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维并不知道他差点就踏进了穆林的领地,他握着河马牙,上面的野兽浮雕总是在不断地变化,他时刻关注着,浮雕显现的野兽越是强大,就表示他距离贝希摩斯越近——他今天还算是幸运的,走错了两次后,河马牙酒杯里终于渗出了深红的液体,它散发着毋庸置疑的浓烈血气,引来了无数小恶魔。它们嘶叫声,张开嘴流出如同硫酸般的唾液,挥舞着尖锐的小爪子,它们从四面八方聚集起来,你踩着我,我踏着你,为首的一跳,就跳上了利维的脊背。
半恶魔没有迟疑,他俯下身体,将河马酒杯咬在嘴里,在骤然浓烈的阴影里,人类的形态瞬间蜕变为兽类的形态并一跃而出——一只拥有两只头四只膜翼的豹子,浑身漆黑没有一个斑点,它迅速地张开宽大的膜翼——这些膜翼并不完整,甚至有点残破,简直就像是在骨骼间挂上了一层单薄的皮膜,但它又是那样的有力,只扇动了一下,就将利维带上了半空,那只匍匐在背上的小恶魔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就掉了下去,还没发出半声惨嚎就粉碎了。
它没有得到半恶魔一星半点的关注,地狱中的秃鹫来了,它们是那些在生前陷入了淫欲陷阱的人类灵魂,也是小恶魔中的一种,只是作为惩罚,它们无法落地,只能任由狂风吹袭,四处飘荡——比起在地上的小恶魔,它们更加饥渴,因为人类的灵魂若是已经出卖给了恶魔,死去的时候就有恶魔来收账,若是自行跌落的,也不会飞到空中——它们能够争夺的也只有和它们一样,被恶魔吸吮榨磨后丢到的渣滓……
它们的外表犹如长着人类面孔的昆虫,翅膀超乎寻常的艳丽,超过人世间的任何一种蝴蝶,每次扇动都会掉落下大量鳞粉,只是原应肥胖的腹部几乎都干瘪得要卷曲起来——一抓住猎物,它们就会从口中生出长长的吸管,随便插进什么地方,把里面的“汁液”吸到一点不剩。
“看来我走对了哈!”利维愉快地和它们打了一声招呼,犹如一柄利刃般地从虫潮中“刺”过,留下了一大块显眼的空白,那些鳞粉在空中爆开,争先恐后地想要附着在他身上,却没能留下哪怕一点。
利维微微低头,豹子咬着的酒杯向下倾洒,殷红的酒液散发出更为浓烈的甜香,仿佛想要诱骗他改变主意——但它一洒落在风中,地上,气息就淡了,半恶魔轻而易举地摆脱了引诱,向着正确的方向飞去。这些因为淫欲而获罪的灵魂也不是遍布在地狱的每个地方的,它们就和人世间的昆虫一样喜欢栖息在潮湿的地方,而正如人们时常用“让我到地狱里打水”来形容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地狱里有水的地方实在不多,这里到处燃烧着冰冷的火焰,只在少数几个地方下着冰雹、冬雨,它们汇集起来,形成漆黑的溪流,而后在某个地方造出一个巨大的沼泽。
这个沼泽就是贝希摩斯休憩的地方,也是祂的领地。
利维落在地上,他现在有两个头,可以观察前后左右,他看到的仍旧是一片布满了灰黑色沙尘的荒原,暗红色的天空与沙尘接壤,群山在远处时隐时现,“一千座山。”他在心里嘀咕道,走向那些或是高耸或是倾塌的山峰,他以为自己要走很久,但没有,仿佛只在几个呼吸间,半恶魔就站在了湿漉漉的沼泽边。
这座沼泽大的就像是一片海,不过也只有如此才有可能让贝希摩斯舒适的待着,祂的身形笼罩在浓厚的雾气里,不太恭敬地说,活像只被端上餐桌的烤鸡,只是大得让人看不清全貌。与人世间的沼泽不同,这个沼泽没有可见的水,只有淤泥,也没有任何植物和动物,只有如同芦苇杆那样被插在淤泥里的灵魂。
这些灵魂按照罪责来说,就是那些在活着的时候热衷于争斗,厮杀的人,以及容易让自己陷入暴怒无法自拔的人,前者还在无休止地相互殴斗,叫骂,后者则深深地沉入淤泥,不能说话也不能行动,只能让怒火在心中燃烧,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们每时每刻都在变得苍白,消瘦,他们的皮肉在腐烂,灵魂则在被贝希摩斯和围绕在祂身边的恶魔们撕咬,灵魂丢失地越多,他们越是不像人类。
围绕在贝希摩斯身边的恶魔——地狱中的恶魔会随着他们领主以及君王的意愿变化,毕竟他们没什么固定的姿态,贝希摩斯的下属分作两个类型,一个是人形但浑身遍布污秽,一个是各种野兽,利维没有回到原先的形态,还是一只畸形但强壮的豹子,就是为了迎合此地领主的癖好。
