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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种(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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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旦』

闫玲玲的目光止不住往脚底飘。这点小动作还瞒不过金逢侓的火眼,趁大家都去餐厅的路上,他故意落后一步,笑容温和,动作强硬地把人拉到一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警告,

“别看了。”

闫玲玲撇嘴,“你晓得我看什么?讨厌。”

金逢侓气不打一处来,“你当我白痴?还是当我父亲母亲、当金逢玉都是瞎子傻子?”他心头火簇簇往胃里窜,气要气饱了,

“她没有裹脚!”

闫玲玲“呀”地捂住嘴,遮住口中促狭的笑,“你见过。”

金逢侓被她的言辞凿凿击穿了最后一道耐心底线,一把甩开她的手,头也不回地往前走。闫玲玲踮脚一路小跑,边跑边捏着嗓子喊他,

“逢侓,逢侓!你等我一起呀......”

添丁进口对家家来说都是大事,也多半是喜事。

闫玲玲活泼爱笑,见多识广,嘴甜得像蜜罐,餐桌上源源不绝地给金大帅喂糖衣,一顿饭下来,俨然成了他心中钦定的二媳妇、板上钉钉的一家人。

临走前大帅当着她的面喊来秘书,一个电话拨出去,第二天照相馆的人就会上门。闫玲玲这才偷偷松了半口气。等回到屋里只剩她一人时,想起方才的表现,反而越想越心酸。

她大方得体,面面俱到,和那个时时躲在丈夫背后的身影南辕北辙,几乎相差去了两个时代。且不论金逢侓是个傻的,天真又自大,既然大帅看好她,遐迩闻名的少帅也礼待有加,有了两位当家拍板,陈太太那点别扭的疏离就不够看了。难道还有什么不满意么?

闫玲玲扶着床柱缓缓蹲下,把脸埋进膝间,抱住头,以婴儿在母体里的姿势,脆弱地对抗着颠簸的未知和即将到来的风雨,迟迟发出一声痛苦低喑的呻吟。

她看见她的那一刻才明白:只有赝品才会追求完美无瑕。

***

***

『沁园春』

计划赶不上变化。

再次回到白城,已是叁个月后的深冬。

和第一次来时的踌躇满志、惴惴不安相比,闫玲玲稳坐后座的模样显然已经适应了新身份,而且无师自通地掌握了一个许多女人婚后几十年、甚至至死也未能彻悟的道理,那就是——不要把丈夫的喜怒当回事。

有了一纸婚书作证,她穿洋装长裙的身影也照进金家的合影、光明正大地挂在大帅府正堂正厅的正中央,她还有什么可怕!金逢侓要气,便气那不守道义、毁约占港的洋毛猴子去!回不去明港的又不是她一个,码头被炸了,航路也断了,她这辈子还有无缘分见一见校舍花圃里的那枝古代水手玫瑰?她收藏在壁橱里的一整套地中海风格骨瓷餐具,是不是也被炮弹的余波蹂躏?她已不想去想那条断了线的未来。她决定软磨硬泡、死皮赖脸也要赖在金逢侓这艘豪华大客船上,踹开船长,抢过船舵,一路北上。

去他娘的白城热闹热闹。

车子一入望龙关,风声不知不觉中变了调。路两旁的山林似是埋进了一张铺天盖地的网,无数双眼睛镶在网眼中,目不转睛,如影随形。

副官从后视镜里见她不安地挺了挺背,又看了眼旁边拧着眉头闭起眼、除了生气还是一脸生气的二少爷,打趣道,“要是让大帅瞧见,保准夸您五感清明,神智锐敏,是个带兵的好料子。”

闫玲玲谦虚一笑,“我这也是入乡随俗。”

金逢侓重重“哼”了一声,把大衣猛地往头上一盖,身子朝边扭,是半点话也不说、谁的话也不听。

副官见多了这幅幼稚模样,还只当他是小孩闹别扭,并不往心里去,手指冲外比划一下,

“有驻军。”

闫玲玲瞪大眼,贴着玻璃好奇往外看,“山里也有?”

