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肃静!”永安府尹见此情形,对怜娘道,“你随本官入内来。”
怜娘却不肯起身,而是掏出备好的状纸高举在头顶,用自己最大的声音喊道:“民女今日要状告当朝右相木嵩!”
“木嵩”二字音落,周遭静了一瞬。
永安府尹以为自己听错了。
“一告木嵩结党营私,在朝堂党同伐异,排除异己,在地方利用门下搜刮民脂民膏,大肆敛财。”
“二告木嵩无视法度,参与科举舞弊,卖官鬻爵。”
“三告木嵩不择手段陷害朝廷命官,我父李梦周乃前任户部尚书,因不慎撞破木嵩不可告人的秘密,木嵩便结同党羽一起罗织罪名,诬告我父贪污受贿,致我李家家破人亡!”
“四告木嵩卖国求荣,暗中……”
“住口!”回过神来的永安府尹险些惊厥过去,颤抖着手命手下衙役去阻止怜娘继续说,“给本官……堵住她的嘴!”
“民女有冤,大人为何不让我说?”怜娘看似柔弱,却一把甩开了前来抓他的衙役,大喊道,“四告木嵩卖国求荣,暗中勾结北真,里应外合,在朝弄权!”
“都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制住她!”
“民女所言句句属实!”怜娘手中状纸被夺,人也被三名衙役一起按在地上,“有案子就要审,大人这么做,岂非此地无银?就不怕悠悠众口的评说?”
“且慢!”永安府尹扫视越聚越多的围观百姓,强自让自己冷静下来,命衙役放开怜娘。
怜娘发髻凌乱,面颊沾土,素色衣袍上还有衙役留下的脚印。她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不顾形象地在众人脚下爬行,终于找到了被一名衙役踩在脚底的状纸。
她重新举起状纸,高声道:“我乃已故前户部尚书李梦周之女李云令,当初家父就是无意中撞见木嵩与北真使者私下见面,收受贿赂。不久后便因子虚乌有的贪墨罪锒铛入狱,未经审问就因暴病死于狱中。”
“我父亲身体康健,绝不会突然病故。暴病而死,不过是行凶之人随意丢出来的一个借口,实则我父亲是被他们活活折磨而死!”
“求大人替民女伸冤,求大人换我父亲清白!”怜娘一边磕头,一边痛哭道。
“且不论你今日所言有几分真假。”永安府尹早已趁怜娘继续陈述冤情时给一名衙役使了眼色,命他将这里的情况传去右相府,然后对怜娘道,“你可知按照大周律法,民告官,需先受杖刑?”
“你今日若要告,要先受二十刑杖,其后本官才能接你的状纸。”
“民女愿受!”怜娘道,“只要大人能替民女伸冤,即便是以命相抵,民女也绝无怨言。”
“好。”永安府尹道,“来人,备刑杖。”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