能够踏入沼泽的范围就表明可以交易,利维缓步上前,在涌动的淤泥前停下脚步,低下头,将流淌着酒液的杯子放在地上,然后咬开舌头,将自己的血滴入酒杯,酒杯里的液体刹那间就如活物一般地翻腾着,发出尖锐的喊叫,它的力度那样大,就连杯子都翻倒了,所有的液体都流向了沼泽,沼泽的雾气在豹子警惕的目光中发生了轻微的变化,就如同一条巨大的鱼在平静的湖面下游过似的。
过了一会,一股淤泥从沼泽里升起,“bazi。”它用地狱语说,当然,在地狱中,没有表达善意或是美好的词语,这句话只能说不那么恶毒,算是一个比较温和的问候词,利维站直了身体,别以为态度温和就代表着对方对你有好感,你要说贝希摩斯是头河马那是自寻死路,但祂真的和河马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比如它们时常懒洋洋地一动不动,但张开口就可以咬碎狮子的整个脑袋。
这股淤泥慢慢地升高,直到有七八分的人形,不过从表面上看还是看不到五官和其他细节,这不是贝希摩斯,利维还没这个资格,只是贝希摩斯的一个恶魔下属,他向利维问了好,然后收回了贝希摩斯的信物,对,这才是信物,它在地狱在人间都有着莫大的力量,而不是那尊阿斯莫德的小雕像,最初只能算是人类的自我安慰。
这件信物和利维留给大卫.阿斯特叔叔的便士差不多,都只是一张名片,接下来的交易还要谈,豹子利维深深地吸了口气——
——
今天肯定是自己的幸运日,利维心想。
他居然真的从贝希摩斯这里得到了那个半天使拉结被献祭出去的器官的下落——他特意选择了贝希摩斯是有理由的,为了一个半天使,一个半恶魔直接去找地狱君王之一玛门交涉那真是异想天开,就算他愿意也不可能,而在玛门的众多下属里,他知道的只有贝希摩斯是最适合打交道的那个——作为创世纪时就诞生的巨兽,贝希摩斯在还未坠入地狱的时候,它是作为一个良善的造物存在的,譬如说,它的力量会在每个夏至日达到顶峰,每年这个时候,它会在天上发出一声大吼,震慑住所有的生灵,尤其是那些猛兽,逼迫它们在之后的一整年收敛起自己的爪牙,这样弱小的动物也能得到生存的机会。
即便现在坠入地狱,它也更像是贝利亚(懒惰)的附庸而不是玛门,在人世间,你很少能够看到贝希摩斯的信徒,人们若是向魔鬼祈祷,贝希摩斯也不是最常被提起的,作为一个恶魔大臣,它能这样懈怠真是人类之福,而对于利维这样的半恶魔来说,贝希摩斯这样不容易对什么发生兴趣的领主,也真是他命中的恩人。
而你要说,地狱里消息最灵通的人是谁?当然是玛门了,玛门是贪婪的代表,相比起傲慢、嫉妒、愤怒等等,祂的触手涉及到的范围最为广阔,而且祂的小恶魔还在忙碌于人世间与地狱的通讯与快递通道,有什么时候祂会不知道呢?作为深得玛门欢心的一个下属,贝希摩斯即便不怎么喜欢四处探听,祂身边那些恶魔侍从也会不断地带来各种消息。
拉结的器官就是这么被找到的。
但利维的另一个问题就没能得到答案。
“什么问题?”房东太太好奇地问道。
“一个不需要答案的问题。”利维说,这个问题确实不需要答案,他只要走过一次地狱就知道了。
在海啸来临之前,鱼儿会潜入深水;在地震即将发生的时候,老鼠也会成群地搬家;大火席卷森林,最早奔逃出来的肯定不会是老虎或是豹子,只会是不起眼的虫子,小鸟。利维在人世间经过了那么多年,深知很多事情都不会是毫无征兆的,只是人们没有发现罢了。
早在他遇见圣博德修道院的新院长,也就是那只力量强大又纯洁坚贞的小鸽子时,他就感到困惑,不是不可以,而是每个地方都应当安插相应的棋子,约拿可不是那种会同流合污的人,何况他具有着那样惊人的伟力,那些家伙难道就不担心他会因为失望而反戈一击吗?这不是没发生过的事情。
除非圣博德修道院将要承担起什么重大的工作,所以才会让这么一个人成为了它的院长,来保证这条防线不被动摇——就像他在战场上的时候,即便他身边的傻大个儿,现在的北岩勋爵不过是个平民之子,但因为他作战勇敢,战术出众,又因为有利维在身边而显得嗅觉灵敏,在做战术部署的时候,他们的上司还是会舍弃贵族子弟而选择前者,他才可能一路攀升到威灵顿公爵身边。
但利维观察了很久,也没发现伦敦有什么大事要发生。