“都有。林子里,山里,这一片名义上是交界处,实际是咱们的地盘,往前过了防线,就彻底进入白城辖境,天上飞的地上走的水里游的,全受金家庇佑。您两个从南边儿回来,知道外面有多乱,听说桦城码头被炸了个稀巴烂,往海里扔枚火星子,那水都能烧起来。明港里外找不到一条能出海的客船,有钱人倾家荡产地往内陆跑啊,您瞧这才多久,白城周围的房价涨了四成,为嘛呀?还不是冲着金帅的威名,砸锅卖铁也要求条活路。”

副官越说越高兴,夸过老子,也没忘记儿子,把金少帅捧得天神下凡、人间无二,是当世数一的豪杰、白城百姓的青天。赞美的话滔滔不绝,伴奏似的一路唱进了城,闫玲玲瞥了眼闷头盖脑的金逢侓,银狐灰的皮毛隆起一团,一动不动像个窝囊的山丘。

她飞快瘪瘪嘴,懒得再分心琢磨他是装睡还是真醒,转而望向车窗外的街道。她眼里看这炮火连天的世道里难得的桃花源,心却越跑越快,快过了身下的铁皮箱子,早早飞去了目的地的战场。

***

***

“大少去巡边了。”

“太太约人看珠宝去了。”

“老爷?老爷......”管事阿嬷目光游移,偷偷去觑二少爷的脸色,见那漂亮的下颌不曾松动,才含含糊糊道,“半月前去了白蒲镇。”

闫玲玲挑眉,“摆谱镇?”

不等阿嬷开口,金逢侓突然一把抡起衣服往她身上甩,粗声粗气道,

“你和她费什么话!烦人劲儿的。坐了半天车,骨头要颠散了。我要睡觉,谁都不准来打扰。”长腿一迈跨两级,楼梯踩得震天响。

阿嬷怀抱厚墩墩的皮毛大衣,拿也不是放也不是,举着一座沉重灰山,垫脚仰脖努力露出眼睛来,追在身后颠颠儿地哄,“少爷呀,二少爷,吃饭不啦,太太说您回来要给她传话......”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闫玲玲独自一人被丢在空荡荡的客厅,角落里倒是站了几个穿偏扣布鞋梳大辫子的土丫头,都被家小主人风风火火的气势震慑,垂着脑袋像一丛过了季的歪脖儿韭黄,模样寒酸可怜。她手里拎亮晶晶的牛皮小包,愣了两秒,“哈”地就笑了。抱臂一叉,新涂的红指甲勾过鬓边一缕卷发,嘁声骂道,

“废物东西。”

话音刚落,也该这正厅大得安静,大得可怕。她忽然就听到一个藤蔓般地轻笑,弯着柔韧的细勾飘进耳道,幽幽痒痒从头顶飘落。

若她有机会和名义上的婆婆交流两句,就会明白眼前的景象多么似曾相识。

二十年前站在台阶上的金逢玉,和二十年后站在台阶上的陶姜。

闫玲玲在看清她的那一瞬,不夸张地说,浑身愤怒的血一僵。眼看着一个从暗处走出、穿白底玄青全叁蓝倒大袖旗装的身影——她那时还认不得这种绣纹,直觉像一樽行走着的、尸气缭绕的古董青花。

提包的手一下攥紧了,新刷的丝绒小高跟也控制不住后稍半步——也仅仅是半步罢了。她屏气凝神,拿出了十二分的警觉,目视那人莲步轻移,像一片云无声无息地飘下了楼,走到她面前。

闫玲玲这才真正看清她。那张总是藏在丈夫身后、像是被千年来无数条对女人的训诫压得再也抬不起来的,脸。

“弟妹。”

她的嗓音不可谓不好听。那当然是好听的。和她的五官样貌和谐天成,让你只喟叹:这样的一副面容就该配这样的一副嗓子。

她用那张白得悚然、纯得邪气的小脸看过来时,像极了一种还学不会遮掩的类人生物、直勾勾、赤裸裸地打量着人类的一举一动;两腮扫了淡粉的胭脂,饱满甜蜜得像一颗桃,冬天是没有桃的,所以她是一颗非时令的水果,用夏天的冰湃了冻了,藏在窖里,拿刀一切,才发现流出来的不是香气四溢的蜜汁,切开的也不是紧实绵密的果肉,更没有坚硬新鲜的桃核——那只是一块冷冻的肉,粉白的皮,猩红的血,腻黄的油脂,和一颗陈旧过时的骨头。

闫玲玲被自己的想象吓得失了神,原地打个冷颤,这一幕落在陶姜眼里,立刻吩咐起墙根下那丛韭黄,点壁炉、搬炭盆,烧滚的水往茶具里淅沥沥泄,她听见了,挥手让人撤下去,磨新烘的咖啡豆。

熟悉的味道令人安心。闫玲玲手捧咖啡杯,小口小口啜着,半杯下肚,心也跟着着了地。

她换上长袖善舞的笑容,忍着心悸去握陶姜的手,“谢谢大嫂。我是在外受了惊,好不容易回来,又被逢侓......哎,不说也罢。”她哀怨地瞄一眼叁楼,一切尽在不言中。