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司吟抬头一看,心脏猛地一跳。
林薇的男朋友陈默只穿了条松垮的短裤,上身光着,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胸口还沾着细密的汗珠,头发湿漉漉地贴在额头上。
他是搞乐队的,左耳戴了个银色的耳钉,脖子上挂着条铁链,走起路来带着股张扬的劲儿。
“借过,拿瓶可乐。”陈默的声音带着刚运动完的沙哑,眼神随意地扫过宋司吟,落在冰箱门上。
宋司吟的手顿了一下,下意识地往旁边躲了躲,尽量避开和他的视线接触。
她能闻到陈默身上传来的沐浴露香味,混合着点汗味,让她觉得有些不适。
“冰箱第二层。”她的声音很轻,几乎快被水龙头的声音盖过去。
陈默拉开冰箱门,拿出可乐,“啪”地一声拉开拉环,仰头喝了一大口。
水珠顺着他的下颌线滑下来,滴在锁骨上。
宋司吟飞快地低下头,盯着手里的青椒,感觉脸颊烫得能煎鸡蛋。
“吟吟,今晚做什么好吃的呀?”林薇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她裹着件粉色的浴袍,头发还在滴水,脸上带着刚亲热完的潮红。
她走到陈默身边,很自然地靠在他怀里,眼神扫过案板上的菜,笑嘻嘻地问。
“排骨汤和青椒炒肉丝。”宋司吟把切好的青椒放进盘子里,声音平静了些,“排骨还在解冻,大概还要等半小时才能好。”
“太好了!”林薇眼睛一亮,拍了拍陈默的胸口,“我就说吟吟做饭最好吃了,比外面餐馆做的还香。”
陈默挑了挑眉,没说话,又喝了口可乐,转身走出了厨房。
林薇跟在他后面,临走前还不忘叮嘱:“吟吟,汤里多放些玉米啊,我爱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