地狱也还是老样子,每个恶魔都在忙忙碌碌于自己的事业,残破的灵魂在罡风中惨烈地呼号,罪人们在火焰、冰雹、热砂地里受苦,一切都仿佛没有改变——利维试探地询问了一些熟悉的半恶魔,他们的回答也像是对了口径般的一致,没有,没有问题,或许会有一场瘟疫,或许会有一场战争,但不会涉及到很多人。
利维更愿意相信自己的预感。
他总觉得有那里不对,但他也说不出有那里不对——但在浩劫来临之前,虫刍们是最警惕的,因为它们那么小,那么脆,只要一点点小小的风浪就足以让它们万劫不复了。
但他没有和房东太太说,甚至没有露出痕迹,在床榻上,大利拉是个默契的好伙伴,但在其他事情上,她非常糊涂,就算她不糊涂,说不定什么时候里鲁就来“取货”了,到那时候,大利拉的一切都只会是里鲁的,利维不想冒这个险。
另外一个险倒不需要他去冒。
半天使拉结,那个很难说是不幸还是幸运的女孩,她之前等同于歌斐木俱乐部的财产,之后经过利维的牵线搭桥,她被交给了克拉伦登伯爵的儿媳,虽然北岩勋爵的原意并不是这个——他指望利维能通过那个私生女和伯爵达成和解呢,但最后北岩勋爵也不得不承认利维的考量是对的,“克拉伦登伯爵现在对我也不是那么客气。”
他从利维手中拿过情报,取回被献祭的器官,可是一份不轻的馈赠,这个人情俱乐部不会让给一个半恶魔。
“是因为威灵顿公爵快死了吧。”利维说。
第115章威灵顿公爵的骤然离世
若是有人没有见过伦敦塔,他准会以为,伦敦塔就是一座高塔,事实上,它最初的时候并不是一座监狱,而是一座不折不扣的宫殿,十一世纪的时候,威廉一世建造了它的主体白塔,后来的国王又陆续围绕着它建造了十三座塔楼,塔楼围绕着主塔,就像是卫兵拱卫着国王,其中还有天文台,地牢,教堂和广场,小码头等附属建筑,直到十七世纪,詹姆斯一世还住在这里。
在詹姆斯一世之后,伦敦塔才渐渐地从一个威严壮丽的宫殿群变成了一座多建筑的监狱,不过也只有达官显贵才有可能被关在这里,普通的平民若是犯了罪,如果没有被绞死,斩首,那么也只能在如同地狱的监狱、济贫所或是苦役船上度过十来年甚至大半生——只是监狱就是监狱,没人会喜欢监狱,何况伦敦塔内自从有了被理查三世关押并秘密杀害的两个王子,不甘的冤魂就越来越多,它们或是捧着,或是提着自己的脑袋,又或是浑身鲜血淋漓,面色惨白地在塔楼里穿来穿去,无止境的哀鸣和哭泣……又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王室和大主教也从来没有提起过将这些幽魂驱逐出去。
渐渐地,伦敦塔周围的住宅就渐渐稀少了起来,现在围绕着它的几乎都是公共建筑,像是造币厂,学院,医院、教堂和港口管理处等等,还有的就是如歌斐木俱乐部这种并不忌讳和恐惧亡魂的团体场所,也因为这个原因,伦敦塔内传来的各种声音也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
“陛下。”
维多利亚女王距离娩下她的第七个孩子(仅存活)已经有五个月了,虽然约翰.斯诺医生说,她最好能够休息半年以上,但她今天还是来到了这里,伦敦塔,但不是单纯的伦敦塔,而是伦敦塔的地下。
从中世纪直至今日,只要有建筑,就不可能没有地下部分,普通人的民居挖掘地下室,是为了储藏食物和在战争中躲避灾祸,贵族、领主与国王们在自己的城堡与宫殿下设置地下部分,功能就更多了,像是太阳王路易十四都在凡尔赛宫的地下预备了一个“秘密大礼堂”,用于私人聚会与会议之用,先是宫殿后是监狱的伦敦塔更是不可能例外。
伦敦塔的地下从不公开,也令人意外的广阔,少数人知晓的部分曾经关押过著名的安妮.博林,伊丽莎白一世、托马斯·摩尔,还储存着大量机密文件,但这些“少数人”依然超过了一百这个数字,然后,只有他们的十分之一,除了女王陛下,可能就只有九个人知道最深处还有一个最让人恐惧又向往的地方,或者说,一个存在。
诺查丹马斯。
作为人类的诺查丹马斯早已死去,更正确地说,作为一个坠落于人世的天使,诺查丹马斯也早已沉沦在地狱受苦,这里的诺查丹马斯……只是借用了这个名字,以免引起外界的窥视与怀疑,也是为了缅怀那位可敬的预言家,作为一个天使,他既是无耻的叛徒又是懦弱的胆小鬼,但他确实给了人们很多有用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