。
隋朱隋和光真刀实枪做了没有,见仁见智。这里就不明写了。
第70章
“你名字是哪个朱?明珠的珠?”
“哥哥,是朱砂的朱。因为我娘喜歡红色。”
他骗了哥哥。
他娘不喜歡红色,也不喜欢他这个占着肚皮不走的讨债鬼,耽误她做生意了呀!他本名叫蛀,蛀虫的蛀。
隋朱盯上隋家是在很早的时候,那时候他还没瞎,看见妓院来了一位贵客——富商隋家的老爺。
这是隋老爺婚后第二年,他开始悄悄嫖妓。
隋朱在门外偷看,只见隋老爷把夫人的相片摆在床头,每次挺身,都惡狠狠盯着相片。
相片里的女人气度华贵,隋朱实在好奇,人生第一次偷溜出花楼,在隋府蹲守。他没有见到那女人,但见到一个男孩。
看见男孩那一刻隋朱就知道,这一定是她的儿子。
同样的丹凤眼,华美,矜傲,穿一身白色洋裝,炽烈的红圍巾在风中獵獵飞扬,掠过隋朱时,一双雪那样白的手探出,留下一串铜板。
隋朱成了瞎子后,以前见过的画面都漸漸模糊了,只有那一抹白和红越发鮮艳。
隋朱当时心脏狂跳。
他不想做女人、小姐……他也想做男人、少爷。几年后,隋朱赌了一笔大的,凭借大少爷再一次的善意,隋朱把自己赌进了隋府。
隋和光送他的第一件礼物是银簪。
他竟也要他做女人。
下人偶尔隔远议论,他都听得见——“真是个瞎子?可惜了”“她那么美”“他是个男人,要那张狐精脸做什么?大少爷就是被勾去魂了!”
美是什么?甜的吗?光滑的?热的?美有什么用?揽客、爬床、勾引、做男人的“女人”?
在被撵出隋府的那天,隋朱再度碰到了“美”。
他咬住大哥的手掌。血是最美的,腥甜的,滋润的,淌过舌尖,覆盖口腔,形成一层粘腻温暖的薄膜。
血流进眼睛,隋朱感到刺痛。漸渐的,从前只能模糊感到的光影,变成一块块刺目的红斑……那天起,他的视力有了好转。
脸上身上遍布淤青,隋朱却甜蜜而热烈地笑了起来。
哥哥。
我终于看清你啦。
隋朱一路摸爬滚打,到了南边,依旧习惯穿女裝,但躯壳日渐高大。恢复视力未必是好事,每个人的视线不是在说“惡心”,就是黏着恶欲。
地痞流氓嘲笑、猥亵,隋朱笑眯眯地做傻子,暗巷中,待人走近,就用簪子刺死他,再抛尸到水井,他很幸运,一次也没被发现。
簪子……好东西,可以是饰品,也可以是殺器。
隋朱当过码头力工,住进“滚地龙”——是穷人在工厂周边聚居形成的棚户区,以竹为架,覆以油桶,门口悬着草帘。床铺是稻草与破棉絮铺成,雨天满地泥泞。
一天,隋朱衣柜里的裙子被翻出来。
同住的人相当正派,提出要帮隋朱疏解寂寞,但在失败后嘴脸大变,势要让所有人知道这颠倒阴阳的怪物的真面目。
一家报社来采访隋朱,说着同情,转头刊登“雌雄同体,人妖奇闻”,大赚一笔。他们不知道隋朱识字。
隋朱燒了所有裙子,点燃床铺稻草,鎖死门栓。火光燒红这一片天,隋朱满眼赤红,一边暖手,一边暖枪,往外走的一路上,碰见誰就崩了誰。
他一路逃亡。把一切当成可以交易的商品:良心、相貌、身体、时间,他学会攫取,变得残忍、俊美、強壮。
他仿佛终于成为一个強大的男人。
……哈哈。男人。
他怎么会是个男人呢?怎么没人告诉过他,他是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